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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报刊订阅网

 昵称29408266 2015-12-06


  • 第1条本网站是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主办的,向中国境内的读者提供邮政报刊发行服务的专业网站。本网 站办理的业务完全遵循邮政报刊发行业务的规定,内容主要包括目录查询、报刊推荐、网上订阅、 在线支付、业务介绍、读者留言等服务。
  • 第2条本须知对所提供服务的前提、过程、规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关系到我们是否能顺利为您服务,请您认真阅读。
  • 第3条在网站办理任何业务均需首先成为本网站的注册用户,注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确保后续服务可以顺利进行。对于您所填写的信息,我们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您的许可,这些信息将不会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注册后您可随时对除客户账号以外的个人信进行维护,并可查询本注册 帐户下所办理的业务信息。
  • 第4条在本网站自行注册的客户为普通客户。另外,本网站还向协议客户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内容包括网上配发管理、内部分发、集订分送名址采集、到报(刊)查询等。协议客户的网上注册须由邮政部门完成,需要增值服务的客户请与当地邮政部门接洽,签定协议后开通网上帐户。
  • 第5条客户应妥善管理好帐户、密码和证书等注册信息,因客户原因造成信息失密而导致的损失,由客户自行负责。
  • 第6条本网站提供的主要业务为报刊订阅,订阅范围是出版部门交给邮政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订阅的 基本流程有:注册登录,查询目录,选择报刊,放入购物车,选择输入地址,办理支付,提交订单 等。
  • 第7条客户在订阅时,要准确输入收报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因投递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准确,致使收报人无法收到或及时收到订阅的报刊的,我们将不予承担责任。
  • 第8条由于报刊发行地域范围、印刷地点的不同,当您订阅报刊时可能会有所限制,不同的地域所能看到的首期报刊和订阅款也可能会有差异,我们将在您办理相关业务时给予信息提示。
  • 第9条每日在22点—22点30分本网站将对目录数据加以更新,在此期间可能无法接受您提交的订单,请您稍后再试。
  • 第10条报刊订阅款可使用网上银行(或者网银快捷支付、支付平台)与报刊订阅券(卡)的单独或组合方式进行支付,如果使用报刊订阅券(卡)则一次只能为一张订单付费。
  • 第11条在线支付报刊订阅款时,目前可支持使用多家银行发行的,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以及支付 宝、汇付天下等支付平台,还支持由邮政部门发行并允许在网上使用的报刊订阅券(卡)。
  • 第12条如果您持有邮政部门发行并允许在网上使用的报刊专用单,可在网站上输入其条码和密码,若验证通过,您就可以为在规定区域范围内的收报人订阅该专用单上所指定的报刊,而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 第13条客户在邮政营业网点办理与网上订阅相关的业务(如开具收据或发票、改址)时,须提供订单查询号,并出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受托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收据或发票,遗失不补。
  • 第14条网上办理退订的订单,若订阅款小于累计退款与各种优惠款之和,则不可退订。使用订阅券(卡)支付的订单,退订时退款将扣除订阅券(卡)金额。明示不能退订的报刊不能办理退订。
  • 第15条目前网上不办理跨省改址业务。
  • 第16条您若需要邮政部门提供特殊投递服务,可凭收据或发票到所属投递网点办理手续。
  • 第17条 未生效订单,网站最长保留三个月。
  • 第18条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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