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底,宿迁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1.8%;实现利润25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70%。这一成效的取得主要得益于集团公司“33181”工程的持续推进,而深层次根源在于充分发挥了绩效管理和市场化改革的指挥棒作用,调动了全员抓经营、促管理、创佳绩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改革方案设计上,突出人性化。按照“效益效率最大化、经营机制市场化、机构设置扁平化、操作实施人性化”要求,扎实推进市县两级公司市场化改革工作,取消所有中层干部职级,原身份、级别进档案,实行一岗多责、一人多职、竞争上岗。目前,全公司中层管理岗位职数由原来的28名降为17名,县公司班子职数均为2人,富余人员全部转战营销一线和盐政一线。在服从分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公司党委作出了“员工不下岗、不减薪”的郑重承诺,消除了广大员工的顾虑和担忧,顺利实现了市场化改革的平稳过度。
在薪酬体系建设上,凸显科学性。不是简单照搬照抄省公司工资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而是针对不同单位、不同部门的差别性,增强考核指标的实用性和可比性。拟定《宿迁分公司员工工资市场化改革方案》和《基层单位经营者2015年年薪制实施方案》后,广泛征求意见,仅班子成员就反复修改6、7次,重点突出能力与业绩导向,加大向一线倾斜力度,对管理岗位人员实行等级工资制,对营销人员按照“底薪+提成”实行目标管理,其中盐和非盐指标各占50%,特别是对非盐业务奖励实行上不封顶,以充分调动一线营销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绩效考评方式上,体现公正性。尽量压缩争议较大的共性指标,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业绩定收入,按照“绩效为先、增强激励,差距合理、公平公正,分级管理、总体调控”的原则,从经营性利润总额、非盐铺货率、非盐利润、食盐小包装销量、盐政管理、党建工作等八个方面,根据基层单位规模以及经营者经营责任、经营难度和经营管理业绩,确定和发放经营者薪酬。在具体考评中,坚持以数据说话和集体公开评议,对绩效考评内容进行数据化处理和改造,压缩人为操作空间,确保考评更加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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