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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人意识 预防个人信息泄露

 你是不一样 2015-12-06

海南省公安厅打击电信诈骗专业队会同刑警支队二大队打掉李某诈骗团伙后,儋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易向阳强调,必须查清信息来源,开展溯源专项打击。1130,专案组飞赴重庆开展落地侦查,在重庆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于123在重庆某公司抓获涉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彭某(男,24岁,重庆市潼南县人),并依法扣押了彭某在公司获取信息的电脑、硬盘、手机、银行卡等证据。经初审,据彭某交代,他共贩卖公民信息5万余条,非法获利40多万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些年,生活中经常能够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很轻易的就被他人获取,总是接到各种骚扰电话,收到各种你不需要,不想要的广告和传单。令人气愤和惊讶的是,他们竟能准确的知道你的姓名、地址、电话甚至爱好,让你在接受垃圾信息的同时感觉到一种不安全感。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所谓“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采用自以为不被管理人或者被害人发觉的方法,秘密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既包括盗窃载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载体,也包括不盗窃载体而仅复制有关信息,如摘抄、摘录、复印、窃录等。

那么,我们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呢?一是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违反保密义务而非法卖给或转让给他人,购买人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提供人则有可能单独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者与购买人共同构成共犯。二是行为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转卖或者提供给第三人,如果第三人明知信息是行为人非法获取的信息,仍然从行为人处非法获取,也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是为了保障个人信息不被无限制地转移。为此,我国刑法出台了刑法修正案()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当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非法售卖公民信息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规范网络机构,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加强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惩处。工商部门应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社会市场,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商家,做出相应的处罚。金融、医疗、房产公司等行业要做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监管,防止外泄,避免对公民及行业自身造成影响和损害。最重要是公民个人要提高保护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该案也提醒我们,在当前信息社会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虽然我国刑事立法顺应了惩治犯罪的社会需求,但是仅仅有事后的严惩还远远不够,广大群众应懂得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做到事前预防和保护,以遏制此类违法犯罪事件的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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