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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君臣如何运用“故事(前例)”

 邓超越梦想 2016-01-15


祖宗法由于是本朝先帝时期的行事与立法,便戴上了神圣的光环。同时,又由于时代切近,与现实切合者多,实用价值大,所以在光环之下,备受重视。在形态上,尽管不属于权力,却体现了一种难以抗拒的权威。
然而,祖宗法并不能包治百病,因为只有祖宗朝既行之事,方可查检比照,难以包罗万象,涵盖一切。
当祖宗法所无之时,具体操作的官僚士大夫首先想到的,也不是创例出新,而是法先王,将目光超越本朝,投向历史全域,来为眼前的问题寻找相应的法理依据。这就是应用故事。
狭义的宋代祖宗法,只涵盖太祖、太宗两朝,至多加上真宗朝。广义的祖宗法,则泛指当朝以前的所有先帝时期的行事。可供官僚士大夫们引经据典的祖宗法,要远远少于上千年积蓄的故事。而故事则是内容丰富,从无匮乏。
因此,故事就成了官僚士大夫的卷帙浩瀚的百科全书,就成了得心应手的武库粮仓,现成的先例应有尽有。熟读典籍的官僚应用故事,直如囊中取物。
故事,对于宋朝的官僚士大夫来讲,是仅次于祖宗法的存在。讲求故事,会近追隋唐,远溯秦汉,在方方面面,把故事运用得淋漓尽致。在《宋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讲求故事的事例。
《真宗纪》于天禧五年十月壬子载:“依汉唐故事,五日一受朝。遇庆会,皇太子押班。”这是皇帝把故事作为执行礼仪制度法理依据的事例。
《李昉传》载:“会边警益急,诏文武群臣各进策备御,昉又引汉唐故事,深以屈己修好、弭兵息民为言。时论称之。”这是宰相处理国防事务时引据故事的事例。
《苏颂传》载:“乞诏史官采新旧《唐书》中君臣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遂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颂每进可为规戒有补时事者,必述己意,反覆言之。”这是士大夫以故事教育君主,而君主又主动接受故事教育的事例。
《选举志》载:“咸平间,秘书丞陈彭年请用唐故事,举官自代。”经过缜密检讨后,举官自代于天水一朝遂成定制。这是故事在制度建设层面的贡献。
南宋初年,面对财政困难,楼炤建议“参仿唐制,使户部长贰兼领诸路漕权”,“诏三省相度措置,卒施行之”。事见《楼炤传》。这是故事在财政领域应用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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