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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本能

 优雅a 2016-01-25
自私的本能所有关于人性的价值体系都植根于一定的心理学假设,也就是说,他们要不认定人性是“自私的”(邪恶的、软弱的、愚昧的、愚蠢的),要不认定人性是“无私的”(慷慨的、友善的、明智的、有理性的、有合作精神的)。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价值理论体系是建立在这两种假设的混合体之上的。例如,对贵族体制或君主体制的信仰,或者诸如“必须恐吓人们,才能让他们变好”等这样一些信念。许多世纪以来,人们对人性的看法始终被认为与宗教信仰、神学和哲学息息相关。随着科学的思想办法和应用,人们对找到完满明智的答案充满信心,甚至科学答案的不少基本要素都已经找到,至少对人性进行某些科学的分析已经成为可能。如果某人对人性问题持极端观点,我们对他关于人性问题的阐发进行长期追踪考察,就很容易发现他的整个论点都是建立在自私与无私某种隐含的、不自觉得定义之上的。马斯洛发现,那些认为人的天性是自私的,而且认为这种自私是健康的人,他们最终会接受自私的下述定义:所谓自私的行为,就是那些对个体有益,或者是使个体感到愉快的行为。但是,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个定义有失偏颇,因为它自动设定,或者说在实际上认为,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是功利性的,都是为了满足个体对快乐和利益的追求。这样的方式正是一种试图从一个隐含的、预先设定的定义来解决问题的方式。但驳倒这个观点有好几种方法可以考虑。例如,我们可以指出,无论如何,人类的行为之间总有差异,其中总有某些行为可以称为完全无私的行为。或者,我们可以先接受这种定义,然后,在此基础上强调依然有必要从此与上加以区分。这种区别是个人可以通过他自己的行为,或者他人的行为来体会到的。例如,如果你在星期一虐待一个孩子,星期二又善待他,这个孩子是能够区分你不同时间的行为之间的差异。但是,即使我们从理论上认定所有的行为最终都是自私的,我们依然免不了要区分“自私的自私”和“无私的自私”的差异。不管怎样,我们不能给不能通过文字游戏来使实际存在的差异消失。我们必须识别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是如何区分自私与无私的,即使这种区分是错误的。上述思想还可以换一种方式来表述:在现实世界里,我们的确能够找到行为之间的差异,即使这些差异并没有反映到概念化的精神世界中。但是,如果这些差异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它们就应该反映到概念化的世界中去。例如,为饿得奄奄一息的朋友提供食物,与拒绝为他提供食物这两种不同的行为,我们就应该进行区分。毫无疑问,没有理由把这两种行为混为一谈,认为它们都是自私的。有必要指出的是,那些人数较少,认为人类从本质上而言是无私的理论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他们通常对无私这个概念采用如下定义:如果一种行为对他人有益,或者能给他人带来愉快,这种行为就是无私的行为。这种陈述依靠某种预设的定义,自然而然地认为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无私的。在我们的文化里,自私具有贬义色彩,其词义并不受欢迎,与此相反,无私则是美德的象征,其词义令人心悦。但我们不应该对问题有偏见,不应假定自私和无私究竟谁好谁坏,除非我们已经确信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在某些时候自私可能是有益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害;同样,无私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是好的,而在另一些情况则可能有害。其实,对“无私”、“自私”这些词语并没有一致公认的含义。分析这些不可解决的争论常常可以揭示这些词语隐含在定义上的差别,这种差别是人们通常所没有意识到的。这些词语根本不适合在科学研究中出现,即使是在同一个人的话语中,它们的具体含义也可能发生变化。通过使用某种语义技巧,比如,给出不明确的模糊定义,你既可以证明所有人都是无私的,也可以证明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马斯洛指出,只有精神变态人格才被看成是完全的自私自利者,但是,即使是精神变态者有时也会做出无私的举动。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自私的行为、冲动和个性本身三者之间作出区分。那么,是否有完全意义上的利他主义者存在?让我们看看下面的一些例子:受虐狂、病态的依赖者、奴隶以及全心全意爱的表达者。此时,你就会意识到将人的行为与动机区分开的必要性。因此,采用心理动力的研究方法是必要的,纯粹的行为主义只会产生混淆。区分“健康”的动机与“不健康”的动机也是必要的。那些企图证明人类从本质上看是自私或无私的作者,常常使用动物行为来支持他们的观点。有时候,有些人是依靠古代的“洞穴人”而不是动物的行为来证实他们的观点的。这种情况在哲学家、神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中尤其明显。这些作者常常求助于寓言,有诸如狮子、老虎和狼等动物来证明人类是无法信任的,这是极其荒谬的。例如,人类的近亲——黑猩猩就具有诸如合作精神、利他主义以及表达爱一些无私的行为。但是根据动物的行为推断人性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即使是理论的角度面言,这样的理论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我们根本不能够单凭其他物种的行为就对人类的行为作出任何有意义的结论。实际上,对某个物种的特征来说是正确的判断,对于另一个物种来说,也许完全是错误的。因此,应用这种研究方法的理论家与其说是达尔文主义者,不如说是伪达尔文主义者。无论如何,就人性问题而言,伪达尔文主义的研究方法常常会导致与设想完全不同的结论。很容易看出,伪达尔文主义的比较仅限于少数几个物种,而地球上的物种成千上万。正如前面所说,如果我们选择人类的近亲类人猿,特别是我们熟悉的黑猩猩与人类进行比较的话,那么生物学上的遗传特性似乎并不是向自私、残忍、支配和专横等方向发展的,而是更加倾向于合作、友谊和无私。这些行为恰恰是黑猩猩常常表现出来的。除了在野外环境中取得的证据外,现在的实验证据也证明了上述观点。例如,各种实验都表明,黑猩猩会帮助它们的伙伴,包括分食自己的十五,救助将要饿死的邻居。强壮个体常常是弱小个体的保护者,而不是统治者。那些与黑猩猩打交道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他们能够与这些动物建立真正的友谊,甚至友爱。这些关系不仅在黑猩猩之间存在,而且也在黑猩猩与那些在它们周围工作的人们之间存在。但是,马斯洛并不希望进行过多的诸如此类的观察。他认为,这种论证的思路不管怎样还是错误的。但是,这些富有想象力的实验的确很具有诱惑力:只需要举出在动物中存在的无私甚至是利他行为,就足以推翻伪达尔文主义的观点。伪达尔文主义认为,通过对其他物种的研究,我们就可以准确地得知,人类从本质上看是自私的、残忍的和乐于支配他人的。事实表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马斯洛指出,一般的看法洞穴人是原始、野蛮、好斗的,甚至是残忍成性的,实际上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种观点。科学家对史前洞穴人的了解仅仅限于解剖学,除此之外,一无所知。只是因为洞穴人看起来野蛮,人们就认定其行为必然凶残。与我们的现代文明相比,也许洞穴人要善良得多,对其他成员更加具有利他主义倾向。马斯洛说,并不能证明这种判断是必然正确的。但从我们有限的知识出发,我们也同样不能够得出洞穴人凶残的结论。必须承认,我们对洞穴人知之甚少。关于洞穴人依靠家族成员或是朋友来统治部落的说法只是传闻而已。它们根本就不是科学的结论。在有关自私人性的研究中,我们必须彻底抛弃任何倾向于借助动物行为或是人云亦云的洞穴人的行为研究方法。这些方法在我们正在探讨的问题中不值得一提。马斯洛在前面已经指出,诸如无私、自私等这些词汇本身就带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也导致了偏见的产生,如果什么事被认定是自私的,那么人们通常的反应就是“应该反对它”,但是精神病学和临床医学的发展却要求我们抛弃这席简单的方式和态度。例如,对受虐狂的研究表明,大量表现为无私的行为产生于精神错乱或者是自私的动机。我们不应该总是被无私行为的外表所迷惑,因为表面的无私也许掩盖着惊人的敌意、嫉妒或者仇恨。在对此类病人实施精神治疗的过程中,常常有必要教会他们采取所谓健康的自私的行为方式。对于那些缺乏自尊感和那些把自己的基本需要看成洪水猛兽的人来说,有必要用一套全新的方法来使他们认识自身。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最终获得心理健康。换句话说,从精神病学的观点来看,牺牲自己满足别人并非永远可取。心理分析学家埃里克.费洛姆曾经这样概括上述观点:“一个既不自尊也不自爱的人是不会真正尊重别人,爱护别人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区分健康的自私与不健康的自私,健康的无私与不健康的无私。更具体地说,我们必须明白行为与动机之间存在着差异。外在的行为也许是自私的,或者是无私的,引起这些行为的动机同样可能有自私或无私的差异。心理健康与无私行为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这也许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能够把行为按动机进行分类,并且能够更加精确地指出心理健康与我们所谓健康的无私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很密切的联系,那么这种联系就会变得更有价值。一项实验表明,当一个情感健康的人在行为上显得无私时,其根源往往由于他的基本需要得到了满足,从而表现出感情丰富。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是源于内心充实而不是贫乏。而一个精神病患者自私的举动,往往是一种受被剥夺感驱使的产物,其表现有恐惧感、不安全感和内心贫乏感。马斯洛认为,“自私”常常与情感上感到不安全有关,“无私”则可能意味着在感情上感到安全,意味着自我实现和心理健康。这样,我们可以认为无私是内心充实或者基本满足的表现,而自私则说明以前或现在不满足、饥渴和内心贫乏。有时,马斯洛还引入新的词语来解释。把无私称为心理富足,把自私称为心理贫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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