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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天马2号 2015-12-09


昨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居民基本医保的政策,那么问题来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有哪些呢?不要着急,请往下面看:

一、普通门诊


每位参保人员都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镇、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诊所(需签约)就医后,门诊医疗费可即时报销

二、市内住院和市外住院

市内住院
无需提前在东港区医保处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院住院,并全部实现即时结算

市外住院
转诊转院、急诊等在市外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至东港区医保处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将无法核实患者身份和异地住院情况,市外就医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1)在省内联网医院的,执行省统一标准,出院时即时结算。
(2)在市外非联网医院的,提高相关材料至东港区医保处进行核算报销。

三、特殊疾病门诊


居民特殊疾病共有14种。居民个人提出申请并指定市内一家定点医院作为自己的特病门诊定点医院,经鉴定合格并发放门诊治疗证后,可持证至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可在医院即时结算。

在校学生(包括在托儿童)可额外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在校学生(包括在托儿童)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人身伤害事故,门诊费用1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报销60%,每年最多报销1000元。需提供相关材料至东港区医保处进行核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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