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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朝廷所谓的“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为何没有提及岳飞?

 yiyidaodao 2015-12-10

南宋朝廷所谓的“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为何没有提及岳飞?

南宋著名历史学家李心传(1167-1244)在其传世之作《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一书中,遍述了南宋高、孝、光、宁四朝典章制度及相关史事。其中,卷十九边防一(总第507条)记述了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南宋朝廷评定的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

乾道二年(1166年)也即宋高宗禅为当太上皇、宋孝宗即位之后的第四年,当时,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妥协求和派势力相当大,在这个背景下,南宋朝廷评定了所谓的“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具体如下:“自金虏入中原,将帅皆望风奔溃,未尝有敢抗之者。建炎三年十二月,兀术自杭州分兵至明州城下,浙东置制使张俊拒之,小捷。四年二月,兀术还,过吴江县,浙西宣抚使陈思恭以舟师败之于太湖,几获兀术。绍兴元年十月,兀术亲攻和尚原,陕西都统制吴玠出奇兵邀击,大破之,兀术中流矢二,仅以身免。四年三月,金陕西经略使撒离喝犯杀金平,为吴玠所败。十月,淮东宣抚使韩世忠败兀术游骑于大仪镇,兀术遂不进。六年十月,主管殿前司公事杨沂中败伪齐刘猊于藕塘,降杀无遗,猊挺身遁。十年六月,马军都虞候刘锜大败兀术于顺昌,兀术拔寨还东京,两淮遂定。十一年二月,淮西宣抚使张俊、淮北宣抚副使杨沂中、宣抚判官刘锜大败兀术十余万众于柘皋。三十一年十月,淮南置制使刘锜遣其将员绮败金统军高景山于皂角林。是月,浙西副总管李宝败统军完颜郑家奴于密州之唐岛,斩其首。而步司统制官邵宏渊拒虏于真州之胥浦桥,获捷。十一月,中书舍人、都督府参谋军事虞允文以建康都统制张振、王琪之军败金主亮舟师于采石。是岁,马司中军统制赵撙复蔡州,鄂州都统制吴拱拒虏于茨湖,统制官王宣拒虏于确山。三十二年,镇江都统制张子盖解围海州。此皆渡江以来中国胜捷之可称者也。乾道二年,蒋子礼执政,遂以明州城下、和尚原、杀金平、大仪镇、顺昌、皂角林、胥浦桥、唐岛、采石、蔡州、茨湖、确山、海州为十三处战功,而藕塘不与,非金虏故也。(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甲午降旨。)”
    
声名显赫的抗金名将岳飞的威名战功在其生前身后都是妇孺皆知,岳飞又是南宋时人公认的“中兴四将”之一,还是南宋朝廷追封的中兴异姓“七王”之一,但岳飞指挥的著名战役居然无一处入选乾道二年南宋朝廷评定的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这难道不奇怪么?
    
建炎四年(1130年),岳飞趁金兵北撤之时,收复金兵一度想建成南下基地的建康(今江苏南京)。建康战役历时半月,光是斩女真人“秃发垂环者之首无虑三千人”,还不包括其他民族成分的金兵,擒获千夫长留哥等二十多名军官。其中仅靖安一战,即俘金兵三百多人,包括八名女真人。这是岳家军独立成军以来的在抗金战争中取得的首次辉煌胜利。
    
岳飞率军收复了战略要地建康(今江苏南京),将金兵全部逐出江南。自此以后,金兵再也没能踏入江南一步。 建炎四年五月下旬,岳飞亲自押解战俘,前往“行在”,受到南宋君臣的破格提拔,这在南宋立国四年以来,尚属首次。这等功劳,难道不值得入选?
    
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率军主动发起了第一次北伐。岳家军将士英勇善战,接连击败金国和伪齐的联军,收复了包括战略要地襄阳在内的襄汉六郡,这是南宋开国八年以来第一次收复大片失地。
    
关于襄阳的重要性,南宋时人说得清楚,南宋宰相朱胜非说:“襄阳上流,襟带吴、蜀。我若得之,则进可以蹙贼,退可以保境。今陷于寇,所当先取。”(引自《三朝北盟会编》)
    
岳飞收复襄阳之后,南宋宰相赵鼎也道:“湖北鄂、岳,最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之所,乞令飞鄂、岳州屯驻。不惟淮西藉其声援,可保无虞,而湖南、二广、江、浙亦获安妥。”
    
李纲对岳飞负责的襄汉战区更是有精彩的评论:“遣大帅率师以镇之,如置子于局心,真所谓欲近四旁,莫如中央者也。既逼僭伪巢穴,贼有忌惮,必不敢窥伺东南。将来王师大举,收京东、西及陕西五路,又不敢出兵应援。则是以一路之兵,禁其四出,因利乘便,进取京师,乃扼其喉,拊其背,制其死命之策也。朝廷近拜岳飞为荆、襄招讨使,其计得矣。”(梁溪全集》卷8l《论襄阳形胜札子》。)
    
况且岳飞收复襄阳六郡,还是南宋首次从敌国手中夺回来的大片土地。而襄阳也从此成为南宋的雄关之一,保南宋百年太平。光此战功,就足可傲视所有中兴诸将了。此等战功,不入选,如何服众?
    
关于郾城之战,虽然详尽的捷奏已经散佚,但是宋高宗的一道奖谕诏书赞叹道:『自羯胡入寇,今十五年,我师临阵,何啻百战。曾未闻远以孤军,当兹巨孽,抗犬羊并集之众,於平原旷野之中,如今日之用命者也。盖卿忠义贯於神明,威惠孚於士卒,暨尔在行之旅,咸怀克敌之心,陷阵摧坚,计不反顾,鏖鬬屡合,丑类败犇。念兹锋镝之交,重有伤夷之苦,俾尔至此,时予之辜。惟虏势之已穷,而吾军之方振,尚效功名之志,亟闻殄灭之期。裁想忠勤,弥深嘉叹,降关子钱二十万贯,犒赏战士。……』」
    
这道诏书证明宋廷当时曾对郾城大捷作出绝高的评价。《建炎以来系年要录》0卷一三六,绍兴十年闰六月已亥条记载:(绍兴十年顺昌大捷后,刘锜)遂以犒军银帛十四万匹两均给将士,军无私焉。也就是说,刘锜顺昌之战,宋高宗也只是赏了十四万贯呀,而岳飞郾城之战则赏了二十万贯,显然郾城战绩应在顺昌之上。
    
应该说,李心传对所谓南宋中兴十三次战功的记述还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考证。比如,“十月,淮东宣抚使韩世忠败兀术游骑于大仪镇,兀术遂不进。”的记述真实的反应了大仪镇之捷的原貌,宋史韩世忠传“中兴第一功”的评价无疑是言过其实。又比如采石一战,李心传只记载了当时宋军获胜,而并未记载对金人有多大的打击,也反映了其严谨的治史态度。事实上,“如果我们推测金朝损失的兵力不超过4000,应该是不差的。换言之,采石之战对于金朝并未造成致命的影响。我们肯定记得,防卫的宋朝一方占据着相当的优势。早在采石之战战前,金国女真将领就提到,宋舟甚大而金舟小而慢,此外,金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才能集结起足够的战船和士兵,以至于发动突袭成为不可能。再者,金军所处的位置,使他们无法发挥他们最可怕的武装力量——骑兵。当代的一名中国学者在仔细分析了宋金采石之战的背景以及战争本身之后得出结论说,采石之战相对来说只是一场小规模的军事交锋(陶晋生《金海陵帝的伐宋与采石战役的考实》),但是此战在心理上造成的影响却是决不可忽略的,宋朝因此而获得了信心,再次感到了自己的强大。”(据《剑桥辽西夏金元史》)。
  
以上结论恰恰与宋孝宗对采石之战的评价若相吻合,“虞允文旧于采石有劳”(见《杂记》乙集赐谥本末篇),不称功而称劳,其中深意自可显见。所谓大大有名的采石之战战役也不过如此而已,其余诸如明州、胥浦桥、蔡州、茨湖、确山之战,李心传就更加一笔带过了。
        
然而,这十四处战功(算上藕塘一战)居然无一语涉及岳飞,此种做法,不仅令后代读史之人费解,而且早在南宋时期,即有人提出了异议。
    
南宋学者王应麟即曾说“岳飞郾城之捷,亦未及与,知当时指挥多不审矣”(转引自《续资治通鉴》)。王应麟此说应该本于“郾城斩贼将阿李朵孛蓳大获胜捷赐诏奖谕仍降关子钱犒赏战士”诏(参见《鄂国金佗稡编》卷4,或《新安文献志》卷2)。
    
现将“郾城斩贼将阿李朵孛蓳大获胜捷赐诏奖谕仍降关子钱犒赏战士”诏摘录如下: “敕岳飞:自羯胡入寇,今十五年,我师临阵,何啻百战,曾未闻远以孤军,当兹巨孽,抗犬羊并集之众,于平原旷野之中,如今日之用命者也。盖卿忠义贯于神明,威惠孚于士卒,暨尔在行之旅,咸怀克敌之心,陷阵摧坚,计不反顾,鏖斗屡合,丑类败奔。念兹锋镝之交,重有伤夷之苦。俾尔至此,时予之辜!惟虏势之已穷,而吾军之方振,尚效功名之志,亟闻殄灭之期。载想忠勤,弥深嘉叹。降关子钱二十万贯,犒赏战士。故兹奖谕,想宜知悉。”
    
即便假使兵家不无缘饰之词,战报有浮夸的地方,导致宋高宗君臣作出“错误判断”,然而当时被拘留在金国的宋使洪皓,却也在他的家书中透露了相同的信息:“顺昌之败,岳帅之来,此间震恐”(引自鄱阳集洪皓《使金上母书》)。洪皓的记事来自其在金国的耳闻目见,理应非虚,亦无夸大之理由。
      
其实,不论是小胜抑或大捷,岳飞北伐之战,已经显示了南宋强大的攻击力。观历代战争,自是要双方互有攻守,却又都有肘腋之忧难以为继,方有所谓和议。金人对于只会被动防守的宋朝,即使有顺昌之战,亦不会想到议和。只要金人安静防守边界,何愁宋人生事?然而,这一态势被岳飞所打破!岳家军凌厉的攻击,为宋金和议最终达成增添了重要砝码。只要略微具有战略眼光,便可知郾城诸战的重要性。
    
李心传毕竟是文人而不是政治家,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对郾城颍昌等战的错误记录与评价,显示了其固有的不足。即使以所谓中兴十三处战功的评选标准而言,郾城之战的战绩和意义也绝不会低于明州、胥浦桥、蔡州、茨湖、确山诸战。
        
然而,李心传毕竟是治学严谨的历史学家,他虽然没有意识到郾城诸战的重要性,却自有他自己的疑虑。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的第512条记载:“襄阳据荆、楚上游,为蜀门户。绍兴三年夏,伪齐将李成攻陷之。镇抚使李横以军食不继,率部曲奔豫章,时赵忠简为帅也。四年,忠简入秉政,议遣岳鹏举自江西复襄阳,签书枢密院事徐师川难之。上不从。师川由此罢政。其秋,遂复襄阳云。”
        
考察边防卷的结构,从第508-第521条不外是详细叙述507条的纪事内容,或者详述宋军之败绩,惟独第512条不能作如是观,既非败绩又非十三处战功所嘉奖。排在511条和尚原之胜的后面,着实有些尴尬。李心传之用心,颇耐人寻味。猜测起来,大概是襄阳的重要性让李心传无论如何不可忽视此战吧。朱胜非高度评价了襄阳的战略重要性:“襄阳上游,襟带吴蜀。我若得之,则进可以蹙贼,而退可以保境。”(引自《三朝北盟会编》)。
      
现代的历史著作,亦胜赞岳飞收复襄阳之战。比如,《剑桥中国史-辽宋西夏金元》是这样记述的:“但是,岳飞统率下的宋军于1134—1135年发起了反攻,收复了大部分失地。形势的逆转使得刘豫对于女真人的军事价值大大下降。1135年,一向庇护刘豫的金太宗驾崩,继承人是阿骨打的孙子,庙号熙宗(1119—1149年),他对刘豫显然没有什么好感。1137年齐国被废,刘豫从皇帝降为王,据说他曾经与岳飞举行过秘密谈判被人察觉。刘豫先被送到河北,然后又送到东北地区西北的临潢,过着被监视的隐居生活,后又被命自尽。由女真的征服者组织;汉族阵官出面建立一个汉人傀儡政权的做法就这样归于失败,金朝被迫面临选择,或努力创造一个与宋并存的局面,或继续他们的侵略政策并最终灭宋,二者必居其一。”
    
又如格鲁塞在其不朽之作《草原帝国》中叙述“金军受到这次挫折后,仓惶失措。中国将军们开始收复长江与黄河之间的基地,其中最杰出者是岳飞,他从金军手中夺回了襄阳重镇(1134年)。”
        
然而,纵使如此,关于岳飞收复襄阳之战依旧记载的不明不白,“其秋,遂复襄阳云”与第511条和尚原之战的浓墨重彩相去甚远。宋孝宗一朝君臣对岳飞战功的集体失语,委实异乎寻常。
    
考证当时史事,宋孝宗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也即宋高宗禅为当太上皇、宋孝宗即位之后的第5年、岳飞遇害后的第25年,岳飞的著名战绩之所以没有被南宋朝廷列入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原因大致有两方面:
        
第一方面,缘自宋高宗、秦桧等南宋妥协求和派君臣不遗余力地抹杀岳飞战功的努力。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大致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早六年成书出版。今存《要录》系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多有残缺之处,《杂记》恰可与《要录》相互经纬,所以历来为宋史研究者所看重。但是,由于记载岳飞事迹的最翔实全面的著作《鄂国金佗稡编》至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方才「刊修了毕」。第二年,岳珂向宋廷「缴进」「高宗皇帝御札手诏七十六轴」,「大父先臣飞《行实编年》六卷、《吁天辨诬》五卷、《通叙》一卷并《家集》十卷」。所以无论《要录》、或者《杂记》甲集均不可能参阅此一重要著作中所收集的原始文献档案。
    
而作为《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两书主要史料来源的南宋国史日历之类的官方记述则是“皆成于桧子熺之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二一绍兴八年九月乙巳注)。
    
在秦桧长达十四年的专权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秦桧还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卷473《秦桧传》)
    
岳飞自从戎之日起,即以“光复失地、驱逐胡虏、恢复旧山河”为己任,而这与一味苟且偷安的宋高宗赵构及不惜卖国求荣的秦桧之流是不能兼容的。虽然岳飞屡建奇勋,战功累累,但是秦桧及其党羽又怎么可能将岳飞的功绩战果归档入他们编修的南宋“国史”呢?
    
据南宋的一个史官说:“自(绍兴)八年冬,桧接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润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 在岳飞生前据高位、手握重兵之时,秦桧尚且如此不遗余力地隐毁岳飞的战功战绩,则在岳飞惨遭杀害之后,秦桧独揽大权期间,秦桧及其同党篡改伪造史实的活动就更加肆无忌惮。
 
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养子伙同秦桧党羽明目张胆地大肆篡改史实,掩盖秦桧一伙祸国殃民的罪行,还不遗余力地贬损岳飞,甚至刻意删削隐瞒岳飞和岳家军的战功,虚构了不少对岳飞不利的东西,这些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这条记载表明:自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再相之后,南宋国史日历实录等官方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修订,自此“无复有公是非”,而秦熺对南宋国史的篡改,也远不止于绍兴八年之后,此前相关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从建炎元年(1127年)到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战,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激烈斗争的盛典时期,包括岳飞从投身抗金战争直到被害所经历的岁月。秦桧养子秦熺在绍兴十三年之前就将这部分国史的日历编撰完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八绍兴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四七三《秦桧传》)
    
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南宋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绍兴三十三年南宋史宫张震上奏说:“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将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八,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丙戌)。后来有个叫徐度的官员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挥尘后录》卷一)。
    
这种情况可以从岳飞定谥一事得到证实。据现存三个定谥文件,即《忠愍谥议》、《武穆谥议》和《武穆覆议》所载,一方面,「人谓中兴论功行封,当居第一」;另一方面「因博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系安危,与夫立功之实,其非常可喜之大略,虽所习闻,而国史秘内,无所考质」。
    
也就是说,宋孝宗后来为岳飞冤案平反,之后定谥号时,南宋朝野上下都一致认为岳飞功居第一,但这只是凭朝野传闻及众人的回忆和印象,而在由秦桧党羽编写的南宋官修史书中却无法查证,于是只好采取访问故将遗卒的办法,通过岳家军尚存的故将遗卒的回忆讲述来了解岳飞的事迹,“独得之于旧在行阵间者”。足见岳飞的抗金事迹战功,被秦桧及其党羽湮没到了何等地步。
        
当然私史也是《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的重要史料来源。然而,由于由于秦桧专权期间,南宋朝廷禁止私人修史,私人著述中涉及岳飞的记载,同样遭受了毁灭性的损失。
    
当时,在秦桧大兴文字狱的严酷背景下,南宋不少文人士大夫因畏避祸害而销毁了大量的文字资料。比如,南宋时人赵彦卫《云麓漫钞》卷1记载,在宜兴张渚镇张大年家,岳飞曾于屏风题辞,「后陷入罪,其家洗去之,今尚有遗迹隐然」。又比如,南宋时人周南《山房集》卷5《跋巩洛行记后》载,洪吉寿在绍兴九年随赵士褭和张焘往洛阳「祗谒陵寝」,私撰《巩洛行记》,「然在武昌,所抄多窜定不尽存。其赴岳军燕设,与岳帅致馈间,亦多涂抹」。
    
再如,薛徽言与岳飞颇有交谊,又早于岳飞去世。然而据《浪语集》卷33《先大夫行状》和《书先右史遗编》载,其长子薛季宣「集录遗书,惧为家族之祸,故如《议和札子》、《请岳相飞书》之类,皆别篑藏贮,有待而出」,后因保管不善,「多遗落」,「遗岳侯书亡」。“劫于告密罗织之威,虽奥渫寒士箧牍私小文字,家人所不可得而见者,亦畏避删除,而不敢尽存”,事态炎凉,可为一叹。
        
由此可知,为什么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纪事涉及岳飞之时,何以时常或语焉不详,或错谬百出了。李心传襄阳一战的记载粗疏,当属此种情况。
    
第二方面,则是与宋孝宗一朝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了。
        
一些对史实一知半解的人想当然地误认为,宋孝宗志在恢复,即位之初,即一力平反岳飞冤狱,以礼改葬。则对岳飞必然是大力宣扬,没有压抑岳飞事迹战功的道理。然而,这其实只是昧于当时政治形势的想当然的议论。
    
事实上,在禅位之后,宋高宗赵构(1107年-1187年)以太上皇自居长达二十五年,这期间太上皇赵构仍很有势力。而宋孝宗(1162年——1189年在位)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以及南宋主和派的现实压力,则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而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岳飞当年北伐的战绩。
    
宋孝宗对岳飞冤案平反也有所保留,他讳言冤案,不肯追究冤案制造者,甚至褒奖奸佞张俊,其原因和动机也是相当复杂而微妙的。太上皇赵构的影响非常大,这是众所周知、显而易见的原因。
    
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桧病死,宋高宗赵构方得以收回对宰相的任免权,却又令秦桧党羽万俟卨、汤思退等人继续执政。对于受迫害的官员,大多予以宽贷或平反,惟独岳飞例外。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自认为准备就绪,灭宋之谋便不再遮掩,金军开始大举南侵功宋,“臣构”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临亡国的严峻形势。金军的大举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赵构、权奸秦桧之流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彻底破产,主和误国之罪昭然若揭,抗战派再次得到人们的尊重和仰赖。
      
此时,南宋抗金情绪重新高涨。官员杜莘老上奏说,“岳飞,良将也,以决意用兵”,“文致极法,家属尽徙岭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为之出涕”,他请求“昭雪岳飞,录其子孙,以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太学生程宏图和宋芑也分别上书,说岳飞被“诬致大逆”,“则三军将士忠愤之气沮矣”,要求“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倪朴草拟上书,说岳飞 “勋烈炳天地,精忠贯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要求予以平反。
    
大敌当前,正是迫切需要宋高宗赵构克己为国、激励士气之际。但宋高宗赵构既未罪己,也未罪桧,更没有昭雪岳飞,只是等到金军全面进攻之后,才被迫下诏:“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这一举措,仅仅是对受牵连的岳飞等人子孙家属略示仁慈而已,丝毫没有给岳飞平反昭雪之意。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宋高宗正当用人抗金之际,虽然需要激励军心人心,却仍无意于为岳飞平反(因为那样就是打他自己的耳光)。宋高宗只是下诏,将“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给岳飞和张宪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却须与并列,而将岳飞、张宪与蔡京、童贯蔡京、童贯等祸国巨奸并列,足见这个独夫用心之阴险,也暴露出宋高宗赵构的恶毒与狭隘。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国的单方面毁约以及金军的大举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赵构、权奸秦桧之流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彻底破产。在这样的背景下,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失德甚多”的宋高宗赵构主动退位,开始当太上皇,接着,宋孝宗即皇位。
           
胸怀大志的宋孝宗即位之初,倾向抗金复国。知晓岳飞冤情的宋孝宗急于给这位曾经声名显赫的著名抗金将领平反昭雪,以收揽人心、鼓舞士气,故宋孝宗即位仅仅一个月,在没有对岳飞狱案重新审查核实的情况下,便急忙下诏给岳飞平反昭雪。
    
对于岳飞等人惨遭杀害,宋孝宗是深感痛心和同情的。淳熙五年(1178)五月五日,在便殿召见岳飞三子岳霖时,宋孝宗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隆兴元年( 1163)七月十九日,经岳云的儿子岳甫的奏陈,宋孝宗下令发还了岳飞生前在江州所置田宅房廊。淳熙五年( 1178)闰六月二十二日,经岳飞第三子岳霖的奏陈,南宋王朝把岳飞生前所接受到的赵构写给他的全部“御笔”、“手诏”(岳飞冤死后被拘没到南宋政府的左藏南库加阁中了),全部发还。
    
但需要指出的是,宋孝宗的平反昭雪工作其实并不够彻底,而且还有不少保留。宋孝宗讳言岳飞之死是“冤案”,不肯追究岳飞冤案的制造者,不仅迟迟不按惯例给岳飞定谥号,到后来还拒绝给予岳飞公正奖评,刻意压低岳飞谥号以及追赠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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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看楼主    回复 发表于 12-10-14 16: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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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胜定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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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绍兴三十二年(1162)七月,宋孝宗下令给岳飞昭雪,“追复岳飞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乾道五年(1169)十二月,荆湖北路转运判官赵彦博上奏请求在鄂州(今湖北武昌)为岳飞立庙,得到南宋朝廷批准,翌年赐庙额为“忠烈”。但是,南宋政府批复中说:“奉敕,宜赐忠烈庙为额”,说明这个庙额还只是临时拟定的,而且赵彦博在陈述立庙的原因和理由时,也不得不讳言冤狱。后来的有关文书,亦讳言冤狱。
        
    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距离岳飞冤案昭雪已经有十六年,宋孝宗这才姗姗来迟地决定为岳飞定谥号。当时,南宋朝廷决定给岳飞赐谥,起初拟谥为“忠愍”。拟议官之所以选一“愍”字,是因为“使民悲伤曰‘愍’”。使民悲伤的原因,拟议文中讲得较清楚“公素志恢复,会和好已定,南北息肩,于是登庙堂,位枢弼。彼忌功嫉能者方相与谋孽厚诬,以媚权臣,乃罢本兵,兴罗织,致坐事以没。嗟乎!士患不遭时遇主,既遇而复不得其死。”基本上明确道出岳飞是因朝廷冤狱而死于非命。但宋孝宗看后拒不同意,“有旨,令别拟定。”
        
    议谥官立即领悟宋孝宗不满之处,在拟议文中把关键的岳飞冤狱大加淡化“雋功未就,伟志莫伸,身随以殒,有遗憾焉”,拟改谥“武穆”。而在《武穆覆议》中,对岳飞枉死朝廷冤狱之事竟然只字不提。在《赐谥指挥》中又用“坐事以殁”一笔带过。从颜度正式奏请给岳飞赐谥,经反复研究讨论,到定谥颁布,历时两年,要害在于宋孝宗忌言冤狱导致飞殁。
        
    淳熙十四年(1187年)十月,当了25年太上皇的宋高宗赵构病死。翰林学士洪迈奏请以吕颐浩、赵鼎、韩世忠、张俊为配飨功臣。但“众论颇汹汹”,很多人认为张俊“晚附秦桧,力主和议,诬杀岳飞,不宜在预飨之列。”吏部侍郎章森“乞用张浚、岳飞”。宋孝宗最后还是决定文官用吕颐浩、赵鼎,武将用韩世忠、张俊,而不用岳飞。
        
    从以上分析对比中,大家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首先,宋孝宗即位的当年,也即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七月,就为岳飞平反。为何要等到十六年之后,也即淳熙五年( 1178)闰六月,才发还岳飞生前所收到的赵构写给他的全部“御笔”、“手诏”呢?这中间可隔了十几年啊!
        
    其次,按照宋朝的惯例,对于封爵以及位至王、公的官员,或文武官僚的职位已到三品以上的,身死之后都要谥以美名。岳飞生前曾因为战功卓著而频繁地升迁提拔,曾被封为开国侯、开国公、少保,而岳飞的文职官位与武职官位也都达到了正一品,但由于岳飞是遭诬陷而被南宋朝廷冤杀的,故没有定谥号。
        
    然而,宋孝宗即位之后的当年,也即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岳飞冤案已经得到平反昭雪,生前职衔也全已明令恢复了,但有关岳飞“谥号”的事情却耽搁了十多年而没有被人提及。直到岳飞冤案昭雪之后的第十五年,也即淳熙四年(1177),江东转运副使颜度上奏说,应为岳飞定谥,宋孝宗这才让南宋官员讨论为岳飞定谥号的问题。
          
    再者,淳熙十四年(1187年)十月,当了25年太上皇的宋高宗赵构病死。议立配飨功臣之时,宋孝宗无视朝野上下很多人要求让岳飞配飨太庙的建议,最后还是决定文官用吕颐浩、赵鼎配飨,武将用韩世忠、张俊配飨,而不用岳飞。
        
    综上可知,虽然宋孝宗已经给岳飞冤案平反昭雪,但他的平反昭雪工作不够彻底,还有所保留。宋孝宗对岳飞给予打了折扣的褒崇,对受岳飞一案牵累者均予平反优恤,但对冤案本身则采取相对含糊、避讳的态度。


    而对于诬告陷害岳飞、制造岳飞冤案的那些奸佞,宋孝宗也没有追究。元凶赵构,时为太上皇,生前死后,宋孝宗都不可能予以追究,而要极尽孝敬、掩护之能事。元凶秦桧当时已经死去七八年,宋孝宗深知秦桧其人罪大恶极,诬杀岳飞,却兼程太上皇赵构的意思而不予追贬。而对于主要帮凶张俊,不仅未受追究,反而配飨高宗庙祠。丧心病狂的冤案直接炮制者万俟卨,也未予追究。
        
    韩世忠的儿子韩彦直,曾经上奏宋孝宗,希望“追贬部曲曾诬陷岳飞者,以慰忠魂”,但是宋孝宗却并未采纳,也未追贬曾经参与陷害岳飞的岳飞部将王俊、傅选等四人。
        
    宋孝宗讳言岳飞之死是“冤案”,不肯追究岳飞冤案的制造者,甚至褒奖曾经参与陷害岳飞的奸佞张俊,这些当然是有原因的。宋孝宗的谥号为“孝”,可见他对宋高宗赵构的孝心。而在禅位之后,宋高宗赵构(1107年-1187年)足足当二十五年的太上皇才死去,这期间宋高宗不仅生活安逸舒适,倍受尊崇,而且还与南宋朝廷中的主和派臣僚联合起来,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
        
    宋孝宗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现实压力,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对于选中自己继承皇位的养父太上皇赵构,宋孝宗心存感激而刻意维护其体面,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宋孝宗对太上皇赵构还心存畏惧,对赵构长期提拔、培植的文官武将群体及其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也多有顾忌。如果真要重新审查岳飞冤案,仔细追究冤狱制造者,追查凶手,彻底平反昭雪,势必触动宋高宗赵构和一大批文官武将后代的盘根错节的庞大关系网,这是宋孝宗所不敢冒险妄动的。
     
    而在宋高宗和秦桧的长期打压之下,抗战派的人才凋零,而除了那些主和派(大多数是秦桧党羽),宋孝宗手下几乎无人可用。主和派经过宋高宗和秦桧的多年培育扶植,根基牢厚,而他们背后的主子就是太上皇赵构。
        
    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宋孝宗自然更加小心谨慎,以免事情不可收拾。于是,宋孝宗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现实压力,不得不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妥协,而不敢公开宣传岳飞当年北伐的战绩。
        
    此后二十多年,面对南宋朝廷中安于现状的主流意识,以及南宋主和派的强大势力,宋孝宗既痛心疾首又无可奈何,他恢复中原的远大抱负无从施展,昔日的锐气渐渐消磨下去,后来也变得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了。始终制约宋孝宗的太上皇宋高宗赵构,直到淳熙十四年(1187年),才以81 岁的高龄去世,宋孝宗已是年过60 的花甲老人,两年后(1189年),昔日的锐气消磨已经殆尽的宋孝宗也宣布退位,去当太上皇。
        
    事实上,宋孝宗一朝,从来不是凭孝宗一人之力便能订立国策的时代,其最终国策的确立其实是多方政治势力博弈的产物。而“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评选,以及对岳飞的不彻底平反都与这一大的政治背景密切相关,从来不是孤立的事件,更加遑论客观公正了。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高宗禅位于宋孝宗。锐意恢复的宋孝宗终于在其中年之时登上了九五至尊的宝座。此时,南宋一朝主和派正受到了重大打击,国家的大策方针一时难以确立,给了宋孝宗以绝大的活动空间。诏复岳飞原官,命张浚出师皆是其力图一变国策为“恢复”的重大举措。
         
    然而,根深蒂固的主和派并不甘心拱手奉献政治权力,“太上皇”赵构与南宋朝廷中的主和派士大夫联合起来,形成了一股极为强大的政治力量。宋孝宗朝著名宰相汤思退即是秦桧的忠实党羽。汤思退一心为国着想以达成隆兴和议,竟至于暗中要求金国进兵以武力逼和,是著名的被宋孝宗“嘉奖”为“秦桧不如”的求和“人才”。宋高宗以汤思退为左相,张浚为右相的人事安排可谓高妙,盖如此,则张浚的一举一动不免掣肘。


    由此可见,宋高宗赵构虽然禅位,但只是表面上退居幕后,事实上依旧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着宋孝宗一朝的人事任命,大到宰执人选,小到都府参谋无所不与。也正因如此,当了25年太上皇的宋高宗赵构通过选用大臣,通过掌握人事任免大权,基本上控制了宋孝宗一朝的国策,并以此作为实现自己政治目标的保证。
            
    而南宋朝中士大夫对宋孝宗“恢复”(也即收复失地)这一国策的反应又是如何呢?
        
    宋孝宗本人在淳熙四年对大臣诉苦说:“士大夫讳言恢复,不知其家有田百亩,内五十亩为人所强占,亦投牒理索否?士大夫于家事则人人甚理会得,至于国事则讳言之。奏曰:陛下志在大有为,故深思远虑如此。臣等敢不磬竭忠力。上曰:卿等见士大夫,可与道朕此语。奏曰:敢不广布尧言。温叔退而书之时政记。” 诸多士大夫辈已习惯了和议带来的安闲舒适,不再图谋恢复大业。一旦圣意变为“恢复”,反而无法适应了。
            
    众所周知,宋朝的政治制度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皇权的集中程度远不如明清两代。在宋朝,皇帝所制定的国策必须要获得士大夫阶层的首肯,否则将面临无法执行的窘境。
      
    宋代士大夫形成的强大官僚集团,甚至可以与皇权分庭抗礼。这种情况有些类似明末,崇祯与满清议和之举,即受制于朝中清议无法实现。而宋孝宗一朝,执掌台谏的南宋官员,其政治倾向恰恰大多是议和,宰辅(正副宰相)诸人亦是如此,尤以执政时间最长的王淮为典型。
            
    如上所述,主和势力虽然由于金国完颜亮的南侵而暂时蛰伏,然而无时无刻不再觊觎重新获得权力。终于,隆兴元年(1163)宋军符离兵溃,给了南宋主和势力以全面反攻的机会与口实。
      
    面对议和派如此强大的联合力量,宋孝宗于重压之下颇感无可奈何。宋孝宗在隆兴二年(1164年)十一月曾经颁布一道诏旨给“延边将士”,委屈的表达了此种意思:“朕以太上圣意,不敢重违,而宰辅群臣,前后履请,已尽依初式,再议国书,岁币成数,亦如其议。若彼坚欲商、秦之地,俘降之人,则朕有以国毙,不能从也。”(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癸未甲申和战本末》)
            
    以此诏语气看来,宋孝宗应该是希望借由透露朝中情况,而取得沿边将士的谅解,说明和议并非朕之本心,只是迫于形势的无奈之举。而此种局势之缔造,无疑要归功于太上光尧(宋高宗赵构)、朝廷宰辅群臣的合力了。
            
    只是宋孝宗始终难以放弃恢复的国策,所以以宋孝宗为代表的恢复势力和以光尧(太上皇赵构)为代表的和议势力,在隆兴年间进行了激烈角逐,致使孝宗时期的国策左右摇摆。宋孝宗希望通过不断的更换宰相,试图制定新的国策,然而结果都不理想。用张浚则有符离之败,用汤思退则违背恢复的初衷。战既不成,守又难以速效,苟且贪安的势力又有太上皇赵构以及士大夫阶层的支持,战守和之间何去何从,是宋孝宗的三难抉择。
            
    然而,国策岂能久悬?如此纷乱的局面将对宋孝宗的统治造成绝大的威胁。言官大臣纷纷上书,都要求早定国是,宋孝宗必须作出自己的抉择。这一过程历史记载的颇为戏剧性。据《宋史 钱端礼》记载:“思退与张浚议和战不决,浚方主战,上意甚向之。思退诡求去,端礼请对乞留,又奏,兵者凶器,愿以符离之溃为戒,早决国是,为社稷至计。于是思退复留,命浚行边,还戍兵,罢招纳。……罢都督,自此议论归一矣。”
        
    太上皇赵构说的则更加露骨,“上(宋孝宗)侍光尧(太上皇赵构),必力陈恢复大计以取旨。光尧曰:“大哥,俟老者百岁后,尔却议之。”上自此不复敢言。”(叶绍翁《四朝闻见录》)
            
    可以肯定,宋孝宗迫于现实压力,与以宋高宗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达成了某种默契:即宋高宗在世之时绝不再言恢复之事。从此宋孝宗一朝的国策由早期和战之间的动荡不安一变而为安静不生事。最终隆兴和议的达成,以条约的形式强化了安静的国策。自然,此国策的最终制定,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施加的巨大压力很有关系。
          
    隆兴二年(1164年),在宋军符离集兵败之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妥协求和派开始给宋孝宗施加巨大的压力,逼迫宋孝宗与金人讲和。这期间,正是议和派得势之际,自然对抗战派不利。
        
    乾道二年(1166年),也即宋高宗禅为当太上皇、宋孝宗即位之后的第4年、岳飞遇害后的第24年,南宋朝廷评定了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宋孝宗当时自然没有为岳飞说话,而其根本原因则是由于在宋孝宗的背后,——有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妥协求和派的强大势力在作梗!
      
    宋孝宗时期,内忧则是国无良将,库无余粮(说秦桧的绍兴议和得以修养生息的人,真应该好好解释一下为何宋孝宗一朝会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外患则是完颜雍号为明主,金国在海陵之乱后重新获得了空前的稳定;而张浚的失败则给孝宗以切实的教训,更告诉他恢复非同儿戏。这些都是隆兴和议的现实基础。然而,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主和派的势力在最终决定国策方面无疑起到了巨大的影响;否则,宋孝宗不会连恢复都不敢光明正大的言于群臣。
            
    “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的评选,就敏锐的反应了此一变化。我们可以看出,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南宋朝廷评定的所谓的“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其实全部都是些防守性质的战役或者战斗,而岳飞收复健康战役、收复襄汉六郡战役、郾城大战、颍昌大战等作为进攻性质的反击战显然是很难被南宋主和派君臣所宣扬的,而作为坚定地抗战派典型将领,岳飞的威名也受到当权的南宋主和派君臣的压抑。
      
    以上这些恰恰与新的国策“安静”互为表里,曲折的向天下人传达了宋孝宗此时的国策。这并非是空穴来风的猜测之论,南宋朝廷的任何举动都要符合既定国策是当时公认的政治标准。
        
    随便举个例子:“乾道癸巳岁冬至日,上祀南郊,肆赦,改明年元为纯熙。既宣制矣,后六日甲辰,中书门下省言:若和淳化、雍熙言之,当用淳熙字,庶几仰体主上取法祖宗之意。从之。是时,先人在虞雍公宣威幕府,敕制初下,众未有言,先人语雍公曰:以周颂考之,时纯熙矣,是用大介。此武王克商事也,岂今日所当用,宜密以奏。雍公从之。……”(见《杂记》乙集《淳熙改元本用纯字》)可见,改元淳熙表明光明正大的理由是取法祖宗,折射出宋孝宗时期的南宋朝廷的真实意向其实是效仿宋高宗之坚守和议、不开边衅的意思。
            
    因此,伴随着南宋国策的制定和确立,岳飞作为抗战派的代表人物,任何对其的重新评价,都有影响国策的可能。所以,岳飞后人不得不对许多关涉先祖的要事采取沉默的态度。不止是“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的评选,配飨高庙一事亦不置一言。在以礼改葬岳飞之后的十六年之后,宋孝宗才姗姗来迟地决定为岳飞定谥,但这已经被岳家看作是当结草衔环相报的大德了。
        
    最有意思则是岳飞封王事件:“中兴异姓七王,自张俊始。……开禧用兵,韩侂胄欲风厉诸将,因刘光世之孙伯震有请,封光世鄜王,既而又封岳鹏举为鄂王。”(《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中兴异姓封王记》)
            
    岳飞封王,竟然是沾了庸将刘光世的光。终宋孝宗一朝,作为功勋后代的岳飞子孙,竟然连替先祖要求王位都不敢言,其尴尬处境可想而知!
      
    综上可知,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妥协求和派势力相当强大的背景之下,南宋朝廷评定的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其实并不够客观严谨,主要是出于政治问题的考虑。
      
    而南宋朝廷所谓的“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之所以没有提及岳飞,一方面缘自宋高宗、秦桧等南宋妥协求和派君臣不遗余力地篡改历史、抹杀岳飞战功的努力,另一方面则是与宋孝宗一朝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同时也是由于以太上皇赵构为首的南宋妥协求和派的强大势力在作梗的缘故!
      
    某些居心叵测之徒所宣称的“岳飞因惨胜而导致攻势无以为继,所以未能入选中兴十三次战功”的说法显然是在断章取义,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发表于 12-10-14 16:19:55 只看此用户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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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初年的诸大将中,只有岳飞是进攻型的将帅。南宋的其他将领中,吴玠、刘锜是防御型的将帅,守则有余,攻则不足。韩世忠的抗金意志很坚定,但是军事成就不仅比不上岳飞,而且也不及吴玠、刘锜。刘光世和张俊其实是养尊处优、畏敌怯战的庸将懦夫。韩世忠、张俊、刘光世等人是宋高宗的嫡系将领,而岳飞和吴玠完全是靠军功起家的将领。

    南宋初年,具备光复故地的决心和能力的宋军统帅,惟有岳飞一人。岳飞组织和训练了一支坚不可摧的岳家军,并且保持了“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虏”的严明军纪,这在中国古代实为罕见和难能可贵,成为两宋三百二十年间最得军心和民心的将帅。岳飞重视北方民间抗金义军,提出“连结河朔”的军事思想,发动、联络和支援北方抗金义军,使之与岳家军互相呼应或配合,夹攻金军。这既是先进的军事思想,更是高明的战略部署。岳飞在这方面无疑是受宗泽的熏陶,而其成就却也胜过前人。

    岳飞反对防守,主张进攻的方针,严明军纪的实践,“连结河朔”的策略以及“以仁为本”的军事观,无疑是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史上的四项重要贡献。
    发表于 12-10-15 21:46:17 只看此用户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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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南宋绍兴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由于奉行妥协投降政策的赵构、秦桧等当权者的暗算和陷害,爱国将领岳飞竟惨遭横死;十四年后(公元1155年),秦桧方才寿终正寝,这期间秦桧独揽大权。

    在秦桧长达十四年的专权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秦桧还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

    岳飞自从戎之日起,即以“光复失地、驱逐胡虏、恢复旧山河”为己任,而这与一味苟且偷安的宋高宗赵构及不惜卖国求荣的秦桧之流是不能兼容的。

    虽然岳飞屡建奇勋,战功累累,但是秦桧及其党羽又怎么可能将岳飞的功绩战果归档入他们编修的南宋“国史”呢?

    据南宋的一个史官说:“自(绍兴)八年冬,桧接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润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

    在岳飞生前据高位、手握重兵之时,秦桧尚且如此不遗余力地隐毁岳飞的战功战绩,则在岳飞惨遭杀害之后,秦桧独揽大权期间,秦桧及其同党篡改伪造史实的活动就更加肆无忌惮。

    事实上,在冤杀岳飞之后,秦桧权倾朝野。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派他的养子秦熺去负责检修南宋的官史,并让其养子和其同党负责管理南宋的国史档案,这帮奸人毁掉了许多对秦桧不利的奏章诏书及其它文献,对有利于岳飞的文件档案也尽力销毁。而对于岳飞的许多事迹,秦桧奸党在由他们编修的南宋官史中又多加入了诋毁的成份,这帮奸佞还在由他们编修的南宋官史中故作曲笔,肆意篡改删削史料、颠倒事实以贬损岳飞。
      
    在秦桧专权期间,秦桧养子伙同秦桧党羽明目张胆地大肆篡改史实,拼命掩盖秦桧一伙祸国殃民的罪行,还不遗余力地贬损岳飞,甚至刻意删削隐瞒岳飞和岳家军的战功,虚构了不少对岳飞不利的东西,这些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宋史 秦桧传》记载:“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绍兴三十三年南宋史宫张震上奏说:“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将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八,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丙戌)。后来有个叫徐度的官员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挥尘后录》卷一)。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早已指出:“盖绍兴十二年已前日历皆成于桧子熺之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二,绍兴八年九月乙巳注)。

    在专权期间,秦桧还禁止私人修史,大兴文字狱。秦桧篡改官史、严禁私史,给后世的史学研究带来了很严重的消极影响。

    《宋史》虽撰修于元朝末年,但却是在原宋朝官修史书的基础上删削整理而成的。故秦桧及其党羽篡改删销史实的消极影响在《宋史》中也有所反映。元朝所修的《宋史》中的《高宗本纪》主要是照抄沿袭南宋官修国史中的《高宗日历》(《高宗日历》、《高宗实录》等南宋官修史书已经失传),而《高宗日历》却是在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下,由秦桧党羽编写而成。
     
    自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再相之后,他自己以宰相“监修国史”,指派儿子秦熺主编编年体的官修史书《高宗日历》更是极尽篡改历史之能事。绍兴三十三年(公元一一六二年)史宫张震上奏: “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将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而十二年以后迄今所修末成书者至八百三十余卷草,未立传者七百七人。”
      
    这一千四百二十多卷是接近于《高宗日历》的全数了。《宋史·艺文志》记载《高宗日历》为一千卷,乃是后来对草稿进行删削后的总卷数。李心传说:“盖绍兴十二年已前日历皆成于桧子熺之手。“(2)从建炎元年到绍兴十二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战,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激烈斗争的盛典时期,包括岳飞从投身抗金战争直到被害所经历的岁月。秦熺在绍兴十三年前就将这部分日历撰完成,他和助手王扬英、周执羔还因此而升官受奖(3)。绍兴十三年以后的日历,显然没有前一部分重要,还是由秦桧的党羽负责纂修。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后来有个叫徐度的官员看了以后,唯有“叹息而已”(4)。
      
    《高宗日历》除了给高宗和秦桧的降金乞和涂脂抹粉之外,不遗余力地诋毁岳飞,抹杀岳家军的功绩。当时一个史官说:“自(绍兴)八年冬,桧接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阔略其姓名,隐留其功状考,殆不可一、二数。”(5)岳飞生前尚且如此,他惨遭杀害后就更可想而知了。孝宗倾向抗战,力主给岳飞乎反。但按照惯例给岳飞赐谥时,却遇到秦桧篡改历史所造成的困难。一方面,“人谓中兴论功行封,当居第一”(6);另一方面,在吏补考功覆议“武穆’谥号时,“因博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系安危,与夫立功之实,其非常可喜之太略,虽所习闻,而国史秘内,无所考质’。也就是说,岳飞功居第一,只是凭传闻印象,而宫史却无以证实,只好采取访问故将遗卒的办法,“独得之于旧在行阵间者”(7)。足见岳飞的抗金事迹,被湮没到了何等地步。
      
    《高宗日历》、《高宗实录》等宫修史书,业已失传。现存有关岳飞事迹的主要记有《宋史》、《金史》《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金佗稡编》这五部书。除了《金史》之外,其它四部书都在不同程度上承受了秦桧父子篡改历史的恶果。
      
    《宋史》是二十四史中内容最庞杂的一部。人们可以列举其千百条错论,但《宋史》毕竞是最基本的宋代历史资料。《宋史》在元朝本年仓促成书,大体上是照抄宋人自撰的国史、实录等等官,因此书中很多错误应由宋朝史官负责。《宋史·高宗纪》主要根据《高宗日历》,而《宋史·岳飞传》主要根据岳珂《金佗稡编》 修成,彼此不能不发生矛盾。如《宋史·岳飞传》说绍兴十年岳飞自朱仙镇班师,《宋史·高宗纪》却说“遂自郾城还,军皆溃”。这仅仅是《宋史》粗制滥免失于剪裁和考订的一例。
      
    《宋史》的《高宗纪》和《岳飞传》没有为我们研究岳飞提供多少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倒是《宋史 何铸传》保存了一条珍贵资料。《何铸传》当是来源于何铸子孙上报史馆的行状、墓志铭之类,其中谈到岳飞背刺“尽忠报国’的事。《宋史·岳飞传》也采这条资料。这是对《金佗稡编 鄂王行实编年》所作的唯一重要补充
      
    《金史》和《宋史》同时编撰,它主要依据金人自挑的史书修成。《金史》的缺点是扬胜讳败。南宋初,宋朝有和尚原、仙人关、顺昌、郾城、颖昌五次大捷,《金史》只承认和尚原一次,其它四战只宇不提。但是《金史》仍可补充或纠正宋方记载的不足或谬误,还辑录了一些金朝初年北方人民反抗斗争的史实。我们如果仔细分析,《金史》也多少透露了岳飞绍兴十年北伐时,金朝所处的窘境,《金史·宗弼传》实际上承认了一度放弃汴州(开封)的事,可与《金佗稡编》的叙事互相印证。
      
    《三朝北盟会编》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两书,无疑是现存记述高宗朝宋金关系的资料最丰富的史久《会编》引用大量制诰 、国书、奏议、记序、碑志等文献资料,即使彼此矛盾,也兼收并蓄。《要录》主要根据日历等官史,旁采私家著述,考核较为精详。这两部书都是肯定岳飞的,然而对岳飞事迹的叙述相当粗琉,甚至不知不觉地承袭了秦熺日历的某些污蔑之词。岳飞的主要事迹,包括四次北伐,绍兴七年因并统淮西军而受打击,绍兴八年和九年反对求和,绍兴十一年援淮西以至被杀害等,这两部都有错讹或疏略。
      
    人们谈论宋代的编年史,往往是《续资治通鉴长编》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并称,其实《要录》不如《长编》。《长编》的写作原则是宁繁毋略,而《要录》则是名实相符的“要录”。如果将《宋会要辑稿》同两书对比,情况就比较清楚。《长编》的记载往往比《宋会要》详尽,而《要录》的记载往往比《宋会要》简单,有时甚至删略了一些有价值的资料。《宋会要》《中兴会要》部分,尚能提供某些《要录》删略的岳飞事迹如《要录》卷一O九绍兴七年三月甲子只载王贵和牛皋升官,而《宋会要》兵一八之三八则说明升官的原因:‘掩杀逆贼五大王刘复、李成等,累立奇功故也。”秦熺的日历虽然删削了岳飞第三次北伐的战绩,但在叙述王贵和牛皋升官时,有所透露,而李心传未予重视反而将升官的原因也一笔抹掉。
      
    由于秦桧不遗余力地掩没岳家军的战功,宋人谈到宋金绍兴十一年和议前的战役,往往只提顺昌和柘皋两战,而不提郾城、颖昌两战。孝宗乾道二年(公元一一六六年),定所谓“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多数是不足道的小胜,而不列岳家军的郾城、颖昌两次大捷。《金佗稡编》的问世,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关于郾城之战,虽然详尽的捷奏已经散佚,可是高宗的一道奖谕诏书说:
      
    “自羯胡入寇,今十五年,我师临阵,何啻百战。曾未闻远以孤军,当兹巨孽,抗犬羊并集之众,於平原旷野之中,如今日之用命者也。盖卿忠义贯於神明,威惠孚於士卒,暨尔在行之旅,咸怀克敌之心,陷阵摧坚,计不反顾,鏖鬬屡合,丑类败犇。念兹锋镝之交,重有伤夷之苦,俾尔至此,时予之辜。
      
    惟虏势之已穷,而吾军之方振,尚效功名之志,亟闻殄灭之期。裁想忠勤,弥深嘉叹,降关子钱二十万贯,犒赏战士。……”
      
    这道诏书证明宋廷当时曾对郾城大捷作出绝高的评价。
        
    宋史泰斗王曾瑜先生指出:“总的说来,宋代出于印刷术的推广,传世资料浩繁。倘若对有关资料不加认真稳考,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整理工作,就不足以其实地反映岳飞的生平。”
      
    故此,有记载,不等于就是真实,这要求我们认真比较分析,才能得出真实的结论。我这里对岳飞的一些考究,也是基于这个想法。《三朝北盟会编》是兼收并蓄,纵然相互矛盾的记载,但它会记录其中有关于部分被秦桧、秦熺之流所歪曲的史实,自然毫不为奇;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那段记载,则和《三朝北盟会编》的错误记载几乎完全相同,显然作者李心传在摘录此段的时候,未加分析,完全摘下,并没有察觉记载间的自相矛盾之处。至于《宋史高宗本纪》和《秦桧》多按照《高宗日历》记载编写,有此记载,实属正常。只是岳飞的功绩和清誉,又岂是这些奸佞之徒可以湮没呢!


    发表于 12-10-18 20:21:43 只看此用户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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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胜定国军 于12-10-14 16:19:55 发表 查看原贴

         绍兴三十二年(1162)七月,宋孝宗下令给岳飞昭雪,“追复岳飞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乾道五年(1169)十二月,荆湖北路转运判官赵彦博上奏请求在鄂州(今湖北武昌)为岳飞立庙,得到南宋朝廷批准,翌年赐庙额为“忠烈”。但是,南宋政府批复中说:“奉敕,宜赐忠烈庙为额”,说明这个庙额还只是临时拟定的,而且赵彦博在陈述立庙的原因和理由时,也不得不讳言冤狱。后来的有关文书,亦讳言冤狱

    宋孝宗敢在刚即位,太上皇仍健在时,就为岳飞平反,要么是太上皇确实不可怕,要么是此事经过太上皇同意甚至授意.到底宋高宗为何不愿亲自己为岳飞平反,楼主可以研究一下.但我能肯定的是,宋孝宗刚即位,而且不是宋高宗亲生儿子,此时肯定不敢违逆宋高宗的意思.因此推论,为岳飞平反之事,必是宋高宗授意.只是宋高宗缘何不亲自平反,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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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12-10-22 10:57:52 只看此用户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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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崇拜假神必招祸灾 于12-10-21 18:01:12 发表 查看原贴

    宋孝宗敢在刚即位,太上皇仍健在时,就为岳飞平反,要么是太上皇确实不可怕,要么是此事经过太上皇同意甚至授意.到底宋高宗为何不愿亲自己为岳飞平反,楼主可以研究一下.但我能肯定的是,宋孝宗刚即位,而且不是宋高宗亲生儿子,此时肯定不敢违逆宋高宗的意思.因此推论,为岳飞平反之事,必是宋高宗授意.只是宋高宗缘何不亲自平反,是个谜.

    宋高宗赵构不是敢作敢当的英雄好汉,只是一个阴险狡猾的懦夫皇帝,如果赵构亲自为岳飞平反就等于承认他当初杀害岳飞的决定是错误的,这是赵构不愿公开承认的。


    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经过金主完颜亮的“提醒”,宋高宗赵构突然想起已经被他伙同秦桧冤杀了将近二十年的那位名将岳飞。为了激励士气,宋高宗赵构下令给岳飞和张宪的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然而,心胸狭隘的宋高宗赵构到底还是不愿承认自己害死岳飞的罪责,所以别有用心地把岳飞、张宪等爱国将领与蔡京、童贯等误国权奸并列,以混淆视听。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自认为准备就绪,灭宋之谋便不再遮掩,金军开始大举南侵功宋,“臣构”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临亡国的严峻形势。金军的大举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赵构、权奸秦桧之流长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彻底破产,主和误国之罪昭然若揭,抗战派再次得到人们的尊重和仰赖。
      
      南宋官员杜莘老等人上奏朝廷,请求给岳飞平反昭雪。杜莘老说:『臣窃见往者秦桧擅权,力主和议,沮天下忠臣义士之气,使不得伸。是以胡铨,直臣也,以上书激切,桧遂贬之远方,二十余年不用。岳飞,良将也,以决意用兵,桧文致极法,家属尽徙岭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为之出涕。臣愿陛下思咸之义霈涣号之恩,召还胡铨,亟赐擢用,昭雪岳飞,录其子孙,以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则在廷之臣必励勉而尽忠,沿边之将必踊跃而效命。臣邻尽忠在内,将士效命在外,以此破敌,何敌不摧?以此建功,何功不立?此诚帝王鼓动天下之至权也!』
      
      南宋太学生程宏图、太学生直学宋芑,以及倪朴等人先后上书,请求南宋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并追究秦桧祸国殃民的罪行,以谢天下,以激励南宋军民的忠义之气,进而振奋宋军将士的士气。此外,他们不仅要求南宋朝廷恢复岳飞的爵位和名誉,录用岳飞的子孙,而且还要求追夺秦桧的官爵,没收秦桧的家产,甚至还要将秦桧开棺戮尸!
      
      《三朝北盟会编》卷236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戊午)太学生直学宋芑上叶枢密书,书曰:「……凡前日中外之臣误我以和议者,无问存殁,悉正典刑。于是斵秦桧之棺,而戮其尸,贬窜其子孙,而籍其资产以助军,以正其首倡和议、欺君误国之罪;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诏下之日,使东南之民闻之,莫不怒发动冠;西北之民闻之,莫不感激流涕。如此则出师之日,吾之民将见人自为战,彼之民必有倒戈者矣。……」』(注:绍兴三十一年,宋芑上书请求昭雪岳飞冤案、追究秦桧罪责之事还可以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0)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90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五日戊戌)太学生程宏图等上书,言:「今日之事,国家所以应之者,其先务有四:一曰留使者以款敌人之谋,一曰下诏书以感南北之士,一曰先举事以决进取之策,一曰用人望以激忠义之心。……国家自和议之后,为故相秦桧所误,沮天下忠臣义士之气二十年矣。一旦思所以得其戮力,必有以感动其心而奋起之,可也。故哀痛之诏不可不亟下!然诏不可徒下也,当首正秦桧之罪,追夺其官爵,而籍其家财,追赐宇文虚中之爵,而为之立祠,昭雪赵鼎、岳飞之冤。而又下亲征之诏,移跸建康,则其气固足以吞强敌矣!……」』(注:绍兴三十一年,程宏图上书请求昭雪岳飞冤案、追究秦桧罪责之事还可以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237)
      
      倪朴在上书中还指出岳飞『勋烈炳天地,精忠贯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并强烈要求朝廷给岳飞平反昭雪(《倪石陵书?拟上高宗皇帝书》)。
      
      后来,南宋宰相史浩等官员也陆续上书朝廷,请求给岳飞平反昭雪。《玫瑰集》卷93《纯诚厚德元老之碑》记载:『公(史浩)既相,益思所以报上者,首言前宰相赵鼎、参政李光之无罪,大将岳飞之久冤,宜复其官爵,录其子孙,凡坐废者次第昭雪。』(注:史浩上书请求给岳飞等人平反昭雪之事还可以参见《保庆四明志》卷13《史浩传》、《宋史》卷396《史浩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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