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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信托公司掘金不良资产业务的三大模式解析

 qhxsina 2015-12-04

截至,20153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已达到11863亿元,不良资产率为1.59%,较2014年末的1.25%上升0.24个百分点。而根据东方资产的调查报告显示,未来不良资产率还有可能上升4-6个季度,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需求日渐增大。随着我国不良资产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对于不良资产投资的商业机遇也在不断显现,信托公司能否从中实现价值攫取,具有一定研究意义。


不良资产业务商业机遇显现

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实体企业经营绩效不佳,信用违约风险逐步显现,这不断冲击着以融资为主的银行、P2P等机构的资产质量。自20123季度起,银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进入上升通道,数据显示,预计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余额达到12638亿元,不良率为1.67%2016年可能达到1.94%。面对这一波不良资产冲击波,银行拨备覆盖率不断下降,加速处置不良资产的需求强烈,尤其是地域、客户集中度很高的城商行、农商行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与以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垄断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不同的时,这个市场正在逐步开放,包括新组建的地方性不良资产处置机构、PE等机构均逐步加快参与者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当中。另一方面,银行也不愿完全被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主导,而是寻求更多的处置渠道,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价值。

随着更多专业机构和人才的介入,不良资产的价值被更多投资者所认同,尤其是在资产配置荒的当下,能够参与逆周期投资,通过不良资产重整和处置实现投资收益,或许也是解决资产配置荒的另一种很好的探索和尝试。其实,国外不良资产投资作为另类投资,早日纳入到投资者的视野,诸如黑石、橡树资本、高盛等都是不良资产市场的重要参与机构,相比而言,国内此类机构不多。不过,去年以来,一些PE、律所专注不良资产投资的资产管理公司开始积极拓展不良资产市场,而处于风口浪尖的互联网金融也在寻求分得市场一杯羹,包括资产360、包之网等互联网平台正在逐步探索互联网 不良资产这一特殊商业模式。

不论是从供给端还是从需求端,都预示着不良资产投资市场机遇的来临,当然面对这一复杂而风险隐患重重的另外资产市场,市场仍需要冷静面对。

不良资产业务的信托模式

信托公司是中国最主要的资产管理机构之一,在资产投资的各个领域都发挥了较大作用,就不良资产投资方面,最早可追溯至2003年,中信信托受托中国华融不良资产,进行受益权分层,向合格投资者受让受益权。从整体看,信托公司参与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的形式较多,主要分为三大模式,分别为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不良资产投资业务以及不良资产事务管理业务。

模式一:不良资产证券化

所谓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不良资产打包真实出售给SPV,由其在资本市场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发售,将所获得的资金交还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美国、日本、韩国集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举措。美国是上世纪90年代成立重组信托公司,专门处置储蓄信贷机构的不良资产,而日本、韩国则是因为亚洲金融危机导致银行不良信贷激增,为缓解银行生存压力通过资产证券化化解不良资产风险。上述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交易设计以及专业投资者。当然,从实践经验看,不是所有不良资产都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一般具有重组抵押物或者经重整后现金流能够稳定实现的资产才适合作为证券化的基础。

我国2005年开始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式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始于2006年,当年银监会推动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中国信达、建设银行相继发行了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化,中诚信托均参与了两个项目,之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我国资产证券化停滞,虽然近年信贷资产证券化重新试点并推广,然而不良资产证券化一直没有新的进展,主要受限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不良资产价值评估和管理专业性要求高、专业投资者不足、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不过监管部门官员已在不同场合表达了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信号,相信这个市场还是会逐步开放。

信托公司是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公司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主要是以SPV形式存在,与优良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业务流程相似,主要负责监管报备、协调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发行以及项目后期管理,能够实质参与项目设计的专业能力较为缺乏,不过可以干中学得到快速成长。另外,信托公司可以尝试设计、发展私募不良资产证券化,通过有效匹配资产端和资金端,满足不同投资者风险-收益偏好,提升主动项目的能力,提升项目收益水平。

模式二:不良资产投资业务

参与不良资产投资是一个更为专业的领域,从历史数据看,2008年,中信信托、长安信托先后发行过两款专注于不良资产的投资,近年鲜有相似产品发行。这主要还是在于不良资产投资具有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对于投资者的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投后的债权重整、商务谈判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要求和资产处置经验要求都非常高,信托公司都不具备这种能力,不敢贸然参与其中。不过信托公司可以通过与专业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与国内实力较强的不良资产管理机构,诸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等寻求合作,信托公司可以发挥在设计项目交易结构、募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与投资顾问较色的专业投资机构形成有效组合。当年,中信信托、长安信托均是与中信资产合作,由其提供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的专业服务,两家信托公司负责项目运行管理和协调,同时在交易结构上采取结构化设计,在保障投资者收益的基础上,可以获取项目的超额收益分成。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以FOF的形式,参与投资国内优质不良资产投资资管计划或者私募基金,充当有限合伙人,这种情况下,信托公司的主要职责在于挑选优秀的项目管理人。

模式三:不良资产信托事务管理业务

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对于不着急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二是希望通过不良资产出表缓解监管压力,探索利用信托制度优势达到出表目的。实际上,目前四大资产管理也可以参与不良资产的代持,然而由于信托制度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委托人交易目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设计交易结构。因而,信托公司可积极参与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事务管理业务中,诸如商业银行委托不良资产,并通过银行理财等资金购买信托受益权等形式,实现不良资产出表目的。此类业务主要需要做到依法合规,避免信托设立不合法。


作者简介:信托小生袁吉伟,信托研究爱好者,金融屌丝,现任职于某信托公司,不懂的问题太多,所以总喜欢写点不咸不淡的文字,算作抛砖,有时候也抛石头。。。。。《大资管观察》系工作交流平台,欢迎同业交流,联系人微信:76028730,请注明单位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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