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秋是个令人愉快兴奋的季节,秋高气爽、丹桂飘香,我有幸进入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训学习。一名怀揣着法科生对司法的神圣憧憬,我经历了接受法学教育以来最难忘的一幕。 “谢谢你们,谢谢好法官,太谢谢你们了!”当事人感激的说,几个月以前清晰的一幕仍旧浮现在眼前…… 北方的冬天格外干冷,冬夜又是那样漫长。那天早晨我摸黑顶着寒风提前到了单位,准备把昨天遗留的工作完成,当钥匙还在锁眼里时就听见屋内刺耳的电话铃,接起来却是颤颤的喊冤声。原来这是一个借贷纠纷案件,债权人将30万元借给其兄弟做生意,这30万元可是他的血汗钱,自己家里也不宽裕,当初就是瞒着老婆借出去的,现自己遇到了困难,这钱却要不回来。为这事兄弟反目,妻离子散,官司缠身,生活十分困难。将近十年过去了,他一定要个说法,可是对方当事人对唯一的证据——欠条——做了手脚。他几经周折,来到了省法院。 我宽慰他不要担心,法院一定会依法办事。事后,我连忙将情况汇报给了主审法官,他把证据研究了很久,和同事商量后觉得此案件有疑点。一连几天都见他眉头紧锁、若有所思,有几次到了下班时间都浑然不觉。一天,他突然问我“小张,西安市电话号码升8位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莫名其妙,查了查说,“03年,怎么了?”他高兴地喊了出来:“这就对了,这个借条是假的!” “你看,欠条下面的日期是2002年,留的电话却是8字开头的!”法官揶揄着说,“他还有先知的能力了?根本就是事后伪造的!”原来在欠条上不仅留下了债权债务人和借款数额等基本信息,在右下角还留下了借款时间和电话,正是这个细微之处让法官发现02年的时间和八位数的座机号码是无论如何也匹配不到一起的。这番解释实在是一语中的!一个数字解开了所有疑点,一份责任心还了百姓一个公道,正义的砝码保驾着公平的航船,我不禁佩服的连连点头,拍手叫好。 通过这次鲜活的教育和之后对其他各类案件的接触,我意识到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我曾在哲学的曙光里烂漫地求索,在法学的童年里较真地思量,学堂里的我以为逻辑是法律的全部,而如今却切实体会到了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真谛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前提,但更要认识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吸收各种各样的实践知识,贴近群众,才能丰富自己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 有人曾说年轻人要仰望星空、追随梦想,但我认为我们更要脚踏实地,从点滴做起——高悬的国徽下看见的不仅仅是一个欠款时间,一串座机号码,而是着眼民本、维护民主、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的态度,信仰法制就是信仰人性将得到弘扬,信仰司法实践将回归人民本位。法律人需要有的品格和行为深深浸润着我,淡成败、重实为,以公正的法律价值、严谨的科学精神践行自己的人生之南;纵性情,长精神,将历史和时代结合,理论和实践结合,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在工作中努力实践,立志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用心血与智慧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服务群众中成就事业、升华人格、实现价值,孕育出新时代青年特有的赤子之心、昂扬之情、恢弘之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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