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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诡辩成功,是抓住了公诉方“意识形态的掣肘”!

 真友书屋 2016-01-15

快播在庭审上“诡辩成功”,而公诉人一筹莫展的根本原因是:即使公诉人练级练到和自己相近的水准,也会因为意识形态的掣肘而处于辩论的下风

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被告人王欣声称,快播也是黄色视频受害者,因为如果有人知道快播上有淫秽视频,肯定就不会再用了,快播的用户会因此减少。王欣还反问法官,你如果知道快播传播淫秽视频,你会用吗?


这完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公诉人无法反驳,因为涉及“政治正确”,必须做出全国人民都痛恨黄色视频的姿态。可这样一来,王欣的辩护逻辑就成立了。而现实是“苍老师”在中国大受欢迎,传播“淫秽视频”也显然会大大增加用户量。


所以王欣在另一次发言中提出“全国一次几个月的大力扫黄打非才封禁400多个黄色网站,快播在短时间内就封禁了4000多个黄色网站,怎么能说‘快播没有有效的制止’”的时候,公诉人只能又一次面对诡辩“干瞪眼”。


破解这样的尴尬,需要放下“思想包袱”。快播的案子是刑事案件,并不是侵权的民事案件,证据为王,疑罪从无。希望下次在法庭上,控方能够准确的找到目标,提出更有力的证据,维护法律尊严。


辩护人:公诉方你回家准备好了再与我应战吧!


博览研究员认为,快播涉黄案之所以被网友们如此热烈的讨论,除了被网友称为“中国最有种的男人”王欣慷慨激昂的言论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辩护人反驳公诉人”的场面太过精彩。

以下为鉴定人与辩护人的部分实录:(鉴定人要被辩护人带坑里的节奏)

以下为辩护人与公诉人的部分实录:(全场为其机智折服,简直是好莱坞的庭审类型大片台词!)

 

在许多网友看来,“侦查工作进行了2年多”的大案,控方“甚至连最基本的技术概念都搞不清”:


比如“试图用IP地址来证明服务器唯一性”,而IP地址可以随意设置是很多未成年的“游戏党”都知道的常识;


又比如,电子市场卖硬盘的好歹还知道加上个型号,而控方的相关描述仅仅是“日立硬盘一块,容量1T”,最后还要王欣自己来提醒控方,所有的硬件都有唯一编号,你们得用这个序列号才能证明硬件的唯一性。


“明显的准备不足”让公诉方在法庭上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但真正引发舆论一边倒的支持王欣,恐怕还是他们那种“高高在上的、彰显控制欲的、政治的”话语体系。


公诉人争议最大的发言有这么几句:既然快播无法判断用户点播的是不是淫秽视频,为什么不解码?你们明知自己的技术已经被网民利用,明知已经很难监管,为什么你们还不转型?


一些评论者指出,这已经不仅仅是对技术的陌生,对互联网创业甚至商业常识的错误,甚至暴露出“无视公民隐私权”的“底裤”:“在一些监管者和执法者看来,‘个人隐私权’这件存在于宪法和诸多法律法规当中的条款,事实上是不存在也不需要存在的。”于是,在舆论的发酵中,王欣已经不是一个受了委屈的技术派创业偶像,而是一个被“不公正打压”的互联网斗士。这让一些“逢体制必反”的人找到了标靶,有自媒体公众号甚至欢欣鼓舞的高呼:王欣找到了一个可以与官方的政治话语体系相正面抗衡的话语体系——源自互联网的常识“技术无罪”。


官方媒体言论“各持立场”


民间对王欣及其辩护人的热烈讨论引发了官方的特别关注,然而官方的言论似乎也并未呈现“一边倒”的态势。


新华网1月9日刊文《无论快播是否有罪 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


文章称,庭审直播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法治的精神,体现了公检法敢于直面挑战的担当。对关注此案的公众来说,这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直播将庭审放置于公众的显微镜下,先进的传播手段,让公众见证了法庭辩论的魅力,也体现了中国司法改革的进步。


文章认为,辩护方的充分准备依然值得“喝彩”。“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就算你相信快播有罪,也要为这个团队精彩的辩词报以掌声。暂且不论快播是否有罪,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基层公诉人正因为要尊重对方“说话的权利”,哪怕是“狡辩的权利”,所以才更要认真履职。


◆与新华网在从程序角度赞赏快播案不同,党媒《人民日报》则刊文指,快播案庭审辩护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


1月9日,《人民日报》发文指出,持续两天的“快播案”庭审,从法庭辩论中看,被告方快播团队成员和辩护律师们的发挥可以说得上精彩,一句“做技术不可耻”也在网上激起蜂拥转发,甚至还有人把辩词编成段子传播,鼓掌叫好的声音不绝于耳。


文章认为,被告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是公民的权利,律师的辩护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可问题是,在庭审现场公诉人的表现也许真的不够好,但不能因为辩论精彩就混淆了是非黑白,也不能因为转发的人多就占据某种“道义”高地。


文章最后强调,正如王欣所说,做技术不可耻,但技术背后的人应该有是非,分对错。我们都应该尊重快播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过有句话也应该明白: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


至此,舆论上再次形成了“对峙”。


客观上来说,王欣的快播在“淫秽色情”的问题上究竟存不存在“主观故意”和“传播”这两个法律上的关键要件,不管是公诉方没收集到证据还是自身水平有限,大部分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判断。现在的互联网巨头们,“哪个敢说自己身上没有原罪”?同样也有很多法律人士在网上发文指出,辩护人在庭审中很多被奉为“金句”的发言,其实是很不恰当的诡辩。绝大多数网友声援王欣,更多的是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以及技术派对自身的本能保护。


但同时不能忽略的是,“王欣并不正义,但也确实是被更不正义的审判了”。有评论者指出,正义公正不应该建立在道义应得的基础上:“当代的政治理论认为,正义不能依附在一个善的目的或政治生活目的上。去达到人们认为公正和正义的途径,其实只有一条,就是程序的公正性,道德是绝不能作为评价和定性的指标的。”从两天的庭审过程来看,要想做到程序正义,法院也许要做出有利于辩护方的判决,然后公诉方选择上诉。否则,公众更会认为案子是“事先判好的”,要不然“公诉方怎敢这般托大”。博览研究院认为,从此案看来,要想找到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路径,大概要从提高公诉人的业务水准开始。


此外,提高业务水准还不是达到程序正义的最后一块拼图,有一些羁绊存在于法律之外。在王欣的辩护律师赵志军看来,网友所谓的“辩护人完爆公诉人”并不是“双方的能力问题”,而“实在是他能说的太少”。这句泄露天机之语点出了其能在庭审上诡辩而公诉人一筹莫展的原因——即使公诉人练级练到和自己相近的水准,也会因为意识形态的掣肘而处于辩论的下风。


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王欣声称,快播也是黄色视频受害者,因为如果有人知道快播上有淫秽视频,肯定就不会再用了,快播的用户会因此减少。王欣还反问法官,你如果知道快播传播淫秽视频,你会用吗?


这完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公诉人无法反驳,因为涉及“政治正确”,必须做出全国人民都痛恨黄色视频的姿态。可这样一来,王欣的辩护逻辑就成立了。而现实是“苍老师”在中国大受欢迎,传播“淫秽视频”也显然会大大增加用户量。而若是承认了这一点,又会削弱打击黄色视频的合法性。事实上,关于中国扫黄的力度,外界一直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声音,所以王欣在另一次发言中提出“全国一次几个月的大力扫黄打非才封禁400多个黄色网站,快播在短时间内就封禁了4000多个黄色网站,怎么能说‘快播没有有效的制止’”的时候,公诉人只能又一次面对诡辩“干瞪眼”。


破解这样的尴尬,需要放下“思想包袱”。快播的案子是刑事案件,并不是侵权的民事案件,证据为王,疑罪从无。希望下次在法庭上,控方能够准确的找到目标,提出更有力的证据,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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