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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村官违规操作集体耕地套取专项资金被诉

 姑蛮溪 2016-01-19
时间:2013-08-26 14:50:00作者:迟轩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张家口8月26日电(通讯员 迟轩) 今年8月份以来,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将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犯作为执法办案的着力点和出发点,通过深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源,连续立案查办了五名“村官”涉嫌滥用职权案,截至目前,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从2002年开始,河北赤城县马营乡孤山村村书记张某某、村主任王某某,在受马营乡政府委派协助乡政府从事“退耕还林”工作中,为谋取小集体利益,无视国家关于集体耕地、未承包耕地不得享受退耕还林补助的规定,违规操作将该村244.75亩二轮承包时未发包给村民的集体地,虚构农户户名上报退耕,截至2012年案发,共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28336.37元。该专项资金款被套取后,除44698.75元被两人伙同村会计郭某(另案处理)贪污外,余款主要用于村委会村务开支,从而造成专项资金的重大损失,严重妨碍了国家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从2005年开始,河北赤城县镇宁堡乡西栅子村村书记兼村主任石某和村委会委员石某某、李某某,在协助乡政府开展西栅子村“退耕还林”工作中,违反国家关于退耕还林的土地必须是农户二轮承包实际在册土地,集体耕地不享受退耕补助的相关规定,2005年将村集体耕地236.9亩假借本村江某等27户村民的名义上报退耕;2006年将村集体耕地172.61亩假借本村韦某等22户村民的名义上报退耕,共计退耕集体地409.51亩。从2005年始至2010年止,共累计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365512元。

  现实生活中,许多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村官”有时属于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认为自己身处农村基层,群众不了解,上级不掌握,分不清自己的哪些行为是行使公务,哪些行为是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特权思想、侥幸心理、霸道作风凸显,办事过程中,认为只要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没任何问题,进而“理所当然”地实施渎职型犯罪活动,给国家、集体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严重损失。

  为此,赤城县检察院预防部门通过“送法进村”做好农村法律政策的宣讲,使农民了解法律,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参与村务管理,逐步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同时,该院还结合办案搞好“涉农”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及时敲响警钟,对全县“村官”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使村干部深刻认识到“装腰包”的腐败是犯罪,为谋取小集体利益违规办事同样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只有遵纪守规依法办事,才能做到不越雷池半步。

[责任编辑:李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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