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指定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职工医保参保人每月每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统筹支付比例为85%,在其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最高支付200元,不滚存、不累计,每人最多可同时享受3种门慢待遇。 好消息!职工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2016年增加病种至20种,门慢惠及面进一步扩大。病种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虽然名字都好专业滴,不过还是留意关注一下,看看身边的亲朋好友有没有用得上的,记得提醒Ta: 新增脑血管病后遗症、强直性脊柱炎、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肝硬化(代偿期和失代偿期)、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其中将原肝硬化(失代偿期)扩大到肝硬化(包括代偿期和失代偿期),将原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扩大到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从未办理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首次申办选点的参保人可凭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注意需先办理“小点”选点手续后,再办理“大点”选点手续。 在上一个年度已经选点,在新年度想变更选点的参保人,可自新年度开始时,带上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选点医院办理重新选点手续。 如选择继续在2015年度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继续在该医院使用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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