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灵兰秘典论》曰:“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然则胆为何既“中”且“正”?常见之释未必到位,本篇之别解或可作补充。(周易、爻位、藏象、象思维、胆、中正之官。转载需注明本文属潘毅教授原创)
胆主决断,亦包括主勇怯。决断,即决定判断,主要表现为在精神意识方面具有不偏不倚地判断事物,作出决断的能力。胆气足,功能正常,则人之决断力强;胆气虚,则言行准确失度,处事优柔,决断不能。
《素问·灵兰秘典论》曰:“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然则胆为何“中”且“正”?常见之释为:胆为 “中精之府”、“清净之府”有清正廉明之象故。其实“中精”也好,“清净”也罢,仅能喻意其“清廉”或“贤”,未能说明其不偏不倚的“中正”之性。因此,“中正”两字应另有其渊。
窃以为“中正”二字与《周易》“得中”、“得正”观念应存渊薮。
得正:爻分阴阳,位亦分阴阳,当阳爻居阳位(初、三、五爻位)、阴爻居阴位(二、四、上爻位)为当位、得位、在位、正位,即为“得正”。“得正”与否的实质就是不同背景的个人与其所处的地位或岗位是否相符。当位之爻,象征人尽其才,事物循正道发展,符合规律。故爻位“得正”,多吉词。
得中:“中”为中位,指六爻卦中的二、五爻的爻位。卦分上下,各有三个爻,其中第二爻为下卦之“中”位,第五爻为上卦之“中”位。中位又是易卦天地人位中的人位,既然中位就是人位,而人处天地之“中”,因此,“中”,既指人与天道相合而持恒不偏,亦说明事物行至此处既无太过亦无不及的恰好状态。因此,“中和”就是一种最佳状态及理想境界。故《易》尚中和,二五为中,相应为和。故而“中”在决断吉凶中有着较大的权重,《周易·系辞下》就有:“二多誉”、“五多功”之说。
基于“得正”,尤其是“得中”在决断吉凶中的作用,“决断”一词由是而生。 然则胆是如何“得中”又“得正”呢?首先,胆是六腑之一,属腑之一系;其次,由于形态中空象腑,内藏“精汁”,又具藏精气之脏性,功又类脏,游走于脏与腑之间,故又属奇恒之腑。五脏六腑中既属腑,又属奇恒之腑的脏器,仅此一家。更由于胆藏“精汁”,具脏之藏性,则与脏的相亲性较高。六腑撇开“有名无形”的“三焦”不论,胆之外的其余四腑,功能均源于解剖结构,均与水谷接触。而胆不与水谷直接接触,身份较干净;又在贮藏、排泄胆汁这个源于结构的功能外,多了一个主决断与勇怯的意象功能,这与脏的构象方法一致,因此,其与脏实款曲暗通。
中正之官之称, 当自秦末始。《史记·陈涉世家》谓“陈王以朱房为中正, 胡武为司过, 主掌群臣。”可见,“中正”和“司过”是分工合作的关系。若作比喻,“中正之官”功近脏腑体系内之法官,处事必须中正不偏,因此身份须各方认同,方具权威与公信力。人体脏器仅脏、腑、奇恒之腑三方,胆本属腑与奇恒之腑,又与脏暗通,实具三方认可的身份优势。在所有脏腑中具此条件者,仅此一家。因此,身份认同就是胆的“得位”,得位即“得正”;诸方认可,也说明其立场居中,处事当能不偏不倚,无太过不及,中而和之。由它而出的“决断”各方均可信服,这就是“得中”。如此,守中、持正合一,体现出儒家“执中行、守中道、达中和”的观念,亦是执法者必具素质。
决断属思维、精神、气质范畴,与心神关系密切。而惊恐,不能独处,失眠,多梦等精神情志症状,临床诊断虽以胆气虚命名,治疗上实是心胆并治,这说明胆与主神明的“君主之官”关系密切。有这样一个既得“君主”信任,又得诸方认可,“得中”、“得正”兼备,更兼形象清廉的脏器,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德才兼备,他不做大法官,谁能做?则“中正之官”,舍“胆”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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