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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何以信任司法

 GXF360 2015-12-01

人民何以信任司法

  在现实生活中,矛盾纠纷多种多样,大多数纠纷在民间以各种方式得到解决,还有一部分通过政府部门协调解决,剩下的纠纷,才会进入司法渠道,通过司法审判获得解决。因此,才会有“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说法,也就是说司法掌握着社会纠纷的“最终解决权”,只有在纠纷解决的各种社会机制不能发生效用时,才会通过司法审判来解决,人民相信司法最终能够带来公正。

  然而,通过司法渠道实现公平正义,在现实中却存在着多重障碍。首先,司法审判过程是否公开公正,直接影响着审判结果的公平与否;其次,即便司法审判做到了公正,正义的判决能不能真正实现,又成为另一重障碍。

  2015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与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品的法治公益微电影《寻人启事》,它所反映的正是司法实现正义路上的第二重障碍。因工程承包建设发生债务关系,欠债需要还钱,故事中的法律关系十分简单,但是,老板吴有德拒不履行判决,工人工资无着落,导致了经由司法的正义始终无法“落地”。

  现代法治繁杂精密,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则、理念,是一个需要运用逻辑和技艺的过程。然而,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司法很简单:它是不是有效,它能否为自己解决问题,能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构成了他们信任司法的最根本前提。这期间,司法审判过程的公正非常重要,而司法判决的最终落实更为关键。微电影《寻人启事》所反映的实际就是后者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司法审判的执行力问题,它构成人民信任司法的最终保障。

  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限制拒不履行判决的吴有德的消费行为,片中的法院最终圆满解决了“欠账”问题,使判决得以顺利地执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反映出中国社会固有的一些法文化,如各方对人情关系的强调:执行之前,雷大成虽信任法官,老张却疑惑了,这姓吴的这么有钱,法院就愣找不着,不会这法院收了那姓吴的好处了吧?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处处碰壁的吴有德,最终来到法院,心中最大的疑问同样是:法官和雷大成是什么关系,“我就欠这么点钱,你们穷追不舍没完没了”。顺利执行后,雷大成也不忘买两瓶酒,想感谢一下法官,但是被退回。如此种种,都反映出中国司法中根深蒂固的人情关系的法文化,并未因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它还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人们的思维,以至于一些当事人找律师,不是看律师法律水平如何,而首先看律师在法院是否有某种“关系”。如果这种看重人情关系的现象不能有效根除,廉洁公正不能在法院实现,那司法仍然难以获得人民的信任。

  片中的“老赖”吴有德,虽然是个反面角色,但其演技却是可圈可点。影片开头,他一边躲着讨要欠款的雷大成不见,一边悠闲地练着书法写下“厚德载物”四字,再联想起他“吴有德”的名字,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然而,吴有德也不是一个头脑简单、道德败坏的恶人,他拒不履行判决也有自己的逻辑:去年“成光”的案子我赢了,没有拿到执行款,为什么我输了官司就要还钱?吴有德不履行判决的逻辑尽管不符合法治精神,但这里实际涉及了司法获得信任的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公平地对待所有当事人,如果法院因人因事有所偏袒的话,必然会损害人民对它的信任。

  避免这些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现象出现,需要不断地强化司法权威,普遍地提高判决的执行力,尽量避免“赢了官司要不着钱”的情况出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就不失为一项好的制度创新,如果辅之以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必然可以发挥更大的威慑力。同时,还需要不断地促进各地法院审判、量刑标准的统一,让相似的判决尽可能有统一的、标准的裁判,避免同类案件判决差异过大,影响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认知。

  电影提供的是理想化的故事,《寻人启事》也是如此。片中的吴有德经营有方,财产充足,完全可以履行判决,只是出于错误的认知而不愿执行。现实中,很多被告人很可能完全没有履行能力,特别是在侵权、刑事赔偿案件中,更为多见。对此,就应该更好地发挥司法救助等制度的功能,在合法的范围内尽力救助困境中的当事人,最大化地实现经由司法的正义。

  司法信任不仅关系司法本身,更攸关着社会善治的实现。微电影中一直跟着雷大成的老张,在多次与吴有德、法院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提出“叫几个人,打着横幅,去法院门口”的主意,虽然被雷大成否决,但却透露出部分司法案件的敏感性,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事件,影响社会和谐。而这些现象的出现,根源又在于当事人缺乏对司法的信任,更愿意通过“闹”的方式去解决。因此,不断巩固司法信任,不仅能塑造人民法院的正面形象,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善治目标的实现。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曾说过:是人民的信任,推动最高法院确保宪法不沦为一纸空文;是人民的信任,促使最高法院确保宪法充分发挥其促进民主、维护个人自由、造福广大人民的职能。然而,人民对司法的信任,来之不易,他需要法官群体共同的努力,需要司法对公平正义的坚守,需要司法判决不折不扣地执行。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建立不易,但对这种信任的侵蚀,却可能是一次司法腐败或错误,抑或是一件未能圆满执行的个案。因是之故,人民群众对司法信任基石的构筑,端赖于从事司法工作的每一位法官的点滴努力。

  (作者单位: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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