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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十八讲】之九:上市公司常见的财务造假手段

 抱朴守拙之宁耐 2016-01-12


一、存货

存货由于种类杂、数量多、收发频繁,在企业中滞留时间长,常被企业视作调节成本和利润的蓄水池。

1.农林牧副渔行业的造假“高发地”

由于税收减免等行业特殊性,存货在审计时大多采用估算,给企业留下了很大的造假空间,使其成为农林牧副渔行业经营者造假时最青睐的地方,前有蓝田股份,今有獐子岛,在这条造假之路上飞蛾扑火乐此不疲。

以水产养殖为例,报表列示存货有5000万元,实际上却没有那么大的水域面积相匹配,审计人员提出质疑,管理层用“高科技养殖”就解释过去了,连着毛利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都解释了,由于水产品存货不同意一般存货,难以核查和抽样,审计师不可能实际盘点,抽样调查、出审计报告,顶多附加上解释说明,这件事也就过去了。至于水里面到底有没有5000万的存货,只有企业管理层自己清楚注了多少水。

2. 通过调节存货的计价方法来操纵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用制度所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但选用的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在会计报表中说明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都存在随意变更计价方法的问题,造成会计指标前后各期口径不一致,人为调节生产或销售成本,调节当期利润。

如:某企业在某会计年度期初余额为100万,其中数量为1万件,单价为100元/件,后来存货价格上涨为150元/件,企业当期购入1万件,转出1万件。用先见先出法核算,该企业当期该笔存货对应的营业成本为100万元,即最先购入的那批存货成本。用加权平均法核算,该批存货对应的营业成本为125万元,可见,不同的计价方法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企业往往据此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来操纵报表。

3.存货成本数据不实

造成存货成本数据不实的手段有很多,存货成本可大可小,管理层根据不同的意图选择不同的操作手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购入材料的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等采购费用应当计入存货成本,但是企业将此类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于当期一次性扣除,做低存货的成本和账面价值。或是将应当分摊至各种材料之间的采购成本全部计入某一样材料中,使得某一样材料成本虚高,以达到管理层调节报表的目的。更有甚者,伪造假的出库单,虚增当期的成本和费用,或是伪造入库单,虚增当期存货的账面价值。

4、材料盘盈盘亏不做账务处理

企业由于材料品种多、规格型号复杂,在计量和计算上难免出现差错,在仓储保管中可能发生自燃损耗、毁损和被盗等问题。因此企业应该在年终对各种材料进行实地盘点,并将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对于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转账处理。属于人为因素的追到责任人,属于正常经营损耗的应计入管理费用,非常损失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却利用不正确处理盘盈和盘亏的手法,以调节利润。有的企业效益好,但企业为了压低利润,对材料盘盈隐匿不报,不做账务处理(存货盘盈应冲减管理费用),以降低税负。相反,效益不好的企业,为了争取实现更多利润,只对盘盈材料做转账处理,而对盘亏的材料留到下年度处理,以虚增当年的利润。


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一直以来都是众多上市公司最青睐的造假之地。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根据权责发生制,与商品相关的主要风险报酬和控制管理权已经发生转移的,企业应当确认收入。很多企业会在应收账款上做文章,做违规处理以达到自身目的。

1. 虚列应收账款,虚增收入和利润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签署根本不会收到货款的购货合同虚构交易,确认收入,虚增利润。虚构交易不会产生现金流,所以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但它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至下一年度时,通过退货的方式将这笔交易勾销,在当期的财务报告中对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做修正即可。

企业通过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虚构收入和利润,不惜以缴纳高额税负为代价,达到在资本市场圈钱的目的。在国内外爆出的众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丑闻中,虚构应收账款一直层出不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 延迟确认收入,调节利润

对某企业来说,当期经营目标已经实现,企业为了将已经实现的收入挪至下一个会计年度确认,联合关联方在合同条款上做文章,或者连合同也懒得改,直接将本期的应税收入计入应收账款贷方,即: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将这笔应税收入乔装成预收账款,至下一个会计年度时再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成功将上一年度的利润截获。

3. 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利息转入'小金库'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之间可以相互拆借资金,有些企业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将利息收入转入“小金库”。

如:某企业收到甲公司还款,该企业于当日将该笔资金再借给乙公司,并在账上记:

借:应收账款-乙

贷:应收账款-甲

将该笔贷款伪装成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收回本金时冲销应收账款,将利息收入流入帐外自设的“小金库”。

4.避税

有的企业为了避税,将收入长期挂在应收账款上。江苏某机床公司因将应税收入长期隐藏在“应收帐款”贷方进行偷税,被当地国税机关作出补缴所偷税款7.4万元、罚款14.8万元的处理。


三、预付账款

隐匿非法借款

企业将借款计入预付账款科目,截获所得利息转移至帐外“小金库”,或是将一些非法的借款伪装成预付账款,和上述“应收账款”操作手法相似。

如:甲企业借给乙企业1000万元,二者约定,签署一份虚假合同,合同金额1000万元,违约金就是利息,借款期限即合同履约最后期限。期满以后,乙企业“毁约”,归还甲企业10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体现在账上就是一笔预付账款,合同期满时再做相反分录抵消,利息转入“小金库”,留作日常费用支出、福利或做他用。


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一个“垃圾筐”,跟主营业务无关的应收账款,都可以放在该科目里面。

1.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匿收入

企业为了避税或者为了延迟确认收入隐藏利润至下一年释放,将实际已实现的收入挂在应收账款上处理。

如某企业当期的经营目标已经实现,将本期的应税收入计入应收账款贷方,即: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将这笔应税收入乔装成预收账款,至下一个会计年度时再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成功将上一年度的利润转移。

2.虚列成本费用

有的企业其他应收款金额巨大,且没有合理解释,往往是因为有一些不合规的费用支出计入其中,长期趴在账上。或者为了虚增利润,把一些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支出挂在往来账户其他应收款中,美化当期利润。

3. 利用其他应收款私设“小金库”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内帐与外帐的“桥梁”,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为小金库源源不断地输入资金,比如通过员工借款将款项输入到“小金库”等。

有的企业在资金较充裕、预计未来没有大额支出的情况下,往往会利用多余的钱进行短期投资,比如在证券市场上买入股票或债券。但是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截留投资收益,在进行短期投资的时候不是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来反映,而是虚构往来单位把它放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在退出资本市场时用收回来的本金冲销其他应收款,而投资收益进入小金库。 

因为其他应收款科目这种可以“藏污纳垢”,数额巨大引发投资者关注,很多上市公司会要求期末其他应收款科目清理甚至清零。


五、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与应收账款密切相关,是指纳税人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准备金,用于核销其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

1. 少提或不提坏账准备金

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会计期末企业应当对账面的应收账款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越长,坏账风险越大,计提比例应越高。但是有些企业为了美化财务报表,对所有账龄的应收账款用同一比值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或是草草应付减值测试程序,甚至根本就不做,对已经发生的坏账视而不见,不确认损失,任由其趴在账上虚增利润。

2. 已经确认损失并转销的坏账,后期又收回的

已确认坏账损失并转销的应收账款,如果以后又收回,按照规定应当作: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入账,但是有些企业会不将这笔资金入账,使之直接流入外帐的“小金库”里,或者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将收回的前期坏账伪装成当期的营业收入,做大当期经营业绩。

3. 其他作弊手段的“收尾工程”

企业前期通过现金或现金支票的形式,转移至帐外“小金库”的资金,在账上计入应收款项的,在以后年度通过计提坏账准备金或者直接确认坏账损失,将这笔应收款项处理掉。或是将一些非法或不合规的支出计入应收款项,在日后某一年度确认坏账,在当期一次性扣除“毁尸灭迹”。

与之功能相似的科目还有“资产减值损失”,例如某企业为了操纵报表,在某会计年度虚构了某项资产,或资产价值虚高,在以后年度里通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或者直接报废清理掉,让该笔虚构或虚增的资产在账上消失。


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投资是一个“大黑洞”,它可以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理由,也可以是上市公司不分配利润的借口,固定资产投资为上市公司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

1.夸大投资成本,募集资金

在很多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或者增发预案里可以看到,公司为了扩大经营,募资资自行建设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企业自建的固定资产会给企业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对企业和投资者来说都是件双赢的事情,可是有的企业在募资的时候故意夸大投资成本,将募集来的资金挪作他用,欺骗投资者。

2.在建工程延迟转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建工程不用计提折旧,在完工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应转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需按月计提折旧,并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利润。有的企业为了虚增当期的利润,将已经完工甚至都已经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迟迟不转入固定资产。

3.虚设在建工程

虚设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无中生有一侦即破,可依然有上市公司乐此不疲的用此招数,联合审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虚构财务信息,欺骗市场害人害己。

如:某公司声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账上设在建工程科目,其实将这笔资金打给了供应商或关联公司,然后再以商品或服务的名义流入公司,虚增当期利润。关于这笔在建工程,公司只需在合适的年度计提减值,或者直接以意外毁损的名义就可以使之消失灭迹了。


七、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它可立即作为支付手段并被普通接受,因而最具有流动性,货币资金对于一个企业至关重要。货币资金造假可以分为侵占型和信息造假型。

1. 侵占型造假

侵占型造假一般是指企业内部人员联合造假,侵占公司财产。常见的有以虚开的票据报账套取现金;虚构职工人数,虚增工资支出,套取现金;通过往来账套取现金。如:虚构一个并无真实交易往来的经济体或个人,舞弊者将资金汇往此处,并在账上做应收款项处理,日后做坏账处理。

2. 信息造假型

信息造假型货币资金舞弊,是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一种常见手段。主要包括高现金舞弊、受限资金舞弊、货币资金流水舞弊、募集资金使用舞弊、账外资金舞弊等形式。

高现金舞弊是指公司财务报表上的货币资金数额较大,而企业实际拥有的货币资金远少于报表数。这种舞弊可以通过核对银行存款询证函、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节表的合理性得到验证。

受限资金舞弊即企业将受限资金并入非受限资金,造成了公司拥有大额货币资金可供支配的假象。受限资金就是在货币资金里不能随便动用的存款,来源主要是各种保证金存款,一般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中反应。期末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要将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剔除使用受限资金,才是真正可供企业支配的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流水舞弊是由于货币资金是以时点数的形式出现在财务报告中,企业通过在财务报告时点临时虚增或虚减资金造成资金假相。如:在会计期末,有大笔款项流入解决股东借款等,清理“其他应收账款”科目,过了这个时点后,再将这笔资金流出。报表上显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所有的货币资金就会虚高,给报表使用者带来虚假的判断。

募集资金舞弊是指企业募集来的资金没有如约按照事先规划的用途来使用,违反国家相关的规定。

帐外资金舞弊,即私设“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采取侵占、转移、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等手段套取资金,未列入本单位财务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自存放、任意支配的款项的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八、金融资产

这里所说的金融资产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

1. 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影响当期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要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利润;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可见,不同的划分,对企业当期利润的影响不同。会计政策的选择一旦确定不可随意变更,但很多企业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变更会计政策来操纵报表、调节利润。

如:某企业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前期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市行情好的时候,股价接连高涨,该企业遂将持有的股票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即使企业并没有抛出这批股票,股价大涨带来的“账面浮盈”依然要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利润。

2. 结合“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隐藏收益

企业持有的某项金融资产,没有按规定分类,而是将之隐藏在其他应收款里面,把投资收益截留在帐外充“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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