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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报20160120:增强教师对全部课程的“意识”

 戴小眼镜的老师 2016-01-27
课程意识如何上升到课程领导
增强教师对全部课程的“意识”
□ 郭 华

  有人将“课程领导”看作“课程管理”的高级版,强调学校领导在课程定位、开发、实施及评价等活动中的专业引领作用,而“课程领导力”则被理解为有领导权、有话语权的人在课程活动中的指导、引领、协调的能力。将课程领导力做此解释,极大地降低了课程领导力的丰富性和包容性,尤其弱化了普通教师在课程开发、建设、实施以及评价过程中应有的主体性、创造性、能动性,甚至不及课改初期所倡导的“课程意识”。

  课程意识的核心是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调教师在课程实施中超越“忠实执行”的取向而能自主、创造性的实施,如整合教材、开发课程资源。课程意识的提出,初步确认了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主体地位,要求教师必须意识到课程及其内容所蕴含的对于学生发展的意义与价值;探寻课程与学生互动的最佳路径与方式;要意识到教师在实现课程意图中不可取代的作用;觉察课程实施中教师与课程、课程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支撑的复杂而紧密的关系;最终实现课程的教育价值,达成课程目标。显然,具有课程意识的教师,绝不只是用眼睛去看“课程”,而是能用心去体会课程;同时,也绝不会仅停留于“意识”,而是有能力让静态的课程“活”起来。

  如果教师真正具有了课程意识而不只是一个表面的“课程资源开发者”,他就会在课程实践中意识到:学校课程决不仅限于自己执教的那门课程,教师也决不能仅对自己执教的那门课程负责;他所执教的那门课程与其他课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一个教师也都必须与其他教师主动合作。有了这样的“意识”,教师才可能真正站在学生发展的立场,自觉地思量如何处理自己执教的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考量课程内容的相关与融合,展开创造性的课程活动。这样的教师,才有可能从某一科目的执教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引导者,其课程意识也就能从自己所教的课程“意识”上升至影响学生发展的全部课程的“意识”,这样的课程意识便是课程领导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校强调课程领导力,原因在于课程领导力的提出抑制了当下许多学校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课程躁狂症”,如未经严谨的研究,便急于开设种类多样的选修课,急于提出新奇的课程改革举措,急于表现课程的与众不同。在这样的背景下,能够踏踏实实地研究课程,把握课程开发、实施、评价的特点,为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教育条件,便是课程领导力的重要内容。

  同时,从更为积极的角度而言,课程领导力的提出,能够更加凸显课程主体宏观的课程视野、以学生发展为宗旨的课程价值观、整体协调的课程开发观以及恰切有力的课程实施能力。这样的课程领导力,是每一个课程主体都应该具有的;这样的课程领导力,不是某个人的能力,而是课程领导共同体的共同品质。

  (作者单位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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