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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费用报销常见问题

 炎之炼 2015-12-29


发布日期: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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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的报销手续具体流程
  差旅费的报销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提供合法的票据。索取住宿票据时,应要求对方将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姓名)、日期、住宿天数、单价、金额、填票人。
  2、填报“工作人员出差‘五定’审批单”。内容包括:姓名、前往地点及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任务、出差时间、领导签批。
  3、参加会议的,要求加附领导签批的会议通知单。
  4、填写差旅报销单。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出差日期、出差天数、出差事由、起止地点、起止日期、车船费、住宿费及其他即可。
  5、提交统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再提交财务复核核,经办人再将审核无误的“差旅报销单”报经公司领导签批。
  6、公司出差人员补助实行包干制的,必须提供住宿发票、餐饮发票,否则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7、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核算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签字、负责人签字。
  8、提交财务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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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费用报销规定有哪些?

  1.任何一种类型之请购及支出,包含物品设备请购、差旅费、车费、交际费等,必须于事件发生前依照“预算及费用之审核权限”规定取得权责人的书面核准。
  2. 报销人员必须取得完整真实、合法之原始凭证(发票之单位名称必须是正确无误(合富生化/合益信息/合康生物)),由报销人整齐地自行粘贴在a4纸大小之粘存单上,同类性质必须粘在一起。“请款单”和“费用及出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按原始凭证之交易发生时间分类详细填写,并自行编号以便参照。付款一般采用支票、转账及汇入员工账户等方式,经授权人员核准并经财务部复核通过,方可付款。
  3. 报销以“周”为单位,并附相关凭证,不得几周凭证粘于一起,否则财务部将予以退单处理。当月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在当月报销,最晚不得超过发生月份的次月,如逾期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否则财务部将不予报销。
  4. 对于报销时出现填写或计算的错误,公司采取只减不加的方式,针对不写小计数和总计数,报销总额的20%将会被扣除;针对加总错误,差额部分的50%将会被扣除。
  5. 签名的规定:
  ① 所有员工在任何凭单上签字,表示对该凭单所载事项以及金额完全同意,并已尽到诚实申报或认真审核之责。
  ② 所有签名应同时附注日期,如不附注日期,当产生争议时,未签注日期之员工将承担最不利之结果。
  6. 财务复核结果视情况做下列处置:
  ① 退回报销单(注明退回原因)。
  ② 剔除部分不合格、不合理、说明不全之金额后付款(附剔除原因)。
  ③ 要求报销人员补充说明或补必要单证。
  ④ 交出纳付(汇)款。
  7. 每周汇员工报销款一次,每月的最后一个周五不汇款。
  8. 每周汇员工报销款后,差异表会e-mail给各部门主管及秘书或助理,各位员工如有疑问可向各部门秘书或助理查询。
  9. 在报销流程前,所有单据未齐备的,必须补齐手续后方可进入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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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额备用金制度下报销备用金的会计处理?

  非定额备用金是指单位对非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根据每次业务所需备用金的数额填制借款凭证,向出纳员预借现金,使用后凭发票等原始凭证一次性到财务部门报销,多退少补,一次结清,下次再用时重新办理领借手续。报销时财务部门编制转帐凭证,其借方科目与定额备用金报销时相同,其贷方科目则为“其他应收款”科目。对于实际支出额小于预借金额的应编制现金收款凭证,收回多借的现金;对于实际支出大于预借金额的,编制现金付款凭证,补给经办人员垫付的款项。
  例:大新公司对行政科采用非定额备用金制度,行政科为购买办公用品预借备用金1600元,预借时,财务部门根据借款凭证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 1600
   贷:现金 16o0
  行政科购买办公用品1520元后凭发票和验收入库单到财务部门报销,交回多余现金80元,财务部门编制转帐凭证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520
   现金 8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 1600
  出纳员收回多借的未用现金80元。
  如果行政科实际购买办公用品1780元,自己垫付了180元,则在报销时除按规定编制转帐凭证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78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 16o0
   现金 180
  出纳员付给行政科现金180元,退还行政科经办人员其垫付的现金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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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备用金制度下报销备用金的会计处理示例分析

  备用金报销的处理依企业备用金管理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备用金管理制度可以分为定额备用金制度和非定额备用金制度两种。
  所谓定额备用金是指单位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根据其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的实际需要而核定一个现金数额,并保证其经常保持核定的数额。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使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应按核定的定额填写借款凭证,一次性领出全部定额现金,用后凭发票等有关凭证报销,出纳员将报销金额补充原定额,从而保证该部门或工作人员经常保持核定的现金定额。只有等到撤销定额备用金或调换经办人时才全部交回备用金。
  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单位,其内部各部门或有关工作人员使用备用金购买货物或用于零星开支后,应将所购买的货物交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凭验收入库单连同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用于其他开支的凭发票或其他原始凭证到财务部门报销。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报销时,会计人员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出纳员依据付款凭证将报销的金额用现金补给报销的部门或工作人员。这样报销后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于中的现金又达到了核定的限额。
  例:大新公司维修科使用定额备用金制度,金额为1200元。5月14日用现金购买零配件800元,其备用金只剩下400元,次日到财务科报销,会计编制付款凭证,出纳员补给现金800元,这样维修科的备用金又达到了 1200元。会计分录是:
  借: 管理费用 800
   贷:现金 800
  如果5月14日维修科购买零配件实际支付了1400元,由经办人员垫付现金200元,则5月15日报销时,出纳员应付给的现金就是1400元,维修科备用金在支付给经办人员垫付款200元后又恢复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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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费用报销办法及补充规定

  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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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假单据报销做法的查账技巧

  答: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产、供、销人员或金融管理人员,他们在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
  一种是经税务机关登记的有关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非法发票和白条。
  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查法:一是组织查账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核查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
  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实物入库。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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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租赁费和报销费税务上如何处理?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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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票据是否可作为报销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外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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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销的个人的医药费能否税前列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据此,员工报销的个人医药费可以列入职工福利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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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销过路费是否计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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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客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答:根据京地税票[2006]248号文件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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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答: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一般按照权限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但是一些行业可以自行印制专业发票,比如机票就是特殊的发票。除此之外,一些部门和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有使用收据的现象。严格地说,这里说的收费单是航空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但是,通常情况下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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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专用发票可否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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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预支和报销差旅费如何处理

答:进行的账务处理如下:
  预支600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员工 600元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600元
  报销差旅费500元时,若以现金方式归还剩余款项:
  借:库存现金100元
   管理费用——差旅费 5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600元
  报销差旅费500元时,若未归还剩余款项: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500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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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给员工的培训费是否缴纳个税

  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承担的emba学费不属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emba属于企业职工参加的学历教育,不能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修订)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报销的emba学费属于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学费与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6
公司允许员工个人手机费实报实销的话,员工个人拿每月电信移动公司个人抬头手机费发票来报销,计入管理行政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么?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么?

  答: 可以提供山东文件供参考: 《关于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5]33号 )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8号)等规定,经请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因公务通讯制度改革而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行政单位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其中:法人代表、总经理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他人员每月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取得公务通讯补贴,同时又在单位报销相同性质通讯费用的,其取得的公务通讯补贴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四、凡发放公务通讯补贴的单位,应将本单位发放标准及范围的文件或规定等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个人收入项目的管理,对于擅自改变工资构成,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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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销个人的医药费,能否税前列支?

  答:如果您企业未参加医疗统筹,员工报销的个人医药费可以列入职工福利费,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如果您企业已参加医疗统筹,在缴纳医疗保险费之外又给员工报销医疗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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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报销生育保险如何做账?

  答:可通过其他应付进行核算: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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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报销的疗养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报销的疗养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因此疗养费不包含在内,另根据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构成范围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单位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该纳税人取得的疗养报销费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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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会为外籍员工承担医疗费用,其方式有如下两种: (1) 外籍员工在医疗机构就诊后,由我司直接将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2) 外籍员工在医疗机构就诊先行垫支,我司根据其取得的发票将相关费用报销支付给员工。 这部分的医疗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14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09年)〉的通知》(穗地税发〔2009〕14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报销医疗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计入职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给外籍员工(包括实报实销或直接支付医疗机构)的未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该报销所得属于该员工取得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所得,该所得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计缴个人所得税。但广州市对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报销医疗费,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计入职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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