概述
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项目 | 核算内容 | 纳税调整增加额 | 1.实际发生的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 2.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 | 3.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的2.5%)、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 【提示】考试直接给出标准,或直接给出调整增加的金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 | 1.国债利息收入; | 2.财政补助(财政拨款等); | 3.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 | 【提示】考试主要考核国债利息收入。 |
试题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490万元,该公司全年实发工资200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行政性罚款12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据实扣除,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工会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扣除,该企业2012年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A.125 B.127.5 C.150 D.198 【答案】B 【解析】2012年度该企业应交所得税=[490+(30-200×14%)+(5-200×2%)+(10-200×2.5%)+12]×25%=12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7.5
相关答疑
问:原题:
某企业2012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其中本年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税收滞纳金2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2年度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2013年) A.465 B.470 C.475 D.500 正确答案:C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为什么本年国债利息收入不在税前会计利润计算,而是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才加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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