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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合法权益要依法保障

 GXF360 2015-12-02

  近日公安部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研究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过去30多年,有一些人因种种原因没有登记户口而成为“黑户”。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没有户籍的人口约1300万,“黑户”的身份使得他们无法享有社会保障,不能上公办学校,不能乘高铁、飞机,甚至没法登记结婚。

  “黑户”本不应该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户口登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1988年公安部、原国家计生委联合下文,严禁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 2014年7月国家卫计委重申,将落户、入学、低保与父母落实计划生育情况挂钩,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应当坚决禁止。但现实中,将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是不少地方的“土政策”,调查显示60%以上的“黑户”属于超生人员。户籍本来是自然人确立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出生即可落户是公民的权利。将上户口与计生捆绑以限制生育,在当时情况下有着“工具理性”的作用;但是使户籍承担着本不应承载的职能,与人的基本权利应得到保障这一“价值理性”相背离。

  观念总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人是财富而不是负担”,观念转变促使计生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各地废除“土政策”就少了阻力。 “工具理性”的作用不再,“价值理性”就能得到回归。当户口首先是公民天然享有的权利而非一种治理手段成为共识,那些背着“黑户”身份的人们才能享受到上学、就业等正常的民生待遇。但也应该看到,上户口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户口背后连着一系列公民权利,如何厘清那些与计生政策捆绑在一起的诸如低保、购房、工商登记等“土政策”,如何寻求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圆满解决户口问题,要坚持部门协同、综合配套,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与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依法办理,切实保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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