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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艺术:如何对撒谎证人交叉提问

 马青山洛郑律师 2015-12-13


译| 刘同苏

编|张健

源|节录自《证人类型和律师对他们进行交叉提问的方式》

编者按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做证前法庭通常提示其必须如实做证否则承担伪证的法律后果,但因为缺乏对证人有效规制手段,证人往往为了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在法庭撒谎。因此,如何通过对对方证人的提问进而破除谎言,还原事实真相变得极为重要。本文节选自英国律师,著名的交叉提问专家理查德.哈里斯的《证人的类型和律师对他们进行交叉提问的方式》一文。作者在本文告诉我们,对待撒谎证人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运用其他证据和事实与其证言进行比较,一旦将谎言揭露立即停止。(本文节录自[印]米尔思等著《律师的艺术:如何嬴得你的案子》一书中登载的《证人类型和律师对他们进行交叉提问的方式》一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195页。)

......

一个证词不实的证人在经过法庭审查仍未露馅,那他的撒谎技术可称得上是高超的了。但我认为,这种人是所有证人中最容易对付的一种,一旦把他们的真相揭示在陪审团面前,那么,他对自己一方所造成的损害是半打儿讲真话的证人都无法抵消的。关于这一类证人,最著名的例子是以臭名昭著的“权利要求者”奥顿讲的一个非常美妙的故事,他讲了他如何遇到了海滩,如何被人救起,如何被带到了澳大利亚,如何在丛林里生活,如何回归家园,如何又被那些知道男爵遗产应当属谁的人们认了出来。毫无疑问,在他的整个故事里露出了不少明显的马脚,但是,是什么东西使他能够使不少人确认不疑呢?是人们相信这样的故事不是人的技巧所编造得出来的。我们知道,如果不是后来揭示出了真实的情况,这样一个谎话连篇的证词就可能在法庭上成立,并将抹杀真相。即使在这个家伙被揭穿、被认定是一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之后,仍然有成千上万的人相信奥顿的故事,时至今日依然有人相信。然而,撒谎的证人并不总是能够把谎言编造得天衣无缝,在大多数案子中,只要你有一些经验,就能用他自己的嘴推翻他自己的谎言。

如果证人提出了一个自身站得住脚的事件,那么把它与相应的事件加以联系比较。世界上的任何事情总是与其它事情有联系的,绝不可能存在孤立的事情。如果证人所说的是真话,那么,他所说的事实必定能够与许多其它事实对应得起来,他所说的那一事实绝不会不导致或不影响其它的事实。如果证人说的是假话,那么,无论他编造的多么巧妙,他所说的事情总会在细节上与其周围的环境对不上。任何东西都是更大整体的一部分。只要你把证人想象出来的事件与有关的真实事件比较,你就能发现真相,因为想象出来的事件与其他存在的整体不相协调。有人可能问:谎言所说的要是也能对得上周围的环境呢?这不可能,因为谎言不可能照顾到周围环境的所有细节。

在交叉提问时,当你面对一个撒谎的证人,你除了要把他的证言与相应环境比较以外,还要与其他证人的证言相比较。对于有经验的律师来说,证明一个编造事件的人越多,戳穿其谎言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于编造的事实,对方有所有证人可能在主要问题上都能回答一致。但是,提问越涉及细节,他们就越难保持一致。不过,在使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在涉及某个重要证据时,不要向所有的证人提出同一个问题。如果通过你的提问,已使第二个证人矛盾于第一个证人,那么,就把这个问题放到一边,否则,如果当你再提到这一问题时,下一个证人就会猜出来你的用意,他会专门确证第一证人的证词,从而减弱了前两个证人的自相矛盾的影响。

为了揭露对方证人的不实之词,律师应当与证词有关的其它事情提问,并且以假装相信的态度鼓励他继续说下去,直至他产生自我矛盾。律师应多给这种证人以几条线索,而后者为了自圆其说,往往要夸大其词,而这种夸大反而将暴露他的自我矛盾之处。在许多年以前,曾有一个著名的案子,其中出现了预谋好的不在现场的伪证。案中的被告被指控犯有盗窃罪,但是,一个爱尔兰籍的证人出庭作证说:在发生盗窃的那一刻,他和其他5个人与被告一同都在距犯罪现场几英里远的地方。如此,时间在此案中就成为关键性的因素。于是,律师问这个证人:他在那时是如何确定确切的时间的呢?这个证人回答说在他所呆的那个屋子里有一个钟,他在来去的时候都看过这个钟。律师又叫这个证人看看法庭上的钟,让他回答现在几点钟了。这个证人紧盯着那个钟,看了很长时间,然后说:“谁认识那个怪家伙”。“你不会看钟?”“不会”。更为奇特的是当向其他证人提出同一问题,在5个证人中只有一个人回答了(法庭的)钟上的时间。原来,这些证人并不会看钟点,所谓不在犯罪现场的时间是别人告诉他们,让他们在法庭上重复的。当然,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已经完全不能成立,那个被告被判了刑。

撒谎的证人往往与案中的一方有感情方面的牵扯。虽然他尽力掩盖这一点,但若是律师机警,是可以捕捉到这种情绪的。如果律师怀疑案中的某些事实涉及上述的感情,那么,律师就应把这个证人的注意力转到这些事实上去。此时,这个证人的感情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请你们记住,如果你想发现一个人的真实心理活动,你必须注意他的嘴,所有其他表情都与嘴有关;对于一个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嘴的动作会泄露出一些情绪。只要律师能设法使陪审团注意到证人的这种情绪,这个证人的证言价值也就自然要大打折扣了。

不要对一个证人两次提出同一个问题。一旦得到你想得到的回答,就马上转到别的问题上去。如果你为了强调某个头号题而重复它,这反而会使这个证人意识到他说漏了什么,他很可能会再编出一些解释来弥补他的漏洞。绝不能给对方的证人以挣扎出困难的机会,这种事情是你的对手的责任,而不是你的责任。

对于那些不懂得撒谎艺术的一般撒谎证人,事情就简单得多了。只要发现其证词中的漏洞,然后在此打入楔子,他的谎言也就完全崩溃了。但是,要注意,别把楔子打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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