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食药监局推行廉政执法告知书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全市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阳光执法、廉洁执法和高效执法,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干部队伍,近日,驻徐州市食药监局纪检组制定出台了《廉政执法告知书》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审评审批、执法检查、稽查办案等执法行为实行“一事一书”全覆盖式廉政监督。自2013年7月10日起,工作人员在执行上述公务活动时,必须按要求将《廉政执法告知书》随同执法文书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提醒行政相对人仔细阅读《廉政执法告知书》内容,并填写廉政告知接收确认单,执法人员必须将此确认单存入档案。 《廉政执法告知书》制度重点对“食品药品系统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不廉洁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对反映有不廉洁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依纪处理,并对举报人的反映严格保密,及时向其反馈有关情况。实施《廉政执法告知书》制度,是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次重要探索,将会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有效保证行政执法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
|
来自: 昵称27895653 >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