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金券 季长佑 抗日战争胜利后,江苏的流通货币中出现一个新成员,即关金券。关金券是由关金演变而来,关金和关金券是海关金单位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的简称。自关金进入历史舞台,历经几次质的变化。兹将关金的发生、发展、消亡及重新恢复的演变过程,述之如下。 一 进入廿世纪后,世界各国的货币本位,纷纷放弃银本位,改为金本位。到1926年只有中国仍以银两为主要货币,坚持银本位。世界上由于货币本位的变化,及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国际市场对黄金需求量日益增加,而产量却是不断减少;白银需求量减少,但产量则不断增加,导致黄金和白银的比价发生激烈变化,1920年为1:15.3177,当时关平银1两合英汇6先令9便士,到1930年已变为1:53.4左右,关平银1两只合1先令11.1便士①,即银位货币贬值84%。1932年金银比价为1:73.5,银本位货币进一步贬值,对我国则产生巨大影响。满清政府对帝国主义有大量赔款,如甲午战争对日赔款(包括赎辽经费,日本驻军费)22150万两;八国联军的庚子赔款本息98200余万两等等。受金贵银贱影响,在帝国主义的肋迫下,对日赔款易为黄金38,082,000余两;庚子赔款增加附加条件,其中有“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付给” ②。因此,每年即产生所谓之“镑亏”,1905年(光绪卅一年),清政府一次付给“镑亏”800万两。到1930年止,中国政府结欠对外赔款59193万元(银元,下同),外债53248万元,合计“2441万元,每年除支付本息外,还需支付数额巨大的“镑亏”。同时海关税收,仍按银两征收,吃亏很大,1930年关税收入34340万元,比1920年增加2.5倍,因银两货币大幅度贬值,折成英汇后还下降,外债和赔款的支付,成为财政上难以承受的负担。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减少金贵银贱带来的损失和稳定关税收入,采用甘末尔氏关于“关税征金,创用海关金单位”的建议,于1930年1月19日,颁布“改征海关金单位之令”。明令自21日起,征收海关进口税一律改用海关金单位计算,此即关金之由来。 二 海关金单位法定含金量为60.1866公毫,以此为标准换算折合外国货币,英国19.7265便士;美国0.4金元;日本0.8025日元,法国10.20977法郎;德国l.677马克③等。一个海关金单位合规平银8钱2分2厘④。1934年,美元宣布贬值,含金量改为80.8671公毫,因此一个海关金单位合0.67728美元。1935年11月,施行法币政策,规定法币对美元的汇率是0.30美元,依此折算,一个海关金单位等于法币2.2875元。 海关进口税改用海关金单位征收后,但海关金单位并没有实物,只是一个记帐单位,商人交纳关税,均须以各地通用货币进行折算,交纳十分不便。中央银行决定改进,最初,按规定折合率在该行开立海关金单位存款帐户,以此存款户支票交纳税款。实行后各方面仍然感不便,中央银行1931年4月呈请国民政府批准,自同年5月1日起,发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此时已由关金演变到关金券。 三 海关金单位兑换券,开始发行时有:十分、二十分、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五十元、伍佰元等十种,均由美国钞票公司承印⑤。发行最高限额为60万元,规定发行准备为现金60%、保证40%⑥,它只用缴纳关税之用,不能进入市场流通。这种兑换券虽然是货币形式,但它不是真正的货币,因它不具备货币的职能。由于它的使用范围单一,所以发行量不大,自1931年到1936年的历年流通量:1931年为250,000元;1932年为425,000元;1933年为416,715.40元;1934年为373,324.70元⑦;1935年为373,000元;1936年为409,000元⑧。海关进口税改用海关金单征收后,为稳定关税收人,避免因镑亏而加重财政负担,起了重要作用。关金券发行量到1942年改变性质以前,一直是比较稳定的。 1942年通货膨胀加剧,法币贬值加速,因之货币供应量日趋紧张,国民政府决定大量发行关金券,把库存关金券投放市场。据重庆新华日报1942年4月1日刊载中央社消息:“该部(即国民政府财政部)为适应市场需要起见,业将该项海关金单位含金量,改为88.8671公毫,并规定等于法币二十元,自本年4月1日起实行。同时函请中央银行,将所存之关金券提出发行,以利流通,所有完粮纳税,均照上项比率折合法币支付,不得折扣”。至此,关金券名称未变,却起了质的变化,关金券不再是只用作缴纳海关进口税的虚拟货币,而成为具有货币职能,无限法偿、进入实际流通的通用货币。也是变相的大面额法币。关金券的发行已和法币联系在一起,原定的最高发行额,已在无形中取消。关金券由虚拟货币发展为实际流通货币,是一个质的变化。 四 关金券作为通用货币进入流通领域,实际已成为大面额法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政府的政治和军事的因素,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到1947年更加如火如荼,新版和大面额的关金券,相继发行。1947年1月l6日开始发行美钞公司承印之260元和500元面额的关金券;同年12月10日,发行中央印刷厂和中华书局承印之5000元面额的关金券,面额不断加大,1948年8月12日,发行中央印刷厂承印之凹版50000元关金券和平版250,000元关金券⑨等。据不完全统计,自1947年到1948年8月l2日止,发行不同面额、版别、颜色、承印单位的关金券有67种之多⑩。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宣布币制改革,自8月20日起,法币(包括关金券)停止流通和发行,发行金圆券,关金券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 五 金圆券发行后,国民政府的政策方针,依然故找,因之金元券也逃脱不了法币的命运。事实上金圆券的膨胀速度更快,为了稳定关税收入,1949年2月25日,国民政府公布“财政金融改革案”,由总统明令公布施行。其中财政部分第五条:“海关进口税依照从前海关金单位制,以美元计算缴纳,每关元一元合美金四角,人民得以黄金白银、外国币券或外汇转移证,向中央银行换购关元,专充缴纳关税之用,不得在市面流通”[11]。关元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实质上是一回事,只是一种虚拟货币,而不是通用货币,从而又恢复了它的原来面貌。
注 释 ①、②《清代货币金融史稿》 ③、⑥《财政年鉴》 ④《中国近代金融史》 ⑤、⑨《中国纸币》 ⑦、⑧、⑩、[1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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