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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工具手册(上册)(十六)

 百了无恨 2016-01-10

汉隶 (汉分)

有两义:①泛称,两汉的隶书统称为‘汉隶’。②专指东汉带有明显波磔的隶书,与秦、西汉隶书风格迥异。元·吾邱衍《学古论》八《字源七辩》:“汉隶者,蔡邕《石经》及汉人诸碑上字是也。此体最为后出,皆有挑法,与‘秦隶’同名,其实则异。又谓之‘八分’。清·翁方纲《两汉金石记》卷二十《隶八分考》:“设人有波之隶,则由隶渐增笔势,其形象八字分布,故曰八分”。近代此说盛行,多称‘汉隶’为‘八分’。

魏隶

指曹魏时的隶书,用笔上承汉分而结字多有交体。宋·洪适《隶释》卷十九举《魏修孔子庙碑》为例:“魏隶可珍者四碑,此为之冠,甚有《石经·论语》笔法。”清·王宏撰《砥斋题跋·书玄秘塔帖》:“汉隶古雅雄逸,有自然韵度。魏稍变以方整,乏其蕴籍。唐人规模之而结体运笔失之于矜滞,去汉人不衫不履之致已远。”

晋隶

晋代的隶书,实已由隶入楷,故明·张绅《法书通释》:“自钟繇之后,二王变体,世人谓之,‘真书’。执笔之际,不知即是隶法。”吾邱衍《字源七辩》谓“隶有秦隶、汉隶,灼是至论。今当以晋人真书谓之‘晋隶’,则自然易晓矣”。但一般并不使用这个名词。传世有《郛休碑》、《孙夫人碑》、《枳阳府君碑》、《爨宝子碑》等晋碑,可参考。

唐隶

有两义:①唐代称‘真书’为‘隶书’,《唐六典》举唐代校书郎正字所掌字体有五:古文、大篆、小篆、八分、隶书。隶书为‘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故即‘真书’也。②指唐代的隶书,即‘唐八分’,或‘唐分’,明·赵宦光《寒山帚谈》卷上:“‘唐隶’视汉似古而体稍不雅,然法度实备;取裁可也”。

唐八分

唐代的八分书,亦称,‘唐分’、‘唐隶’,然唐人称真书亦为‘隶书’,故‘唐隶’一辞含义不清,多以‘唐八分’代之。对‘唐八分’的评价,褒贬不一。清·叶昌炽《语石》卷七《唐人分书名家》:“唐承汉、魏之后,分书宏伟,犹有古法。”而清·钱泳《书学·隶书》:“唐人隶书,昔人谓皆出诸汉碑,非也。汉人各种碑碣,一碑有一碑面貌,无有同者”,“至唐人则反是,无论元宗、徐浩、张廷珪、史维则、韩择木、蔡有邻、梁升卿、李权、陆郢诸人书,同是一种戈法、一种面貌,既不通《说文》,则别体杂出,而有意圭角,擅用挑剔,与汉人回殊”。唐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曾盛称韩择木、蔡有邻、李潮为‘唐八分’代表性三家,宋欧阳修合之史维别称‘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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