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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文斯:如果一切真的都是性| 凤凰诗刊

 昵称7536781 2015-12-06

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年10月2日 - 1955年8月2日),美国著名现代诗人,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雷丁市。大学时就读于哈佛,后在纽约法学院获法律学位。1904 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在康涅狄格州就业于哈特福德意外事故保险公司,1934 年就任副总裁。在1955年,他获得了普利策诗歌奖。代表作有《冰激凌皇帝》等。

我叔叔的单片眼镜

“天空的母亲,云雾的女王,

噢,太阳的权杖,月亮的王冠,

没有什么,不,不,绝没有什么

象两个攻杀的词语撞击的锋刃。”

就这样,我用绚丽的韵律嘲弄了她。

或者说,我不过是嘲弄了我自己?

我希望自己是块儿思考的岩石。

然而思想喷沫的大海,又一次偷冒出

闪闪发亮的泡泡儿,那正是她。

然后,我体内更咸的水井

深处的上涌,爆出了水淋淋的音节。


一只红鸟飞越金地板——他

是在风,氤氲和羽翅的歌队里

寻找位置的红鸟。找到的时候

一道激流将从他身上倾泻而下。

我要抚平这布满皱褶的东西吗?

我是一个富翁,向一堆继承人问好;

也正因为这样,我去问候春天。

这欢迎的歌队对我唱起骊歌。

春天不可能越过子午线了。

可你却被奇闻轶事保佑着,

假装坚信星光四射的知识。


那么古老的中国人坐在山中的

池畔梳妆打扮,或在长江上

精研胡须,他们是否并无所求?

我不会去演奏历史的降音阶。

你知道,喜多川歌磨的美人儿们

在她们会说话发辫中追寻爱的目的

你知道巴斯温泉中有高耸如山的头饰。

啊!自然中竟没有一绺卷发留了下来,

难道所有美发师都白活了吗?

为什么,你对这些勤勉的鬼魂

毫无怜悯,却乱发飘散着从睡梦中走来?


甜美无瑕的生命之果,似乎

因自身的重量而落向大地。

当你还是夏娃,如今已酸涩的果汁

未经品尝地清甜在果园的极乐中。

苹果和所有骷髅头一样

适合成为帮我们理解圆形的书,

它和骷髅头都出色地成形于

走向腐烂,重归土地的东西

但它另有特长:作为爱的果实

它是一部疯狂到没法阅读的书,

除非一个人读它就是为了打发时光。


西方的高天上烧着一颗暴怒的星。

它被置于此处,为的是炽烈的少年

和他们身边甜香弥漫的处女。

爱的剧烈,与大地的生机

共用着一个尺度。在我看来,

萤火虫迅疾的带电的敲击

漫长地嘀嗒出又一年的时间。

可你呢?当你最初的形象

展现你和泥土的联系,请记住那些蟋蟀

如何在苍白的夜里跳出

养育它们的草丛,象一群小小的亲眷。


如果,四十岁的男人去画湖群

易逝的众蓝一定浑然地为他们浮现

根源的石蓝色,那遍及宇宙的色彩。

一种物质在我们体内大行其道。

然而在我们的艳遇中,色情专家们

洞悉那些波澜,他们屏着呼吸的笔触

记录着每一次稀奇古怪的转折。

当色情专家们头发渐秃,艳遇也会收缩

进入罗盘仪和课程表,在内省的

放逐中,讲演着。

这是只为风信子准备的主题。


来自远过太阳的地方,天使们

骑的骡子悠然走下光焰的关口。

叮玲玲它们的铃铛降临世间。

骡夫们细心地择路而行。

此时,众位百夫长狂笑

敲击桌板上尖啸的杯盏。

这个寓言最终的意味是:

天国之蜜也许来,也许不来,

但是人间之蜜同时既来又去。

设想这些信使在行进中携来

一位被永恒的绽放催升的女郎。


象个书呆子,我注视,爱情中,

一个古老的情形,触动着新头脑。

它萌发,它绽放,它结果之后就去死。

这平凡比喻,揭示一种真谛。

花期已逝。我们从此是果实。

两只金色的葫芦,在我们的藤上涨满,

进入秋气,溅上霜花,老来肥壮,

怪诞地变形。我们悬挂着——

象生疣的南瓜,烙着条纹和色斑。

笑哈哈的天空,将俯视我们两个

被蚀骨的冬雨,淘洗成空空的壳。

在行动狂野,喧哗充斥,嘶叫

与碰撞声大作的,生猛而肯定的诗中

当人们致命的思想在战争中

完成难测的命运,小爱神的护卫

来赞美吧,这四十岁的信念。

最可敬的心,最放荡的奇想

仍比不上你放得更开的开阔。

为了献祭的丰盛,我向一切声响,

一切思想,所有的一切,征询音乐

和武士们的气概。可让我去哪里寻找

配得上这伟大颂歌的绚丽乐章?


幻想的阔少在他们的诗中

留下神秘之喷涌的纪念册,

去自动浇灌他们粗粝的土壤。

我是个自耕农,和那些家伙一样。

我不认识魔树或香枝

不认识银红和金朱之果。

可毕竟,我认得一种树

和我头脑中的东西形似。

它巨人般站立,它的尖顶

招来所有的鸟,在它们生命中的某刻。

它们飞走时,那尖顶仍然尖在树顶。


十一

如果一切真的都是性,那任何发抖的手

都能让我们玩偶一般,尖叫“想要”。

但请注意,命运无耻的背叛,让我们

哭了又笑,唠叨,呻吟,并嚷出

悲戚的狂言,从疯和闹中

掐出各种姿态,再也顾不上

那第一位的,最高的律法。这惨痛的时光!

昨夜,我们并坐着,身旁的一池红粉

与飞驰在明亮的铬黄中的百合花

被剪得粉碎,针对着星星的寒芒,

而一只青蛙,轰响出腹中讨厌的和声。


十二

那是一只蓝鸽子,侧身盘旋在

蓝天上,一圈,一圈,又一圈。

那是一只白鸽子,倦于飞行,

振翅扑向地面。象一位黑暗的拉比

年轻的我,在清高的研究中

观测人类的本性。我每天都发现

人类验证了我切碎的世界中的一小块。

后来,象一位玫瑰色的拉比,我追求过

而且仍在追求,爱的起源

和历程,但到如今我才明白

振翅之物的投影是这么清晰。


【赏析】

这首诗写的是39岁的诗人对中年,尘世中的爱欲,死亡以及诗歌的激烈看法。题目LeMonocledeMonOncle是法语的游戏,“我叔叔的单片眼镜”的意思相当于“透过我叔叔的观点”,但读起来又象是“我叔叔的我叔叔”或者“单片眼镜的单片眼镜”。然而,这首诗大部分章节都透出一种濒临灭亡的情绪,所以让喜剧性的题目也带上了冷酷反讽的意味,诗中其他的喜剧性成分也概莫能外。

尽管史蒂文斯把他的诗集题献给妻子,但他的婚姻生活并没给他带来幸福,知道这一点,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诗人会写出这样一首诗。在婚姻方面,史蒂文斯的遭遇可能比艾略特的更糟糕,因为他跟一个女人苦撑到了最后。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诗人赋予他极端的感情体验和反复的自我辩论一种特殊的形式,它融合了大量的修辞手段,戏剧化的声音,强烈的视觉和音响效果,以及层出不穷的寓言——全诗看上去就仿佛十二个魔方同时在旋转。

“我叔叔”或史蒂文斯究竟表达了一个什么样的观点?在这里,我们遇到一个曾被新批评派大力宣扬过原则,即不能把诗缩减成一个观点或命题,对这首诗而言尤其如此,因为它实际上是一些被强力组合起来的论辩性的修辞片断,有些修辞插曲并无明显的逻辑关系。但这并不是说这样的诗歌本身是没意义的,象解构主义者认为的那样——史蒂文斯的诗最终是无解的,它根本就是修辞中发展出来的修辞的漩涡和深渊。事实上,一直存在着一种批评的声音,认为史蒂文斯写的就是变形的爱德华?李尔式的胡话诗,要从中找意义本身就是找麻烦。然而,正如批评家布拉克默尔(R.P.Blackmur)曾经指出的,史蒂文斯的诗用词虽然古怪,但具有炉火纯青的精确性。这首诗里虽然有戏剧化的成份,但它并非按戏剧结构写成,它是一种修辞性的沉思之诗,蔓生而出的修辞性成份不但不会造成对诗质的损伤,反而会加强笼罩在诗的整体之上的情感。布拉克默尔这一判断告诉我们,这首诗一方面是有感而发,一方面也是因文生事。

“天空的母亲,云雾的女王,

噢,太阳的权杖,月亮的王冠,

没有什么,不,不,绝没有什么

象两个攻杀的词语撞击的锋刃。”

开篇是以“绚丽的韵律”对一位女性进行的嘲弄,但前两句处在互相抵消的状态(云雾遮盖天空,太阳与月亮分管日夜),它们本身就在互相攻杀,而两对表示拒绝和否定的“不”和“没有”也在互相撞击。诗中的说话者显然意识到自相矛盾的赞词既嘲讽了这位女性,也嘲讽了他自己。他转而希望自己有头脑但无感情,就像岩石一样。这时候,他想象出的岩石的形象旁出现了思绪奔涌的大海,而那些不知不觉地冒出的泡泡儿,正是他无法回避的那位女性。所以,从他内心深处与大地相联系的,有泥土中的盐分的水井里爆出噼噼啪啪的跟他头脑中的水泡儿相对应的音节(泡泡儿bubble是模拟嘴巴爆出的声响而造的词),也许这是暗示着他流出泪水,过分悲伤的泪水比海水更咸。我们也可以把“她”理解为诗人年轻时代对世界的梦想,它与诗人和女性的关系是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她结合了缪斯与维纳斯。

一只红鸟飞越金地板——他

是在风,氤氲和羽翅的歌队里

寻找位置的红鸟。找到的时候

一道激流会从他身上倾泻而下。

我要抚平这布满皱褶的东西吗?

雄性红鸟象征什么呢?布鲁姆觉得最简单的读法就是把他读作男性的欲望。我们不妨把他和最后一章中的鸽子都看作是诗人/爱人的化身。前四句给出的是天堂上的情景,他飞越金光和风云进入羽翅的歌队,找到自己的位置后开始赞颂(或者说释放)。如果是这样,他就跟第十章中的“幻想的阔少”是同一种诗人:

幻想的阔少在他们的诗中

留下神秘之喷涌的纪念册,

幻想飞到天堂上寻求超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手里拿着揉皱的写着这种诗的纸,诗人自问有无必要再继续下去,这跟手里拿着自己布满皱褶的性器官有什么区别呢?对一个中年人来说,这些都已经是性命交关的问题:

我是一个富翁,向一堆继承人问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去问候春天。

这欢迎的歌队对我合唱骊歌。

春天不可能越过天顶了。

当富翁被继承人们包围,他是在向一群等着他快死的人打招呼,到了这步田地,春天已经不再代表生机勃勃的一年的开始,它一样在等待他的结局,它不会再继续越过天顶的子午线变成夏天,进入时间的循环,春天来临已经成为死亡的信号。那些本应该欢迎他的天上的歌队却来告别,这时候他几乎已经心尽气绝,但是发现“你”仍然用奇闻轶事把自己武装起来,去假装相信幻想或者关于爱的奇闻——-这种知识来源于法语,而且是斜体字:

可你却被奇闻轶事保佑着,

假装坚信星光四射的知识。

第三节中的美理发师是古往诗人/爱人的化身,在色情诗中,头发是经常被描写的对象。史蒂文斯熟谙奥维德以来的西方色情诗的传统,但他先从古代东方写起,从山中隐士到浮士绘的美人,又写到19世纪英国时尚人士聚集的巴斯温泉——这些人都已经作古(他们的精研对应着鬼魂的勤勉,这些关于勤奋学习的用词又呼应着后面章节中的书呆子和拉比经师)。他们并非一无所求,中国人和日本人精心的艺术显然有神奇的一面,而去巴斯温泉的人是为了追去青春永驻。第六节里,我们看到史蒂文斯又补充了“色情专家们头发渐秃”,所有这一切都不会在自然中保存下去,就象诗和爱。诗中的说话者并不想按照历史去罗列(演奏历史的降音阶)所有天才的头发设计,日本美人的发辫自己就能胜任一切表达,这种艺术已经到了极致,她们和最后一节的玫瑰色的拉比要研究的是同一件事情:爱的目的(end),它同时也是结束(end)。这时候,那位女性又一次突然出现,她在睡梦中根本没必要考虑那些美发师:

为什么,你对这些勤勉的鬼魂

毫无怜悯,却飘散着乱发从睡梦中走来?

写完鬼魂,史蒂文斯又用伊甸园里的苹果引出了《哈姆雷特》中的骷髅。哈姆雷特曾经对弄臣郁立克的骷髅发表过一番感慨:“他是一个最会开玩笑、非常富于想象力的家伙……你想亚历山大在地下也是这般形状吗?”我想,史蒂文斯写这节诗的时候,很难不去琢磨哈姆雷特的提问,“谁知道那不会是一个律师的骷髅?”

苹果和所有骷髅头一样

适合成为帮我们理解圆形的书,

苹果坠地实际上是一个生命循环的过程(所谓理解圆形就是理解循环),这这方面骷髅也显示了同样的本领。但苹果跟骷髅的不同在于,它是爱的果实,也是导致先祖失去乐园的果实,它虽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生命的意义,但是这代价太大,也过于疯狂,除非一个人无事可做,只有等死而已。相比之下,生老病死反而显得很正常。爱与死的老主题,在苹果与骷髅头两个圆形物体之间对峙,然后升起的是维纳斯的金星:

西方的高天上烧着一颗暴怒的星。

它被置于此处,为的是炽烈的少年

和他们身边甜香弥漫的处女。

男女之爱的剧烈与大地的生机是同源的,但反过来说,这些年轻男女早晚也会被大地的力量吞食回去。萤火虫迅疾的闪光本来是交配的信号,其过程每次只有千分之一秒,它与维纳斯的星光的辉映让人对时间的流逝有了新的认识。诗人提醒:人来自泥土,所以最初的形象一定与此有关,而生命的再生与循环,不过是土地上小虫的发光和跳跃。

写完泥土,诗人又让四十岁的男人们去画色彩丰富的湖群:

如果,四十岁的男人要画湖群

易逝的众蓝定会浑然地浮现出

素朴的石蓝色,那遍布世界的色彩。

一种物质,在我们体内大行其道。

中年男人画湖是一个关于艳情的比较少见的隐喻,在史蒂文思后来的诗中,湖泊被用于和大海的对比,后者代表死亡的力量。湖泊的色彩很容易随光线而变化(正如后面色情专家观察到的一波三折的爱的细节),但其底色是最基本的灰蓝,它本身并不丰富多彩,不同的男人体内的爱欲也并无区别。年轻时代,男人们都是登徒子,凡有新奇的感觉都会玩味再三,就象奥维德一样,用“屏着呼吸的笔触”去纪录“每一次稀奇古怪的转折”。但到了人生的下半段,艳情经过了反省,剩下的只是说教。风信子原来是阿波罗所爱的美少年,他代表着年轻活泼的爱,但后来阿波罗不慎误杀了他,为风信子准备的主题就是爱导致了死亡。在第七节中,一位与天使同行的女郎被设想出来:

设想这些信使在行进中携来

一位被永恒的绽放催升的女郎。

她也许是我们的理想境界,但她就象天国之蜜一样,很可能永远都不能降临到凡人身上。这一节里对比了两种声音:天国的铃声和人间的哄笑。铃声虽然能够降临世间,但是挑剔的骡夫们究竟要去哪里我们并不知道,粗鲁的人的快乐显得更现实,就象人间之蜜(性爱)。然而,现实中性爱带来的欢乐是同时来了又走的东西,仍然是难以把握的。中年的“我”像书呆子一样发表了如下看法:

它萌发,它绽放,它结果之后就去死。

这平凡比喻,揭示一种真谛。

花期已逝。我们从此是果实

这就是“内省的放逐中”讲演的内容,少年与处女最终会被岁月淘成空壳,非但如此,上天还会对此发出地狱般的嘲笑。这一节中的泼溅淘洗与第一节中的水淋淋的和攻杀的词语在音响上有所呼应,但史蒂文斯还嫌不够,于是第八节直接呈现出一首诗的效果,这样一首诗赞美的是所谓的“四十岁的信念”,这首诗本身就能象四十岁的男人一样从容地面对战争和动乱,这首诗中之诗似乎成了让诗中人的生命得以继续的希望。

为了献祭的丰盛,我向一切声响,

一切思想,所有的一切,征询音乐

和武士们的气概。可让我去哪里寻找

配得上这伟大颂歌的绚丽乐章?

答案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乐章。这时候诗人又回到对红鸟式的幻想诗人的质疑,柯勒律治曾对想象的诗人和幻想的诗人作出区分,这两者在这首诗里都被比作自耕农,但史蒂文斯显然要把自己和“幻想的阔少”区分开来。

我不认识魔树或香枝

不认识银红和金朱之果。

诗人头脑中爱欲的形象不是魔树香枝之类的奇花异草,它经历各种爱人(群鸟)之后并无变化,仍然保持自身的状态,或者说“古老的情形”。这是一个相对安静的思想状态,可是史蒂文斯又用大量的音响把它打断,大树的形象被尖叫的玩偶所取代,性爱造成的哭闹呻吟之后,诗人悲叹,“这惨痛的时光!”这里有一个让拉比经师或者书呆子难以应付的两难处境,如果要去体验自己生命中循环往复的爱欲烦恼(这本身是符合最高的律法的),那就必然会远离最高的律法。诗人没有给出解答,他把“星光四射的知识”与尘世的声音并置在一起,也许这就是真相:

昨夜,我们并坐着,身旁的一池红粉

与飞驰在明亮的铬黄中的百合花

被剪得粉碎,针对着星星的寒芒,

而一只青蛙,轰响出腹中讨厌的和声。

全诗一直在争辩着一个真理:“性并非一切”,可难道我们只需要这样一个否定性的真理吗?爱欲的缤纷光彩和尘世的生趣结束了争辩。诗告诉我们的真理不是关于生命的命题或者判断,它给我们的是形象并且改变我们对这些形象的认识。最终总结这首诗的,正是更新过的形象。鸽子在空中飞行,与蓝天几乎合为一体,它飞回地面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它原来是白色的:

那是一只蓝鸽子,侧身盘旋在

蓝天上,一圈,一圈,又一圈。

那是一只白鸽子,倦于飞行,

振翅扑向地面。

鸽子一圈圈的飞行回应着前面所有那些关于红鸟,圆形,生命循环的比喻,从蓝鸽子到白鸽子,诗人的头脑经历了两种状态,然后他自比钻研犹太律法的拉比经师,发现自己也在时光中变色。“切碎的世界”也是不自然的,造作的世界的意思。

另外,鸽子与拉比经师的同时出现可能与犹太神秘思想有关,它们加深了诗中用来描绘空间构造的比喻的虚线。犹太拉比亚历山大的菲洛(30BC——AD45)在《创世问答》中解释说,对于鸽子这样的鸟,整座天堂被平均地切分成行星和恒星的轨道,鸽子因为其驯良而被指派为向行星飞去的鸟;天堂的音乐是由群星的运动发出的和声(鸽子也是其中的歌唱者),但创世者不让它像阳光一样抵达大地,因为它会让听到的人因为无法描绘、无法压制的极乐而发疯。

诗中描绘的拉比很像史蒂文斯本人,他在自己的诗歌秘室里研究纷纭的世象;他不渴望听到天堂的和声,它们不过是互相抵消的“天空的母亲,云雾的女王”和“太阳的权杖,月亮的王冠”。他看到,鸽子在飞行和歌唱之外,还留下清晰的投影。生命归于大地的过程,正是接近其自身的投影的过程,落地的苹果和无名的骷髅,显影出一些永恒的法则。透过“我叔叔的单片眼镜”我们最终看到的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振翅之物的投影是这么清晰。”那么,纸上斑驳的诗句,是否可以被理解为生命振翅的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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