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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英谈高血压急症处理】最大程度防止或减轻靶器官损害是目标

 杨进刚阜外 2023-06-14 发布于海南

所谓的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重度升高(>180/120 mmHg)伴进行性靶器官损害,这时如何更好处理?阜外医院吴海英教授在本刊中进行了授道解惑。

吴海英指出,对高血压急症患者要全面评估其靶器官受累情况,主要目的并非是使血压正常,而是最大程度防止或减轻靶器官损害。

高血压合并症的处理之一:神经系统急症

高血压脑病

降压速度过快会降低颅脑灌注,导致病情加重和卒中的发生,在最初的1~2 h 内使血压下降20%~25% 或舒张压降至100~110 mmHg。给予硝普钠时应监测颅内压。

脑血管意外

美国卒中学会发布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指南指出:对于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除非血压>220/120 mmHg,或患者有明确的治疗获益,在最初的24 h内不予降压治疗。若血压>180/105 mmHg,则不能溶栓治疗(静脉内给予rt-PA),且溶栓开始后,需将血压控制在180/105 mmHg 以下。

对于出血性卒中,美国心脏病学会建议将平均动脉压控制在<130 mmHg。目前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者的降压目标值尚无定论。

高血压合并症的处理之二:心血管急症

急性冠脉综合征

治疗旨在逐步降低血压,改善心功能,减轻症状。一旦发病,应立即给予吗啡静注或硝酸甘油舌下含服。

既往常用降压药物为硝酸甘油或拉贝洛尔。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易发生心律失常,拉贝洛尔为β受体阻滞剂,理论上优于其他降压药。

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

在最初1 h 内使血压降低20%,随后在接下来的6 h 内使血压降至目标值。容量负荷过重者应静脉给予袢利尿剂(如呋塞米、托拉塞米等)。

一线降压药物为硝普钠或硝酸甘油,前者禁用于肾动脉重度狭窄者,后者禁用于近期服用磷酸二酯酶抑制剂者。在无有创血压监测时,优先考虑硝酸甘油。心脏收缩功能障碍时禁用拉贝洛尔和尼卡地平。

急性主动脉夹层

治疗原则为迅速降压至目标值(将收缩压降至100~110 mmHg)。一线药物为硝普钠,但应同时给予β受体阻滞剂。其他常用药物还有拉贝洛尔和尼卡地平。若诊为A 型主动脉夹层则需立即手术治疗。

高血压合并症的处理之三:急性肾损伤

多为药物所致而非高血压本身引起,关于其降压速度目前尚无明确的证据,但推荐在最初1~2 h 内使平均动脉压下降10%~20%,随后的6~12 h 内再降低10%~15%

高血压合并症的处理之四:急性肺水肿

应立即降压。肾动脉狭窄的患者发生高血压急症时可表现为“一过性肺水肿”,故高血压急症伴“一过性肺水肿”的患者应排查是否有肾动脉狭窄。

高血压合并症的处理之五:子痫和子痫前期

欧洲高血压指南推荐妊娠期女性血压≥ 140/90 mmHg 同时伴有以下任一种情况应早期开始药物治疗:①妊娠期高血压(伴或不伴蛋白尿);②既往高血压病史伴妊娠期高血压;③高血压伴妊娠期任何时候发生靶器官损害(有或无相应症状)。

禁用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慎用β受体阻滞剂(致胎儿发育迟滞)和利尿剂,子痫前期可静脉内给予拉贝洛尔,或静注硝普钠、硝酸甘油,血压稳定后可给予甲基多巴、拉贝洛尔或硝苯地平。

来源:吴海英. 心血管急症救治. 中国循环杂志, 2014, 29: 484-486.

转载:请标明“中国循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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