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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工具手册(上册)(三十一)

 百了无恨 2016-01-10

书道与书法

中国人称书法,日本人称书道,内容一样而名称不同。究竟应该称书道呢,还是称书法?

在《沈尹默法书集序》曾提出用“书道”不用“书法”的意见。始知此是为说明尹老之学不限书法而发的。尹老之学既不限于书法,所以觉得称为“书道”或“书学”反更合适。称尹老之书法为“书法”,但假使把他的论著一并辑入,统称为《书法集》,那就讲不通了。所以《法书集》反而只能印他的书法,不能印他的书学理论了。

一个词有一个词的意义,不能随便乱用。现在要讨论“书法”与“书道”的名称,论理,“道”是理论性的,“法”是规律性的。二者之名称不同,性质也不同,当然意义也不会一致。但由于前面都冠一'书'字,那就可以看出二者之关联性又是极为密切而复杂的。 ‘法’中可以赅“道”,如中国人尽管称为书法,但对书法家的品评往往兼及人品。侧如张瑞图与黄道周,一般人都卑张而尊黄,就可知公道自在人心,只要其人品德稍差,一般人便不会重视他的书法的。对于明代一些书法家尤其如此。王铎的书法可谓高矣,但一般人总带一些卑视之意。可知中国人虽称“书法”,但触处都是隐寓“道”的意味在其间的。宋代苏黄米蔡四家,若以时序,当指蔡京,但后人以蔡京为小人,改为蔡襄,反在苏黄之前了。

可是,尽管中国人这样重视书家之道德品质,却没有人称“书法”为“书道',一般的书学论著,也多是论“法”而不及“道”。此中关系便值得我们加以考虑。所以我们只能就历史的关系与社会的因素来说明这问题。

正因中国人太重视“道”字,所以春秋时即有道家,到宋代即在儒家中也会有道学。道家之‘道’关系犹小,因为“道可道,非常道”,老子只看到它恍惚的一面,不易言说的一面。庄子则以艺喻道,反把艺与道结合在一起了。至于道学之道,关系实在太大。道学既建,于是一般人就格外尊视这个“道”字,不敢轻易滥用这个“道”字。这样讲道,遂有大小之分。只有宋儒讲的一套才是大道,书法艺术只是小技,也就只能称之为“小道”。所以,唐太宗称:“书学小道”。

中国文人在以前也想利用这个“道”字来为自己装门面。刘勰论文有《原道》篇,韩愈论文也写过《原道》,可知骈文家和古文家都想藉“道”以自重,但是都没有成功。在道学盛行的时候,文章一小技,即使称为“道”也只是“小道”而已。中国人以前是受过这样的压力的,所以尽管可于书中见道,但不会建立“书道”的名称。日本是没有受过像中国这样历史性的压力的,所以对于中土传过去的东西都可称之“为道”,书法可称为“书道”,武术也可称“柔道”或“武士道”,甚至舞剑也可称为“剑道”。有些文化尽管是从中土传去的,但传去以后,加以消化,加以发展,那就与本生土长者一样,不妨称之为“道”了。这都与彼此间的历史因素与社会因素有密切的关系。我不过从民族间的历史和社会之关系,来说明这“书法”与“书道”的名称所以不同的原因而已。只怕一般人扭于成见,一方面仍以“小道”目之,而另一方面依旧落于以前书家的名利思想,终于落到“小道”方面,斯则不免令人泄气而已。

这是从“道”的问题上所引起的一些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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