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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稽查工作总结

 郭军民 2015-12-24

2015年度稽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在上级稽查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局的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三个地税”目标愿景、“一调两转三个确保”工作基调和“两强一优”工作重点,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为中心,以提升稽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为抓手,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国家的税收权,继续保质保量完成税务稽查本职工作。现将全年的稽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案件查处工作,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抓好日常选案稽查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人力,合理安排稽查计划,建立实施稽查工作责任制,狠抓科学选案工作,利用征管信息数据,建立稽查选案信息库,通过对纳税人销售收入和税收负担率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对比,筛选出年纳税总额较大、税收负担率相对较低的企业列为稽查对象进行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精神,明确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项目为:电力生产、销售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

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华亲自带队,稽查局牵头,征管、税政等部门和分局共同协作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并于规定期限内启动进户检查。

(三)重视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联合国税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发票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开展联合惩治,并及时上报联合惩治情况报告。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曝光了一起涉案金额106万余元的重大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和震慑了涉税违法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大大提高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积极配合开展异地稽查工作

组织干部参与异地稽查交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检查组进驻检查期间,积极开展车辆调配、食宿安排为检查组提供后勤保障,同时主动提供资料信息,方便检查组成员更好了解被查对象相关情况,为异地稽查工作的完美收官提供有力保障,获得了可观的稽查成果,辅导纳税人自查补报税款71万余元。

(五)积极开展房地产税收清理工作

为了确保税收收入,整治房地产税收乱相,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稽查局与管理分局全力协作对房地产税收开展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欠税清理工作。一是用好用足清欠手段,到6月底止累计清收房地产企业欠税1173万元,力争将营业税欠税压缩到最低限度,同时认真做好“营改增”相关准备工作,全面澄清税源底子;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提高土地增值税税负率,通过强化清算,使我县土地增值税的平均税负率达5.34%;三是以落实土地使用税等级定额调整为契机,强化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通过专项清理,组织入库土地使用税157万元。

(六)全面推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

  一是反复学习研读《一案双查双报告实施办法》,从内涵上精准把握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的目标定位。强调稽查部门在查办税收违法案件中,既要严格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能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又要深入核查主管地税机关或地税人员在税收征管、税收政策执行及遵守廉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制作好报告书,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把稽查工作延伸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执法、促进队伍廉政建设等领域,起到以查促管,以查处促规范,以查处促完善,以查处保廉洁的作用。

三是加强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更好地发挥区局团队协作优势,规范执法,规避风险。加强同纪检监察、征管、税政的协作,在内部相关职能各部门加强良性互动,有效地把管理中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各环节有机联系起来,更好地发挥区局团队优势,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务执法,强化依法征管,有效预防和化解了执法风险。

四是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让一案双查双报告的效果切实体现,落到实处。稽查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就今年查处的8起案件严格按照《税务稽查一案双查双报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责任追究到人。

(七)规范“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稽查模块操作

“金三”上线前,稽查局派员参加了市局的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各个岗位不同业务的具体操作,初步掌握了稽查模块的操作流程。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师资力量,以点带面,对稽查局全体干部开展了一次全员培训,明确了岗责,并通过在预生产环境不断地练习摸索,实现了全员培训到位、操作熟悉、业务熟练的目标愿景。

全员全量双轨运行期间,我稽查局完成了全年稽查计划50%的案件检查工作,并通过大集中系统及“金三”系统双轨录入,完成了对系统功能和工作人员操作业务的测试。

单轨运行以来,稽查局同步启动四个案件,严格按照系统规则操作,确保工作流程顺利开展,目前结案一户,另有三户已进入收尾阶段。

二、全面规范检查制度,提高稽查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稽查机制,明确稽查工作职责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工作机制,使之职责明确,互相监督。建立健全查前自查制、检查准入制、查前告知制、检查约谈制、检查限时制及查后建议制等,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调查取证程序,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在调查取证环节,我局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建立稽查前的初议制,找准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实施稽查。推行合议制度,将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检查人员组成合议组,探讨案情,商议最佳查案技巧,力求将案件查透、查实。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对结案案件进行分析、归集,提炼出一定的检查方法和工作经验,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三)规范完善审理制度,确保处理合理合法

在审理环节,我局严格规范审理程序和会审制度,对检查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处理结果的公正性,进行审理认定。对各种违法行为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做到处理有据,处罚合理合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平公开的税务处理、处罚机制,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对达到标准的案件移送区局审理委员会审理。

(四)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保证案件顺利结案

在执行环节,进一步加强了案件执行力度,通过税法宣传及耐心细致的工作,全部上做到了查处一户,结案一户,切实提高了案件入库率,降低了稽查成本,保证了执行环节工作的高质高效。

(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真正实现以查促管

税务稽查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目的是通过税务稽查的惩戒作用,提高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税收征管。我局始终坚持这一工作理念,每查一户,将查处结果及时方馈相关征管单位,并根据剪除掌握情况,对存在的征管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达到以查促管的作用。

(六)规范稽查法律文书,确保资料准确完整

严格按照稽查程序制作文书,对文书的编号、字体、格式等做了严格的要求,对文书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力求每一份文书都做到格式规范、数字准确、处理适当。为此,我们严格执行省局统一制订的稽查法律文书,确保稽查档案资料准确完整。

三、加强稽查队伍建设,提高稽查人员素质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坚持按照“忠诚奉献、公正勤廉、求是创新、兴税报国”的湖南地税精神和“忠诚、公廉、精业、和谐”的湖南地税稽查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建设一支思想作风硬朗,业务水平扎实,组织协调严密,战斗力更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税务稽查队伍。

一是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岗位道德建设,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宗旨意识,发扬优良的税务作风,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切实把“纳税人的满意,税务人的追求”落实到检查工作中。

二是大兴业务学习之风。坚持开展以自学为主、集体讨论、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在检查中实行主办、协办轮流制,锻炼和提高每位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市、县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加大对《新企业所得税政策与实务》、电算会计及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的方面的学习力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建设。我局在开展稽查工作的同时,把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制定了具体的廉政学习时间,并采取措施加强内外监督,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到稽查的各个环节。

四是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我局严格执行县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坚持以人为本,以知识武装人,以环境激励人,以活动凝聚人,以制度约束人,激发了干部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干部的团队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我局稽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打击各类税务违法违纪行为。把查处大要案件作为稽查工作的重点,全面加强大要案件、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规范科学选案,加强与兄弟部门协作配合,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有的放矢,深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增强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稽查环节执法程序,定期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逐步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复合型稽查人才。

 

新邵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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