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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群众工作“四项制度”奏响农村和谐曲

 读万卷书破万里 2015-12-07
为适应农村工作新形势任务的要求,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今年,山东省沂源县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探索推行了群众工作“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半年评”四项制度,把服务群众和做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化,进一步夯实了农村群众基础和基层基础,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得到进一步巩固和保障。

一是基层党员干部每周固定日接待制度。每周,镇村干部各自确定一天,分别在镇村接待群众。各镇每月一次公示接待群众值班表;各村提前一天广播接待日和接待人员。各镇设立“群众接待大厅”,各村设立“群众访谈室”,并设置“群众诉求信箱”。接待群众时,填写接待情况记录。

二是基层党员干部每月走访群众制度。按照“户户到”要求,镇村干部每人每月走访不少于10户,半年共同完成遍访群众1次,并认真记录进家入户走访民情日志。各村每月一次召开民情分析会,各镇按月调度汇总民情分析情况。镇村两级通过公开承诺,集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

三是每季度公示群众意见办理结果制度。对承诺的民生实事,各镇村明确时限和责任分工,限期办理,及时反馈。每季度,各镇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对已办理、正在办理、未办理事项及民生实事的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半年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镇村党员干部落实周接待、月走访、季公示制度情况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听取党员群众对镇村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地方。

群众工作“四项制度”的推行,让党员干部与群众真正处在同一个层面上,“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实现了干部与群众的真情互动。一是使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系统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通过周接待、月走访(半年遍访群众一次)等“四项制度”的落实,使联系群众工作真正形成了一个体系,镇村干部可以在制度的约束下,天天与群众见面,群众只要有问题和困难,无论什么时候,都能随时见到干部,这样就较好地解决了干部“身在基层却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却不深入群众”等现象的发生,建立起了新形势下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搭建起了党群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二是使干部转变作风具体化。“四项制度”通过明确每周必须固定一天接待群众、每月必须走访10户以上群众、每半年完成遍访群众一次、每季度公示反馈一次办理结果、每半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等具体程序和办法,把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量化、具体化了,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干部的工作重心下移了,作风得到了根本转变,基层一线变成了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了对群众的感情,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使干部服务民生工作经常化。今年以来,沂源县把民生工作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位置,出台了大量的民生政策和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县民生事业发展。“四项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深化了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群众有困难可随时向干部反映,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基层党员干部也可随时随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使干部服务民生工作真正做到了经常化、随时化,“民生优先”理念直接转化成了基层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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