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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当代诗阅读遴录(六)

 江山携手 2019-12-24

1、啊,大地

[马里]西索科

啊,大地

我将他们一一我兄弟的遗体

安放在你温柔的胸脯上

在那瀑布冲刷崖脚的地方

请保护他们啊,大地

在你的粘土层中保护

我兄弟的遗骨

我将在夜晚

经常去那里悼念

在梦幻的考拉斯琴⑴上

我的心奏起急速的和弦

而有朝一日,自由的风

在我身后吹拂

在你的群山、沙丘

你的河流、平原吹拂

啊,大地让自由的风

轻轻摇晃着

我的兄弟——

肉体受到摧残的英雄

他们死去了

而自由得以永生

(周国勇译)

【注释】

[1]考拉斯琴,西非流行的民间乐器,有21根弦。

【赏析】

非洲各国的民族独立运动造就了一批优秀的诗人,产生出众多经典之作。西索科的《啊,大地》即为其中的代表之一。这首诗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歌颂了为守卫领土、争取自由而牺牲的“我的兄弟”,希求“大地”能成为他们最后的庇护所,使他们的灵魂得以安息。作品的前半部分以对“大地”倾诉的形式抒发了“我”的悼念与哀思,同时请求“大地”能长久保护“我兄弟”的遗体与灵魂,也表达了对本民族土地的眷恋之情。

第一个“啊,大地”引领着“我”将逝者安葬的行动,并第一次提出请求。“你温柔的胸脯”暗示了“我”已将“大地”认同为母亲的化身,而将“我的兄弟”“安放在你温柔的胸脯上”,是希望逝者能复归成为降生之前的婴孩,并被重新交还给母亲。“在那瀑布冲刷崖脚的地方/请保护他们”,“瀑布冲刷崖脚的地方”有可能就是埋葬的真实地点,似乎“我”意欲将逝者长久置于一种纯净的环境中,不断接受自然水流的冲洗,并且对于生者而言又属于某种禁区,即为最理想、最安静的墓地。英雄们在生前经历戎马倥偬的动荡生活,壮烈阵亡后迟早将湮没无闻,只有大地母亲能为他们提供最后的庇护。第二个“啊,大地”引领的内容不仅是“我”的再次嘱托,而且还有“我”表示将在“夜晚”前去墓地“悼念”的意愿。“粘土层”似乎是一种象征性的保障,这种“保护”能给予“我”一定的安慰。“我将在夜晚/经常去那里悼念”,意愿的表达似乎也意味着一种承诺,不仅是对逝者也是对大地许下的,使逝者确信其奋斗与牺牲没有被忘却,表明大地对逝者的庇护值得肯定。“在梦幻的考拉斯琴上/我的心奏起急速的和弦”,显示“我”尽管已经看到“我的兄弟”被妥善安葬,但内心仍然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仍然难以接受同胞的离去,因为同胞的牺牲意义重大,似乎还因为,真正的胜利尚未到来,自由与和平尚未实现。第二部分即衔接了第一部分末尾处“我”的思绪起仗,显示出当时的斗争仍在继续,表达了“我”期盼自由早日到来,以告慰逝者在天之灵的心愿。“自由的风”象征了当“有朝一日”斗争胜利以后,自由会像风一样伴随在“我们”身边,并且能够迅速遍及各处,不仅“在我身后吹拂”,而且“在你的群山、沙丘/你的河流、平原吹拂”。“啊,大地”第三次出现,以此作为过渡更进一步地希望“自由的风”能“吹拂”到“我的兄弟——/肉体受到摧残的英雄”,使其也能感受到自由的到来,分享到胜利的喜悦,因为“他们死去了/而自由得以永生”,以此句作结将逝者牺牲的意义加以提升,并最终定位到使“自由得以永生”的高度上,表达了对逝者的永久怀念。(吕晴)

2、秋天

[美国]艾米·洛威尔

整整一天我望着紫葡萄藤叶子

飘落水中。

此刻在月光下,叶子依然飘落着,

但每片叶子都镶上了银色的边。

(裘小龙 译)

诗歌鉴赏

      这首小诗收录于艾米,洛威尔1919年出版的诗集《浮生掠影录》,仿俳句形式写成。俳句是日本古典短诗,由十七字音组成,它源于日本的连歌及俳谐两种诗歌形式。这种形式与中国近体诗联句相仿。洛威尔的《秋天》严格来说虽有俳句简洁的形式,格调淡雅,却缺少俳句含蓄的风格,少有象征和比喻。总体来说,这首诗体现了洛威尔吸取日本和中国古诗营养,为革新美国诗歌所作的努力。

      这首诗选取落叶为素材,用简洁的笔触勾勒出落叶飘零的秋天独特的诗意。诗歌前两句表明叙述的时间跨度为“一天”。一天中会发生许多事情,但落叶最能体现秋天的季节性,迎合了俳句中要有“季语”的特点。后两句,诗人又将“月光下”这一特定的情境提取出来,用更加细腻的笔触表现了落叶的特点:“每片叶子都镶上了银色的边。”不仅如此,这一唯美的画面也成为经典的情景定格在读者的脑海中。在这幅缺少油画的浓墨重彩但又比国画白描多了几分繁复的画面中,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个凝神谛听、注目沉思的人物形象。她整整一天静立在“紫葡萄藤”前,目不斜视。在她静的注目中可有波涛汹涌的思绪,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个孤独的形象却给读者带来心灵的震撼,甚至比画面本身更富冲击力,她的孤独一如艾米.洛威尔本人。

      作为女人的洛威尔承受了比通常女性更多的精神折磨。这个肥胖多病、终身未嫁的老姑娘,虽努力挣脱家庭与社会强加在女人身上的羁绊,却始终无法得到精神上的真正自由,而她面临的最大羁绊就是她孤独的心灵,甚至有评论者称她缺乏欲望的身体是她孤独不幸的根源。这种孤独使她无法深入生活,诗作流于表面现象,这种说辞是基于弗书洛伊德隐的“利比多”理论。梅纳德(Theodore Maynard)就曾毫不客气地这样评价艾米·洛威尔:她的写作并非基于生活,她面对花草树木时所传达出来的貌貌似自然。的情感其实是种伪装。然而我们不能因洛威尔的身体家世就一笔抹杀她的成就,她描写的花草树木如此简洁凝练,构建出一个个灵活生动的意象,并借此努力传达事物背后的情感、观念。她认为,诗歌是情感的高度概括和凝练,诗歌等文学形式也是现实生活的超越形式,这首《秋天》就体现了这种努力。我们之所以无法在这些朴素的语言中体验到强烈的情感,是因为她所描绘的景物以及塑造的落叶意象的锋芒盖过了情绪本身。然而,聪明的读者仍能发现这意象背后隐藏的情感,“整整一天我望着紫葡萄藤叶子/飘落水中”,这个孤独的人物形象及其宁静深邃的心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同情与猜测。

3、 弗罗斯特诗赏析(美国)

a、熟悉黑夜

我早就已经熟悉这种黑夜。

我冒雨出去——又冒雨归来,

我已经越出街灯照亮的边界。

我看到这城里最惨的小巷。

我经过敲钟的守夜人身边,

我低垂下眼睛,不愿多讲。

我站定,我的脚步再听不见,

打另一条街翻过屋顶传来

远处一声被人打断的叫喊,

但那不是叫我回去,也不是再见,

在更远处,在远离人间的高处.

有一樽发光的钟悬在天边。

它宣称时间既不错误又不正确,

但我早就已经熟悉这种黑夜。

诗歌赏析

编辑

这首《熟悉黑夜》收入1 928年出版的诗集《西流的小溪》(West-Running Brook)。全诗描写了一个常在夜晚逗留的人的感受。夜晚的一切常见事物——雨、街灯、呼喊、守夜人、小巷等等都能引起叙述者的沉思冥想,也体现了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理念:“与众相通的体验,与众不同的表达。”诗传达了弗罗斯特的——也是人类的——孤独、无家可归的意识,进而阐发返回自身探寻事物真相的哲学观念。

《熟悉黑夜》的情感基调是轻柔哀婉的,孤独感深深地植根于主人公的心中,他曾独自冒雨出去又归来,曾“到过街灯照不到的郊野”。开篇,“雨夜”和“郊野”裂调了主人公的生活处境。在读者感受层面上,凄冷的“雨夜”与黑暗荒芜的“郊野”同繁华都市里的“凄凉的小巷”同样给人以孤清冷寂之感,读来幽幽断肠。此外,我们熟知的“巡夜更夫”通常独自在夜晚穿梭于大街小巷,守夜人不仅为夜晚涂抹上孤寂的色调,也暗示了我们每个个体的生存状态——有时,我们就像守夜人那样独自穿梭在黑暗的夜晚中。这种感受在第三、第四节中达到高潮:脚步停下,沉默升起,此外别无他者的脚步声,夜的静谧严密地笼罩在主人公周围。他是彻底孤独的,与世隔绝。断断续续的呼喊声越过屋脊打远处传来,此刻他止住前行的脚步,似乎有所期待,然而这呼唤却与他不相关——“不是叫我回去或说再见”。“断续的呼喊”是种隐喻,这喊声既不是为了将主人公召回,也不是为了与他说再见,在这呼喊声中叙述者的孤独感传递得更远。他不认识那喊声的主人,与人群也失去了联系,尽管他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这种声音。之这两句写出了他远离社会的彻底的孤独与隔绝,也写出了人类生活于繁华都市中却无家可归的通常体验。

在这首诗中,我们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的孤独寂寞,一并进入我们想象域的还有弗罗斯特的孤独感与无家可归的意识。他对代表俗世生活的需城市持否定态度,他向往代表自然世界的“郊野”,那里没有城市中无处不在的“灯光”。就如诗歌里的主人公,他常于夜晚出行,“到过街灯照不到的郊野”。弗罗斯特是新英格兰田园风景画的大师,他善于在诗中描绘自然景物,进而表达他对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的思考。罗斯特的传记中都能看到,诗人自愿放弃浮华名利,与家人生活在田野乡间,以便寻找心灵的安宁。然而我们不能不猜想,自愿选择孤独的生活方式的诗人其实感受最深的就是孤独、隔绝的体验。

在主人公接下来的旅行中,城市里不再有“灯光”,唯有“远方一个神秘的高处/有只发亮的钟衬映着天幕”。有人说,这只“发亮的钟”其实指月亮。月亮也是孤独的,它独自高悬于广阔的天空中;月亮是唯一的光亮,也许,月亮告诉主人公现在还不是走进人群的时候。这种解释未免有些牵强,但这种孤独的体验确实是每个读者都曾感受过的。这只“发亮的钟”也暗示了时间的冷漠。时间在他的旅途中没有发挥指引的功用——“它宣称时间没错,但也不正确”,它仅仅是在冷漠无情地向前流动。这是否暗示了主人公是与时间无关的人,暗示了人类没有过去也没有未米来的悲哀处境?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弗洛斯特笔下的人类有可能成为历史的背叛者?

综观全诗我们发现,当诗人从自然与社会历史两个维度考察人类的生活境遇时,发现人类已经无法返回天堂乐园:人类既不能与自然和谐共存,又不能从历史中汲取生活的力量与教训。诗人由此产生了深深的疏离感。

在哲学层面,弗罗斯特认为要想寻找到真相必须排除一切干扰返回自身。诗人似乎在暗示,如果想在自身寻找事实真相,我们必须使自己与社会隔绝。然而矛盾的是,隔绝的体验是可怕的,即便习惯于孤独生活的诗人本身也是如此,隔绝并不是生活的真谛。

在遣词造句上,弗罗斯特的功力无人可比。他用“熟悉”而非“习惯于”,表明他对这“黑夜”了如指掌。这是一种理性的认知,而非感性的直觉。最后一行的重复不仅使全诗形成回环锰复的节奏,且强化了对于黑夜的熟悉程度及黑夜的一成不变。这首诗运用了旋律感较强的抑扬格五音步十四行诗的形式。弗罗斯特很重视诗歌的形式、声音同意义传达的关联,他对诗歌的形式和声音的痴迷达到少有人能比的程度。这首诗的技巧运用也很纯熟,大量象征的运用使这首貌似简朴的诗歌读来意蕴深远。

b、雪暮驻马林边

这是谁的林子我想我知道。

不过他的房屋远在村那截;

他不会看见我停在这儿

望着他的林子灌满了雪。

我的小马一定觉得很奇怪

附近没有人家怎么就停歇,

停在林子和冰冻湖面之间

而且是一年最黑暗的一夜。

它摇了摇挽具上的铃

想问我是不是出了错。

另外唯一音响是轻风

和茸毛雪片席卷而过。

林子真可爱,黑暗而深邃。

但我有约在先不可悔,

还得走好几里才能睡,

还得走好几里才能睡。

诗歌鉴赏

    《雪暮驻马林边》是弗罗斯特最著名的也是他本人最喜爱的一首短诗。全诗用平淡质朴的语言、轻快的节奏描绘了诗人在新英格兰冬日傍晚雪花缤纷、神秘幽暗的树林旁驻足观望、流连忘返的情景,传达了诗人在生命历程中小憩时的感受:人生总会面临一种两难选择,是快马加鞭,投身于那未知的世界,还是沉湎于现状之中,享受短暂的快乐?诗人对人生的态度是严肃的,在完成其人生的使命之前,他是不能投宿安眠的——“但我有约在先不可悔/还得走好几里才能睡”。

      弗罗斯特曾说:“诗歌始于喜悦,而终于智慧。”这首诗从怡人的自然风光开始,又以轻快的节奏和质朴的遣词渐渐把诗歌推向高潮——“林子真可爱,黑暗而深邃/但我有约在先不可悔”,最后以充满哲理的句子收尾——“还得走好几里才能睡”。诗体短小精悍却包含着完整的叙事要素:“这是谁的林子我想我知道/不过他的房屋远在村那截”——人物,“停在林子和冰冻湖面之间/而且是一年最黑暗的一夜”——地点、时间,“我的小马一定觉得很奇怪/附近没有人家怎么就停歇”——起因,“它摇了摇挽具上的铃/想问我是不是出了错”,—一经过,“但我有约在先不可悔/还得走好几里才能睡”——结果。叙事中同样含有悬疑:“林子真可爱,黑暗而深邃”,是要下还是离去?在这样一个雪花纷飞、微风徐徐的傍晚,离开美丽的树林而奔向艰险未知的前路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而“林子”这一意象是催生两难选择的关键要素。有评论认为,“树林”象征可使人脱离世事纷争的大自然,对于社会的人来说,它本身既有挑战性,又充满原始的自然风情。在美国文史上,“从《捕鹿人》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再到《下去,摩西》,‘树林’在不同时代的作品中频繁出现,构成了美国文学中的‘荒野’传统,反映了美国人希望逃离文明、回归自然的传统倾向”(翅1J守兰编著《英美名诗解读》)。罗斯特秉承了这一传统。“我”无法忘记林子的主人和“他的房屋”,“我的、马,,(‘摇了摇挽具上的铃”提醒“我”不能尽情欣赏“黑暗而深邃”的树林,而要关注现实生活中尚未兑现的承诺、未尽的义务。尽管前程漫漫、世世事难,“我”也不能永远徘徊。末尾叠句突出了作者的责任感,也折射了树林的无穷诱惑力。

      这是一首四音步抑扬格短诗,押运格式为aaba bbcb ccdc dcldd,之,节奏轻快,遣词也非常质朴。弗罗斯特就是靠《雪暮驻马林边》这样的抒情诗为自己赢得了声誉。可以说,他对诗歌创新的贡献不仅在于他拓展了抒情诗的主题,而且也更有见地、更成熟地加强了诗歌的乐感。他重视“声音的意义”,认为在人们读懂诗歌的语义之前,诗首先;是通过声音传达给读者的。对于他来说,写诗并非是将语词填入既有的格律、结构之中,而是在遵循格律的节拍基础之上,利用声调的不规则变化,最终达到传达声音的意义这一目的。弗罗斯特始终保持他独创的现代牧歌风格,用词清新,吸收口语,形式上也朴实无华,“它摇了摇挽具上的铃/想问我是不是出了错”,这样质朴轻快的语言在庞德等人的诗作中很难找到。他嘲笑庞德、艾略特、威廉斯、卡明斯等人的现代主义诗歌实验,恪守诗歌应该带来听觉上的享受并引起想象,而不仅仅是在诗中罗列事物的原则;“他为罗宾逊那种‘满足于以旧翻新’的创作方式辩护,而且不无讽刺地指出那些‘以新派求新’的诗歌,采取的是‘取消’的办法:取消标点,取消大写字母,取消格律、听觉形象、戏剧性语调、内容、短语、警句、紧凑、逻辑性、连贯性——直到取消才能”;他讽刺当代诗人作诗时“又把减法变成了加法”,将意识形态的理念加于诗歌之上(弗罗斯特著《一条未走的路》)。虽然他对庞德等人的评价有失偏颇,但直到今天,有增无减的读者群正是被这种清风吹过似的自然风格深深吸引。

C、一条未走的路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

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

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

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

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

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

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

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

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

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

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

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

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

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

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方平 译)

赏析:

      人的一生中,常常会遇到许多需要抉择的时候。职业、爱情、婚姻等等,我们的面前摆着两条或更多的路,看上去都差不多,各有各的吸引人之处,而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时我们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们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去走,心里想着万一此路不通,还可以退回来,重新走另一条路。然而生活常常跟我们过不去,一旦走上了一条路,想要回头恐怕难上加难了,我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颇有一种悲壮的感觉。

但有时我们会停下来,回头看看,不禁感慨万千,心想要是当年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现在不知会怎样了?这时的我们,真希望时光能够倒流,一切可以重来,就像科幻影片中那样,该有多好!

      这种复杂的、每个人都有过的经验,被一位诗人敏感地捕捉到了,写成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名作。就是我们现在读到的这首诗,这位敏感的诗人就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代表人物之一、四次获得普利策诗歌奖的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

弗罗斯特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朴素,他“用日常聊天的语调建立他的诗行”,走了一条与其他现代派诗人完全不同的道路。这在当时总是拿高雅、圆熟、不着边际的铺张卖弄等作为诗歌标准的美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他最终征服了美国的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他的书成了历久不衰的畅销诗集。一些代表作品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我曾在美国一位总统的演说词里见到过引用他的诗歌的片段。连起初认为他的诗歌“很乏味,而乏味的东西叫人读不下去”的艾略特,后来也不得不承认他“也许是当今英美诗人中最卓越、最优秀的一位了”。

      但他的诗又与我们现在有些人提倡的口语诗不同,这主要表现在诗歌的内容及情感方面。他的诗大多表现了日常生活的哲理,有很丰富的内涵,其基调是幽默、积极和乐观的。他选择的题材大都是具有普遍性的,因而能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他的名言是“与众相通的经验,与众不同的表达”,他要写的是“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的东西。这与我国诗坛上的一些口语诗的自恋、无聊、空洞、插科打诨和玩世不恭有天大的区别。

      读他的诗,我常常感到的是一丝会心的微笑、一种豁然的领悟、一声轻轻的叹息、一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一幅笔触清淡的画面和一曲发至肺腑的歌谣。心浮意躁的人读不了他的诗,阅历太浅的人也读不懂他的诗。只有把人生当作一壶好茶细细品味的人,才能读懂他的诗!

4、坛子轶闻

史蒂文斯(美国)

我把坛子置于田纳西州它是圆的,立在小山顶。它使得散乱的荒野都以此小山为中心。荒野全都向坛子涌来,俯伏四周,不再荒野。坛子圆圆的,在地上巍然耸立,风采非凡。它统领四面八方,这灰色无花纹的坛子它不孳生鸟雀或树丛,与田纳西的一切都不同。(飞白译)

  《坛子的轶事》是美国著名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斯的经典之作。在《坛子的轶事》中,史蒂文斯巧妙的把坛子(艺术/想象力)与田纳西凌乱、无序的旷野(现代社会的精神荒原)并置起来,不仅以含蓄的笔调揭示了艺术/想象力与现实存在的关系,而且找到了欢乐与希望并存,秩序与价值并行的现代荒原的希望之花。  关键词:创作理论 坛子 艺术/想象力 精神荒原 希望之花   在二十世纪的美国诗坛,华莱士・史蒂文斯与T.S.艾略特、埃兹拉・庞德、罗伯特・弗罗斯特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并称为诗坛“五巨擘”。[1]史蒂文斯又被称之为“诗人中的诗人”,他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美国诗人之一,评论家摩尔曾把史蒂文斯比作唯一能同艾略特相比的“我们这个时代的英雄”。[2]《坛子的轶事》是史蒂文斯第一部诗集《风琴》 中的一首优雅别致的小诗,也是其诗歌创作理论的杰出体现。本文拟对《坛子的轶事》进行赏析,以管窥史蒂文斯独特的诗歌创作理论,展现《坛子的轶事》持久弥香的艺术魅力。   一、坛子 ―― 现代荒原上的希望之花   在《坛子的轶事》一诗中,“我”把一只圆圆的、未施彩妆的灰色坛子放在田纳西州的山巅之上,四周是无尽的、凌乱的荒野。继而,奇迹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原本杂乱无章、凌乱蔓延的荒野一下子变得井然有序。屹立在山巅的坛子俯瞰着脚下匍匐的荒野,犹如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君王,而荒野则犹如视君命为天命的子民,唯唯喏喏,服帖顺从。   究竟这只神秘莫测、神奇灵异的坛子代表着什么力量? 在这首小诗中,史蒂文斯不仅以含蓄的笔调揭示了艺术/想象力与现实的关系,而且在现代社会的精神荒原中探寻到了一条通往欢乐与希望并存,秩序与价值并行的尘世天国之路。诗中坛子是艺术/想象力的象征,田纳西的荒野是凌乱无序的现代社会精神荒原的象征,坛子的出现使原本毫无秩序的荒野呈现出应有的形式、秩序和意义。   诗的起首“我把一只坛子放在田纳西”[3]突出表现了“我”的作用和能动性,如果没有“我”,坛子无从产生,也不可能被放置于此。由此不难断言,这个“我”正是艺术家的化身,是艺术家们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巧妙地创造出坛子这样深具影响力的艺术品。在现代社会的荒原之上,上帝失去了灵光,再也鲜以产生新的神话,诗人的职责就是富有想象力地向人们揭示尘世生活感官世界中的美感经验,“用自己的韵律和风格来提供信仰所能给予的一切愉快”,[4]帮助人们建立尘世的天国,做现代的寓言家。史蒂文斯在本诗中认为艺术家们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超的手段和高瞻远瞩的风采(坛子被“置在山巅”)为人民大众进行艺术创作,这样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不辱使命,完成济国济民的艺术精品。奇妙完美的艺术品具有无限的魅力,它赋予混乱、虚无的自然和自然中芸芸众生以秩序和生活的真谛, 带给迷途的现代人希望和勇气,就好像为在黑暗中无助徘徊、丧失信心的夜行者燃亮了一盏指路的明灯, 使他们眼前的世界变得温馨、迷人。   《坛子的轶事》不仅揭示了作为艺术/想象力象征的坛子不同于自然万物,高于现实万物,以其神秘无比的魔力与灵性,对现实世界起指导、领航的作用;而且正是诗人在现代生活的废墟之中,不懈地探索与耕耘,发现欢乐、生气和希望,追求秩序、价值和意义,给现代人以启迪、勇气和力量的真实写照。   二、现代荒原虽荒凉却不贫瘠   虽然作为艺术品的坛子以其神秘无比的魔力与灵性,以君主的仪态统领着大自然,对现实世界起指导作用;然而它却必须倚仗周围世界的存在而存在,深受现实的约束和限制,它不具备田纳西小鸟或树木那般的生命力,无法创造新的活力。   史蒂文斯提倡在现实的荒原上进行富有想像力的创造。史蒂文斯认为人们应该正视和接受现实,因为现实虽然荒凉却不贫瘠,混乱和痛苦之处正是对创造性和想像力最有力的刺激和挑战。在我们生活的“此时此地”,有着想像力创造的素材和意义赖以生存的基础。正是这种“在我们生活的废墟中野餐”[5]的乐观精神,使他的作品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英雄主义色彩。在《坛子的轶事》中,诗人以奔放的笔触赞颂了大自然和现代荒原生生不息、盎然生机的气象。现实万物是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的基础和源泉,没有田纳西的荒野就没有制作坛子的土壤,而没有周围大自然的陪衬,坛子的魅力与灵性也无从显现出来。   面对二十世纪欧美现代社会的精神荒原,史蒂文斯并不为传统的崩溃,人性的异化和宗教信仰的衰微而扼腕叹息。他的诗风展现出了在那个彷徨、无助的时代里少有的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他相信现实虽然荒凉但并不贫瘠正是这种对现实充满自信与乐观的认知引导着史蒂文斯运用艺术/想像力在荒凉的现代精神荒原之上孜孜不倦的追寻他心中的希望之花。   在《坛子的轶事》这首仅有12行的小诗中,史蒂文斯不仅巧妙地运用简洁的语言,以敏锐的洞察力、 独特的象征手法和精湛的技艺揭示了艺术/想象力与现实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且流露出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不懈的追求。在二十世纪欧美社会令人无比绝望的现代荒原之上,当同时代的诗人在扼腕惋惜宗教精神支柱的崩溃和传统道德观念的解体之时,史蒂文斯却能从虚无与绝望中看到光明与希望,如同田纳西山巅之上的坛子一样,在荒凉的道路上默默地、孤独地坚守着,耕耘着,追寻着现代荒原上的希望之花。

5、红色手推车

威廉斯(美国)

这么多全靠一辆红轮子的手推车因为雨水而闪光旁边是一群白色的小鸡。郑敏 译

赏析:

    《红色手推车》是美国著名诗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一首经典诗歌。该诗与庞德的《在一个地铁站》并称为意象派诗歌的典范。本文主要对这首诗的形式和内容这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诗歌所蕴含的意境美。

  关键词:诗歌《红色手推车》形式;内容

  一、引言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1883―1963)是20世纪美国最著名的诗人之一。他的主要作品包括诗集《春天及一切》、《气质》、《酸葡萄》、《地狱里的科拉琴》以及长篇叙事诗《佩特森》等。威廉斯将诗歌创作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之中,他擅于捕捉那些常人认为微不足道的、容易被忽略的事物,把它们放置在一张白色的画卷上,而不填加或者只填入非常有限的色彩,尽可能地让这些事物从繁芜的大自然中脱颖而出,成为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其内在之美的对象。威廉斯的诗歌语言简练,看似简单易懂但却不失深刻,其意蕴和内涵都十分丰富。《红色手推车》体现出了威廉斯一贯的诗歌风格。本文主要对该诗的形式和内容这两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以期更加深入地地理解诗歌所蕴含的意境美。

  二、《红色手推车》独特的诗歌形式

  《红色手推车》是一首短小精悍的抒情诗,诗歌的形式新颖而奇特。全诗只有一个标点符号,实际上就是一个句子被拆散后分成了四个诗节。每个诗节分为两行,并且均以三个单词和一个单词分行出现的形式构成。整首诗形式工整,一长一短,错落有致,不仅造成了一种别致的视觉效果,而且在听觉上也富有节奏感,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共鸣。这种分行写诗的方式是威廉斯对诗歌形式独具匠心的尝试,给人一种新颖、奇特的感觉。

  在第一个诗节中,诗人将“depends upon”这一词组拆分成两行,强调了“upon”(承载和负担)这一层意思,体现出了手推车在整首诗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和分量。但是,诗人将“so much depends upon”放在诗歌的开头显得有些突兀,不过这种直截了当的写作手法很容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和兴趣。此外,“so much”这一词组很自然地引起了诗歌后面所描写的“雨珠”和“雏鸡”这两种事物,同时也强调了手推车在整首诗中所占的分量。第二个诗节中的“wheelbarrow”这一复合词也被拆成了两行。手推车本来是一件物品,但在诗人的描写下却成了有着“red wheel”(红色车轮)的手推车。很显然,在诗人的笔下“wheel”(轮子)的作用被突显出来,这就使人不免联想到农民在日常劳动中使用手推车时的情景。第三节中的“rainwater”也以两行的形式出现,将“rain”(雨)和“water”(水)分别写在两行,更加突出了雨水的零落姿态以及成片的雨水使人产生的感觉上的差异。第四节中的“white chicken”也以两行的形式出现,从而更加突出了“white”(白色)这一层意思;同时也与第二节中的“red”(红色)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在视觉上感受到一幅色彩鲜明的画面。

  此外,诗歌的节奏也非常独特。由于句子被拆开并且分行出现,由此造成了停顿,产生了跌宕起伏的艺术效果。这种断断续续的节奏感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留住读者的目光和注意力,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出每一个单词的作用。同时,由于分行出现,每一个单词都被突显出来,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意义,它们的指向也就更加明确了。由此可见,诗人将单词提炼过之后,清晰地将眼前这一时刻最直接、最切身的感受与体验及时捕捉住并记录了下来,传达给读者。

  总的来说,整首诗的形式独特,节奏分明,清新自然,给人带来视觉和听觉上的充分享受。这一切都为诗歌增添了许多光彩。

  三、《红色手推车》丰富的内容

  在《红色手推车》这首诗中,威廉斯从儿童的视角出发来观察雨后一个极为普通的农家院落的一角,用十分简练的语言描绘出一幅色彩清新、引人注目的图画。

  画面的中心是一辆红色的手推车,围绕在其周围的雨珠和白鸡也是这幅画中非常重要的两个事物。诗人以极其细腻的笔触将这些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手推车是农民日常的劳动工具,因为日晒雨淋和主人经常的使用,它的把手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雨过天晴之后,在阳光的照耀下,车身上覆盖的那一层雨水闪闪发亮,这就更加突出了手推车颜色的鲜亮。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周围一群嬉戏�食的白色雏鸡。两者一静一动,一红一白,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加上淋漓的闪光的雨水,使我们感受到一种生命的力量。平凡的生活中取之不竭的美由此而充分地展现出来,这也使得农家院落里雨过天晴时分的那番景象永恒地定格在美国文学史上。

  由此可见,这首仅仅十几个字的小诗写得鲜明生动、情趣盎然,真正做到了“言有尽而意无穷”,使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断地揣摩想象诗歌所蕴含的内在之美。

  四、结语

  在《红色手推车》这首诗中,诗人以独特的诗歌形式描绘了日常生活中几种极为常见的事物,但却传达给读者一幅生动形象、充满意境美的画面,生活的美感和诗意也充分地展现出来。

  这首诗充分体现了诗人的一贯主张“No ideas but in things”即“意在物中”。诗意要用物象来呈现,即使在平平淡淡的事物中也会蕴含着唯美的意境。读完整首诗,我们会发现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们应该热爱生活,细心地观察并发现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积极向上。(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外语艺术系)

6、庞德诗赏析

a、在一个地铁车站

这几张脸在人群中幻景般闪现;湿漉漉的黑树枝上花瓣数点。(飞白译)

      初读这首诗,会产生语感的“眩晕”:仅有的两诗句,不甚关联,或许中间该用“如”“像”“好似”之类的词作为“焊接”以使语意连贯、“语际”无痕?我特意查了英文资料,转录原诗如下:

   原诗作只有两个独立的词组,并无完整的主谓宾结构,中间用了一个分号区别开来,根本用不上什么连接词或转接词。这种各自独立的造句,形成语言的跳跃、诗意的跳跃,造成鉴赏思维的跳跃。这里的跳跃所产生的“眩晕”,实际上是常人的常人思维对诗人思维的不适应,心理图式遭遇陌生化挑战所形成的“内在动荡”。

  常人思维总是线性的,循序渐进的;诗人思维则是诡形异迹的,无序无法的,来无踪去无影的,其中跳跃性是诗人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的大脑有四种功能:感受(由外转内接受信息)—→贮存(对感觉整理)—→判断(甄别、分析、评价信息)—→想像(将原信息按新方式创造)。常人思维即为四个过程的完整表达;而诗人思维呢,略去中间的过程,仅取首尾两头,形成思维的跳跃。当然,这里的思维跳跃性具有丰富的内涵,即以《在一个地铁车站》为例,我认为包含形象性、模糊性和情意性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国*学*参*考

  一、始于意象而终于意象

  庞德是西方现代意象派诗人的代表,他的意象性在这首诗中非常突出,具体表现为意象单纯性与意象丰富性的结合。

  先说意象的单纯性。面孔、黑色枝条、花瓣,仅此而已。不像其他诗人那样描绘密集的意象群,给人“扑面而来”的全是意象的感觉。

  再说意象的丰富性。其一是感觉意象化,或意象感觉化。试看这几个意象,有诉诸视觉的,如人群中的面孔、枝条上的花瓣,都是眼目所见;也有诉诸触觉的,“湿漉漉的黑色枝条”就是在视觉之外隐隐地透出触觉,那是一种特殊的怪异的感觉。其二是让意象流变,由现实意象转换生成臆想意象,“人群中这些面孔”是现实意象,“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是臆想意象,前一个意象是现成的,撷取的,后一个意象是虚无的,创造的,后一个意象以前一个意象为依托。其三是创设背景凸显意象,“人群”成为“这些面孔”的背景,“枝条”成为“花瓣”的背景,有如西方的油画,背景暗淡,笔道粗略,而物体鲜明。

  总之,这首诗完全意象化了,起句突出意象,结句也突出意象,两句之间有思维的落差或者说思维的跳跃,代表思维活动的前后两个阶段,在现实中平常人那里表现事象—→事理的过渡,而在庞德这里表现为意象—→意象的进程,即意象派诗的跳跃式思维,这是纯粹的形象思维。二、诗心跳荡产生模糊

  诗心怪异是现代派诗的特点之一,尤其在这首诗中,意象玄妙,句意悬隔,更增添了诗意的模糊性。

  不光是每句诗的本身意义不明确,而且两句诗组合在一起意义取向正是相反。究竟是什么样的面孔?居然像幽灵般显现?apparition一词的翻译非常关键,它颇为诡异,原有幻象、异象等出现之意,还有鬼怪、幽灵之意,在这里被译为“幽灵般显现”,大概综合了这两个义项。问题是诗人把这些面孔说成幽灵、鬼怪的一样,是何用心?不能理解为诗人所在国度所在民族里,鬼怪、幽灵是与人亲和的,带来吉祥的,而应理解为它的反面。那么,这些面孔如鬼怪、幽灵般显现,是不是不祥之物?

  但第二句把人群暗喻为湿漉漉的黑色枝条,把这些面孔暗喻为许多花瓣,其中花瓣之喻,在世界各民族中都应是美好的、鲜艳的、亲切的,似与鬼怪之喻、幽灵之喻取意相反。也就是说,只看单句不会有疑虑,两句放在一起疑窦顿生。如果把第一句看成被诠释句,把第二句看成诠释句,那么诠释与被诠释之间龃龉不合,造成读者试欲沟通诗作的本意、诗人的创作真意联系的障碍。

  建立不可把捉的思想雕塑,或布置不可见底的思想深渊,让读者产生理解的沟坎、陷阱,这就是现代派诗尤其是意象派诗的主要特点,也是这首诗让广大读者难读难解的主要原因吧。

  三、形象互映产生意义

  按理说世上没有不可解的诗,只是依据解诗者的主观取向,所解各显神通。不过解读现代派诗确实是艰难的,诗人披露的或许是冰山之一角,大量的意义沉没于背后的暗箱之中,这冰山下的丰富意义,有诗学意义、文学意义、美学意义、社会学意义、文化学意义和哲学意义等,而不是像以前只从审美的角度来解读作品那样单一和贫乏。

  我们假设这首诗两句之间既有意义沟通的屏障,又有意义沟通的桥梁,那么我们凭什么越过这沟通的桥梁,抵达意义的彼岸?现代派诗的“真意”有如康德所谓“物自体”,它隐蔽在现象的背后,是神秘的、“不可知”的,人的感觉不能抵达,只能凭借想像力来把握它,转换成阅读鉴赏用语也就是猜读,所以下面对诗的体认、领会都是想像性的、纯主观性的,未必合于诗人当初的命意。

  我们先借助于诗人自己的现身说法来把捉诗作的命意:1913年的某一天,庞德在巴黎协和地铁车站下车,突然间,“看到了一个美丽的面孔,然后又看到了一个,又看到了一个,然后是一个美丽儿童的面孔,然后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再然后呢?是31行诗,一年后浓缩成现在的两行诗。这一则材料非常重要,让我们看到这首诗(其实是第一句诗)是怎么产生的。

  但是如果仅限于此,诗意的挖掘似未完成,还有诗人的感情倾向呢?诗作的时代意义呢?仍无从知晓,于是我们发现这首诗的一个重要特点:意象鲜明而情意隐晦。事实上诗作是不可能情意空洞的,正如意大利克罗齐所说:“没有意象的情感是盲目的情感,没有情感的意象是空洞的意象。”不妨从诗的中虚实形象的对应、互映来发挥我们的想像力,漫溯诗心的渊底。前面说了,第二句诗是对第一句诗的诠释,那么第二句诗中所提示或所造成的感觉和意义就非常重要了。花瓣,暗喻美丽的面孔,好像中国古诗也有类似的用法;黑色枝条,暗喻人群平庸凡常的粗鄙丑陋的身形和面孔。如此一来,一美一丑,一褒一贬,诗人的爱憎倾向、好恶态度已经有所暗示了。

  可是,我们还应该凭借自己的想像力往更深处挖掘,似可感悟到,正如美丽的面孔幽灵般显现又飞逝一样,现实生活中的美好现象和人的美好感觉稍纵即逝;正如美丽的面孔只显现给留心体察的人们一样,现实生活中的美需要人们用欣赏的眼光来发现;正如花瓣长在粗鄙丑陋的枝条上一样,现实生活中的美往往生长在丑与恶的土壤上,美与丑恶对比鲜明,它们贴得太近,甚至彼此互为依存;正如花瓣给人欣喜、亲和的感觉,湿漉漉的黑色枝条给人恶心、厌烦的感觉一样,现代社会给予人的是强烈的感觉冲击,而且感觉是正面负面的落差是极大的。因此我们说,“一个地铁车站”是一个特殊环境,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它集中地呈现了现代社会的种种事象,但在大诗人庞德的眼里被提纯了,他只看到两个字:“美”和“丑”。这是不是庞德站在地铁车站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的复杂感受?至少是读者凭借想像力猜读到的感受。

b、诗章第四十九[1]

        [美国]庞德

献给七湖,不知是谁写的诗:

雨;空阔的河;远行,

冻结的云里的火,暮色中的大雨

茅屋檐下有一盏灯。

芦苇沉重,垂首;

竹林细语,如哭泣。

秋月,山从湖中升起背倚着落日,

夜晚像一幅云幕,

抹去了轻波;而桂树

枝千尖细,刺穿夜幕,

芦荻丛中一支凄凉的曲调。

风从山背后吹来钟声。

帆船四月过去,十月可能归来

船消失于银光中;缓缓地;

只有太阳在河上燃烧。

在秋旗抓住落日的地方

只有几缕炊烟与阳光交叉。

然后,雪急落于河上

整个世界盖上白玉

小船像一盏灯在河上漂

流水似乎冻住了,而在山阴[2]

却有人自在悠闲

雁扑向沙洲

云聚集在窗口

水面空阔;雁字与秋天并排

乌鸦在渔灯上喧噪

光亮移动于北方天际;

那是孩子们在翻石头抓虾。

一千七百年清来到这些山间

光亮移动于南方天际。

生产财富的国家却因此而负??

这是丑事,是盖利翁[4]。

这条河静静地流向TenShi[5]_

虽然老国王建造运河是为取乐

卿云烂兮

?缦缦兮

日月出兮

旦复旦兮[6]

日出;工作

日落;休息

掘井而饮水

耕田而吃粮

帝王的力量?对我们它又有什么意义?[7]

第四度[8];静止度。

降服野兽的力量。

      (赵毅衡 译)

【注释】

[1]《诗章第四十九》常被称作《七湖诗章》。这是庞德以一本题为“潇湘八景”的诗画册为素材写成的。此画册每诗附有一幅中国画和一幅日本画,诗无作者署名,据考可能是日本汉学家所作。

[2]原文为San Yin。

[3]原文为Tsing,可能指康熙(1662-1722)皇帝南巡一事。

[4]盖利翁(Geryon),希腊神话中守卫地狱第八层的怪兽,欺骗的象征,人首,兽身,蛇尾。

[5]原文如此,看来是地名,未能考实。

[6]原文是汉字日语读法的拉丁字母拼音。这是《尚书》所载据说是舜时的民歌“卿云歌”。

[7]这一段诗据称是尧时的“击壤歌”的相当忠实的翻译。

[8]庞德对爱因斯坦的四度空间理论相当反感,认为它“没有哲学意义”。

【赏析】

庞德穷其一生写作《诗章》。这部鸿篇巨制长800多页,约23000行,格调是抒情的,笔力是散漫的,运用了多种语言、暗示、隐喻,被称作现代史诗。在结构上,诗人模仿《神曲》的地狱、炼狱、天堂三部曲的形式,对现代人的精神、肉体、灵魂进行了细致的刻画,可以看做是他哲学理念的一种体现。这首诗中经常出现诗人自己的声音,也可说是一部诗体自传。这里所选的短诗就取自该诗篇。

据传《诗章第四十九》是根据16世纪的一个日本汉学家的“潇湘八景图”及题诗所作。这首诗中所描绘的景物风情,有中国古诗的韵味和中国哲学的精髓,也可以看做是他在中国哲学中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努力及革新诗歌的尝试。

庞德一度痴迷于中国山水画空灵静谧的意境,悠远绵长的韵味,此诗前半部分就是对“潇湘八景图”上汉诗的翻译及对景物的补描。“空江”、“冷雨&rdquo,伤感文章;、“孤旅”,“茅屋”、“秋月”、“竹林”,寥寥数语勾勒出如诗如画的境界,中国诗词语言凝练、意象生动、意境深远的特点跃然纸上。同时,这些景物也诠释了古代中国怡然自得、田园牧歌般的生活方式与哲学理想。庞德对中国的热爱、对中国哲学的热爱概源于此。正是中国诗歌优美的“意境”,“境”中直观了然又神秘莫测的“象”催生了影响庞德一生的意象主义运动。这首诗语词简练精当,名词居多,修饰词语较少,符合意象派“省略”的创作法,也接近于中国山水画留白的特点,且无韵诗的格律形式,也最能与白描的特点契合。

意象并置是这首诗最显著的特点:

雨;空阔的河;远行,

冻结的云里的火,暮色中的大雨茅屋檐下有一盏灯。

芦苇沉重,垂首;

竹林细语,如哭泣。

“雨”、“火”、“灯”这些意象分别代表了一种情境,众多意象营造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氛围,当这些意象叠加在一起时,诗歌的张力顿时增大,想象空间也无限延伸。跳跃性强是此诗的又一显著特点。不仅以上所举的意象是跳跃的,在逻辑内容上也是跳跃的:从“水面空阔;雁字与秋天并排”到“一千七百年清来到这些山间”,从“生产财富的国家却因此而负债?”到“第四度;静止度/降服野兽的力量”,诗节的切换无任何外在的逻辑关联。如戴卫·博金斯就曾指出,跳跃叠加的意象、没有传统意义上的逻辑关联是《诗章》的基本特色,也是现代派的基本特色。这种手法实则也是对传统的诗歌格律形式的挑战。而这种跳跃性是一种美,它可以增加阅读时的逻辑语法障碍,从而挑战了的耐心与极限,在一定程度上使读者获得挑战审美疲劳的享受。此外,大量的用典,陌生的拉丁文、希腊文也是导致阅读障碍的重要因素,也使诗歌产生陌生化的美学效应。

这首诗充分显示了庞德对中国哲学的高度认可和热爱。其中对静止的物象的描写与“第四度;静止度/降服野兽的力量”都是对“静”的力量的描述,也是对“以静制动”的中国哲学的赞扬。高度发达的西方工业文明加快了生活的节奏,也点燃了人类贪娶的欲望,当庞德转向东方的中国时,他看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何有哉”的怡然与超然,他看到无欲无争的农业文明所蕴含的“静”是降伏喧嚣的海洋商业文明的最有力的思想武器。这首诗同《诗章》中的大部分诗节一样,对疯狂的财富掠夺、侵略战争进行了有力的控诉,如清朝的衰亡使“生产财富的国家却因此而负债?/这是丑事,是盖利翁”。如果物欲可以导致现代文明的毁灭,那么重拾古老的中国哲学是否有济于世?(乔华)

7、晚

[美国]杜丽特尔(公认的意象派诗人)

从山脊传向山脊

从花传向花——在光中

渐渐变淡——

花瓣向里

蓝色的尖端弯曲

伸向更蓝的花心

于是这些花消失了。

山茱萸的蓓蕾依然嫩白,

但是阴影

从山茱萸的根射过来——

影从根爬到根,

每张叶子

切割草地上另一张叶子,

阴影寻找阴影,

于是花叶

和花叶的影子都消失了。

(赵毅衡 译)

【赏析】

希尔达·杜丽特尔早期作品《海园》中的一些小诗,形式新颖,脱离了格式的束缚,用语清新典雅,常以日常生活入诗,并能捕捉瞬间动人的意象,因此广受好评,《晚》便出于此诗集。这首诗采用一种特定的角度——光的变化,描述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傍晚,将傍晚中光与事物的关系采用透视法精确地描绘出来,仔细品味不禁感叹,诗人何来如此细腻的感受!

诗歌的三节分三个阶段叙述傍晚时分光与影的变化。

第一节,光的自然神韵被演绛得奇妙非凡。广角镜头里的“光”划下一道时间轨迹:“从山脊传向山脊/从花传向花——”叙述平易而又不流俗。镜头从“山脊”这一宏观的景物开始,逐渐摇动推近到“花”这一细部物象,过渡自然不留痕迹,使下文的叙述顺理成章。

第二节,诗人单刀直入地描述傍晚中的景物&ldquo,?励志;花”,阐述“光”与景物的关联,生动地描绘了主客体融合的过程。由“光”的变化引起色彩的连续变化令傍晚中的“花”美得独特又神秘,花“在光中/渐渐变淡——/花瓣向里/蓝色的尖端弯曲/伸向更蓝的花心/于是这些花消失了”。色彩是“光”赋予景物“花”的主要属性之一,这是三者之间的游戏,但诗人最为关注的是光与景物(花)这两者的关系。同时,人的视觉感受力也是造成色彩渐变由此感受到独特的美的主要原因。简而言之,主观感受与客观的“光”变共同营造了这一奇妙的景观。这种描写的态度充分体现了意象主义的“象”中寓“意”,在“意”中感受“象”的创作理念。而杜丽特尔细致的观察、细腻的叙述也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的想象力。

最后一节诗人进一步阐发“光”与“影”的关系。“光”逐渐暗淡隐退,“阴影”登场。诗人选取“依然嫩白”的“山茱萸的蓓蕾”作为视觉参照物,在黑与白的色彩对比中描述“阴影”吞噬“光”的渐变过程。当阴影铺满整个视觉空间,夜晚降临,“光”也逐渐退出舞台。而这首诗所描绘的“光”、“花”与视觉的关系背后还隐藏“时间”这一自然力量。

杜丽特尔的《晚》虽然选取了最为常见的景物入诗,却于平常中见不凡,在细腻的诗情诗语的背后展现了她女性特有的敏感与驾驭语言的能力,将意象主义的创作原则阐释得淋漓尽致。而她本人也被公认为是最忠于意象派原则并取得相当成就的诗人。在杜丽特尔所描绘的花叶、光影等景物背后潜藏着这样一种观点:每个自然景物的背后都能发现“精神力量的痕迹”。(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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