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小红怎能与红玉相媲美? 无论春夏与秋冬,我愿意一个人静静地翻阅《红楼梦》,最近喜欢上了《红楼梦稿》这个版本,别看这本书字迹多样,有些杂乱、潦草,细细深究,却能悟出一些别样的东西来。 小红,这个名字,只要看过《红楼梦》的人都非常熟悉。不知为什么,《红楼梦稿》里都把红玉这两个字改为了小红,翻阅其他的脂砚斋评本,我发现,它们都不约而同地使用红玉这两个字,相反,无论是程甲本还是程乙本,它们都是使用清一色的小红这样的称呼。 有人说,《红楼梦稿》本是典型的过渡手抄本,从全书内容看,确实存在不同的人的笔迹,是一部像模像样的手抄本。曾经有人说,《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程伟元的杰作,自从出现了《红楼梦稿》本,这样的说法就站不住脚了。 这个版本也间接的证明了脂前程后学说,同时对研究后四十回也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只要看看小红、巧姐儿、紫鹃的称呼变化,就能想象作者增删构思的过程,一部好的作品是反复修改得来的,否则作者也不会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在大伙的心目中,小红,这样一位聪明伶俐的丫头一定是不错的。她是管事的林之孝的儿女,攀上了凤姐儿这棵大树,对贾芸儿非常的迷恋,很清楚地看透了大观园的命运,着实令许多读者羡慕。这丫头本名红玉,因为犯了宝二爷、林妹妹的忌讳,才改名为小红。 我一直不明白,既然小说明确了小红与红玉的关系,为什么脂砚斋版本,还要反反复复地称之为红玉,这明显的有些矛盾。在历史上,红玉其实就是一块红色宝玉,多用来比喻美人的肌肤。更有意思的是,在几乎同时代的落魄书生蒲松龄的笔下,红玉是一位非常正直、勇敢的、重情义的狐仙,面对自己的情郎,她非常痴迷,直到情郎的父亲一声吆喝,才翻然悔悟,帮着自己的情郎寻找美丽佳人。可惜的是,情郎一家遭遇悲惨,也是这位美丽的狐仙给冯相如(情郎)报了仇。可见,曹雪芹设计了红玉这个人物,也是受了柳泉居士的影响,本能的希望把这位美丽的丫头写得非常好。 一旦作品开始发展情节,有时并不按照作者的意志进行,正如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宁娜那样,本来想写道德败坏,写着写着就变成了同情,进而用妙笔弹奏这悲惨的乐章。曹雪芹也不例外,他本来想写红玉如何的忠诚,如何的善良,写着写着也变了样,可以说,脂砚斋没有说错,一开始构思红玉这个人物,希望她在狱神庙有所作为,成为一腔委屈悲愤的侠女,重情重义。 没想到,大观园里的故事太复杂了,既然潇湘馆有紫鹃、怡红院有晴雯、凤姐儿有平儿、老太君有鸳鸯、王夫人有彩霞……那么再写一个忠于主子的红玉,就有些重复多余。作者不知在第几轮修改中改变了主意,其实,在脂砚斋评本里,作者也隐隐约约地开始否定红玉了。无论是麝月、晴雯与红玉之间的针尖对麦芒,还是在芸二爷跟前的那样痴心妄想,都可以看出红玉的一些世俗,她显然跟晴雯不是一路人。 分析一下她喜欢的人——芸二爷,这个家伙,我看人品也未必好到哪儿去,他那样的出身逼着自己变得世故,这一点,他跟小红门当户对。为了在贾府谋一个差事,只能很无奈地跟舅舅借点东西,没想到,这个舅舅也是个势利眼,反过来把自己的外甥数落了一顿。说他没有出息,不知道安分过日子,只知道乱花钱。亏得醉酒金刚倪二仗义,才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他拿银子干什么,无非就是去讨好有门道之人——王熙凤,这样的事情竟然成功。芸二爷挺聪明,他非常地机灵,总希望自己能有更大的出息,认贾宝玉为干爹,找凤姐套近乎,寻坠儿了解红玉的情况,无非就是打着自个儿的算盘。后四十回,贾芸的所作所为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更谈不上誓死效忠主子了,典型地势利小人一个。偏偏这样的人物被红玉看上了,这一对志向相同的鸳鸯,自然会走在一起,在大观园里演绎一出大的风波。 最有意思的是,红玉跟坠儿的谈话,被薛宝钗听去了,她不担心宝姑娘,却生怕林姑娘说出去,可以想象,在她心中一定不怎么喜欢林黛玉,显然不跟林黛玉是一路了。她也希望找准机会,能得到宝二爷的赏识,可惜,二爷身边的人多,她只能另就高枝攀登,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替主子想多少,更不会像鸳鸯一样追随到黄泉去。 在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一个就是三十七回芸二爷写给贾宝玉的信,内容如下: 不肖男芸恭请父亲大人万福金安。 男思自蒙天恩,认于膝下,日夜思一孝顺,竟无可孝顺之处.前因买办花草,上托大人金福,竟认得许多花儿匠,并认得许多名园。因忽见有白海棠一种,不可多得。故变窘法,只弄得两盆。大人若视男是亲男一般,便留下赏玩。因天气暑热,恐园中姑娘们不便,故不敢面见。 奉书恭启,并叩台安男芸跪书。 看看这封信,内容肉麻至极,完全没有什么骨气可言,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陪着大观园的公子小姐殉葬,我看挺难!红玉喜欢如此品德之人,自个儿也未必有多高尚。 如第二十七回,红玉跟凤姐讲的话: 红玉笑道:“愿意不愿意,我们也不敢说。只是跟着奶奶,我们也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 一旦凤姐失了势,也就是说,一棵大树倒掉了,红玉是择高枝的主,又怎么可能那么的好心去帮着主子分忧解难,正所谓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 可以说,红玉跟蒲松龄笔下的狐仙截然相反,一个只考虑自己的前程,一个重情重义,可见,作者把红玉本来的优点写到了晴雯与紫鹃身上去了。人们常说晴雯有林黛玉的影子,她对贾宝玉是十二分的忠诚,否则也不会病补雀金裘,更不会写入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曹雪芹,在整理过程中,不由自主地把红玉的形象写歪了,既然木已成舟,只能将错就错,干脆写出另外一个红玉,也就是小红了,不知是作者本人,还是后来的程伟元或者高鹗,干脆就把红玉这个名字用笔一圈,统统改为小红了事。 难怪后四十回,小红并没有多大作为,难怪有红学家拿小红说事。其实,在作者的心目中,那种侠肝义胆的红玉不见了,只留下了只为自己考虑的小人物小红而已,难怪作者奋笔疾书,“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钱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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