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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研究】船舶排污时需了解:“最近陆地”定义

 王老轨的资料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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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语:

近几年,在现场工作中连续发现多艘国际航行船舶的垃圾记录簿中记载了在部分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和中国的沿海禁止排放水域排放船舶污染物。经询问得知,相关船员,特别是大副和船长,对MARPOL 73/78公约中最近陆地概念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是离最近陆地。也有船舶因错误地在禁排区域排放污染物而被海事部门罚款,甚至滞留。


MARPOL公约最近陆地的正确理解:

最近陆地nearestland)一词在MARPOL附则IIIIVV及相关修正案中均有体现,系指按照国际法划定领土所属领海的基线(澳大利亚东北海域另有规定),直接关系到船舶油类、有毒液体物质、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排海位置。例如MARPOL附则V2011修正案)规定在非特殊区域,允许船舶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外排放未经处理的食品废弃物。我国早在1996年就宣布了由78个基点构成的中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因此配图连线所示位置才应是我国东部水域的最近陆地


MARPOL 公约中的定义:


因此,去澳大利亚的船舶需要特别注意,下图为某中国散货船因倾倒垃圾在澳大利亚被罚:


关于最近陆地的错误理解及原因分析

船舶违反公约距离规定排污,除船舶管理与操作人员主观上缺乏防污染控制意识而有意排污外,归根溯源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源于船舶管理与操作人员缺乏对公约的研究与理解,对最近陆地的概念想当然地从字面理解而不仔细去研究公约的相关规定。某些船长和大副对最近陆地的理解也都是望文生义,认为是形象的可见的陆地,而并非公约正确意义上的领海基线;另一方面归因于信息的缺乏,不了解沿岸国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以及相关基点的地理位置,导致一部分船长在航行中无法确定最近陆地

姚老师认为, 这种情况比防污染控制设备的缺陷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因为这是船方在错误理解最近陆地含义的指导下造成的非法排放,会留下直接证据。

结语

从目前掌握的船员了解情况可以看出必然有大量船员因对最近陆地概念理解有误而在不符合MARPOL公约要求的水域内进行污染物的排放处置。姚老师希望所有船舶管理与操作人员能提高船舶防污染意识,正确理解公约法规的各项要求,纠正认识上的误区,严格按照公约要求进行污染物的排放处置,避免因对公约要求理解不当所致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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