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李笑来:交流的三条守则

 liqualife 2016-01-30


领教
导言
交流的不顺利往往来自于许多人打心眼里还无法接受一点:“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和我不一样想法的人。”在共同准则下的交流,真是一种磨练,磨练我们放下竞争心,学会合作;磨练我们尊重真理胜于其他;磨练我们追求思想成长而非故步自封。这种磨练让我们更简单,让交流这件事回到它本来应有的美妙样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理。

Everyone makes his or her own truth.

 

一个人的真理在另外一个人那里就可能是谬误。

One persons truth is another persons error.

 

真理是相对的。

Truth is relative.

 

真理总是在不停地变化着。

Truth is constantly changing.

 

任何观念之间都应该是平等的。

All ideas are equal.

 

婴儿在出生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无法把自己与自己周遭的世界从意识上分离开来。它会以为自己就是一切,一切都是自己。饿了就哭,哭了就有吃的。于是,它会觉得自己饿的时候全世界都饿,自己痛的时候全世界都痛,自己动的时候全世界都在动。心理学上把这种状态成为“共生”。据说这种状态大约存在五个月左右,之后,婴儿就可以逐渐把自己和这个世界分离开来,比如,可以意识到妈妈与自己并非同一,也开始慢慢知道什么是它自己的手,它自己的脚……

 

脱离共生状态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摆脱这种共生状态实际上完全是不得已的,如若可能,每个人都有随时返回共生状态的欲望——因为在那共生的状态下,一切都好像由自己掌控。最无能的状态被理解成为最自由的状态——这是多么可怕、可悲、扭曲的错觉?

 

然而,几乎没有人在意那感觉是否是错觉,只是知道那感觉棒极了。所以,人们在少年时期为了遇到同生共死的“朋友”而甘愿赴汤蹈火,在青春期会为了“爱情”而不惜飞蛾扑火,在成年之后也依然会为了遇到“知己”热泪盈眶激动至死。“粉丝”的狂热也是基于“共生状态”。如果你遇到对立的球迷在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你就很容易清楚地观察到他们的具体状态。他们原本都是理智的人,可在那一瞬间,他们分不清自己和他们的迷恋对象之间的区别——对他们来说,没有区别,他们和他们的迷恋对象是“一体的”,荣辱共存。也因为如此,才可能出现竟然因为一个“外人”,亲人反目的情况。

 

所以说,如果不经教化,不经训练,或者不经过自我挣扎的话,人有可能一生都无法从思想上摆脱“共生”状态——事实上,你可以看到很多人在思想上一生都处于共生状态。

 

寻求真相离不开讨论。很多的时候,我们必须与人交流、讨论。为了避免在讨论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浪费不必要的时间,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


有意义的讨论的前提,是双方不仅要“相互竞争”,更要“相互合作”

 

我们有句谚语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为什么呢?


因为讲道理是需要前提的。双方想要进行有意义的讨论,那么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理性讨论之基本原则。比如: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不能随意判断;有了确凿的证据,结论就算令人难以接受也必须接受;错了就要承认并进行改正;对了也好,错了也罢也不许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应该对事不对人;谁有道理的就听谁的;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那就要看谁的理由更站得住脚,谁的结论更实际;双方的提案都不好,那么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可是兵是手里拿着枪的,兵随时都可以拒绝与秀才合作,哪怕秀才再有道理也没用。

 

日常生活中很少看到有意义之讨论存在。大多数人基于种种原因并不重视“共同遵守理性讨论之基本原则”的重要性,动不动就忽视、放弃、甚至违背这些原则。有多少次你听到人们说,“本来就是这样的么!”“就算道理是那样,我也无法接受!”“滚!”“放屁!”或者“傻屄!”“你自己看着办吧!”“行行行,就你最聪明!”“我不管了!”……

 

很小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每个基本原则被忽视被放弃被违背的时候,都是有明显的信号存在的,就好像上面罗列出的那样。后来等我有能力把这些原则想清楚并将其分类之后,还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天真地以为我可以向那些忽视、放弃、违背基本原则的人解释清楚我们的现状,而后再把讨论拉回正轨——当然,许多年的挣扎被证明为徒劳。

 

如果你作为讨论一方,发现对方已经不再“遵守理性讨论之基本原则”,那么就马上停止讨论吧,因为你已经失去了讨论的对象。就算对方不依不饶,你也应该回避回避再回避,因为任何接下去的过程都已经不再是“讨论”而更可能是为了争而争的“争论”了。这种争论的害处很多,比如浪费时间,比如影响情绪,比如把对方变成敌人,比如失去更多朋友……

 

如果你作为讨论的一方,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已经不再“遵守理性讨论之基本原则”,那么就马上停止讨论吧,因为你已经不再是“讨论者”,而更可能只不过是个为了争而争的“争辩者”而已了。这并不说明你傻,也不说明你笨,只说明你的提高余地还很大。


无论是谁最终拥有的能力都是依赖积累获得的,积累是个过程,不是结果。想明白这件事儿,就很容易做到心平气和了,不至于像挨了打却又无能为力的孩子一样生自己的闷气,然后开始仇恨社会。这样的结果确实能说明的是对方确实比你更强大(至少在目前这个特定的方面),但,想明白了就知道这也没什么,因为他的强大也是,并且也只能是依赖积累获得的——没什么不服气的。回去继续修炼就好了。

 


第二个原则:


真理是独立存在的,它从来不会依附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

 

一旦有人认为自己的手中掌握着真理,或者自己代表着真理,甚至自己干脆就是真理本身,他自己就可能已经陷入想不明白的困境不说,还要让身边的人遭受许多苦难。有人开玩笑说,地球上最虚伪的群体分别是神职人员、政客、律师和教师。这种揶揄事实上基于非常准确的观察——因为这几个群体中最不缺的就是“经常认为自己的手中掌握着真理,或者自己代表着真理,甚至自己干脆就是真理本身”的那些人。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用“自以为是”来形容上面提到的那些人。然而,自以为是的人并不仅仅限于刚刚提到的那几个群体,事实上,他们几乎无所不在。他们每时每刻造成的灾难无可估量,且还是在他们自己并不自知的情况下。圣经里提到这些人只能这样慨叹:“上帝啊,原谅他们吧,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其实,“自以为是”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经过的阶段。无一例外,每个人生来都以无知为起点,而成长之路原本就是求知之路,个中的辛苦世世代代都有人慨叹。庄子就哀叹,“吾生有崖,而知无崖;以有崖求无崖,殆哉矣。”牛顿给朋友的信里悲鸣,“要学的东西太多,学会任何一样东西需要的时间又太长,等我学完了,我就该死了……”


求知的路不仅太长,也太辛苦,走下去不仅需要心智的努力,还需要勇气。所以,绝大多数人中途就停顿了下来,不再前行,他们安慰自己的方法是告诉自己,自己知道的已经够多的了。很多的时候很多的人只需要再跨一步,就可以超越“自以为是”的窘境,可惜,基于种种原因他们一生都没意识到自己原本可以跨出那一步。

 

难以跨越“自以为是”的众多原因之一,可能是因为其中的曲折。你必须为了变得“有知”而去挣扎;然而,挣扎的结果是你将面临更多的无知。那绝望就像那个得罪了宙斯和奥林匹斯众神的西西弗斯所面对的那样——因为得罪了众神,遭到了诅咒,终生要把那推上去还会落下来的巨石推至山顶。可是关键在于,如果你用你的“有知”平静接受自己的“无知”,就不会像西西弗斯那么倒霉——只要你做到能够平静接受自己的无知,你的水平已经接近苏格拉底了。

 

历史上所有伟大的教育者本质上都在为一件事情奋斗挣扎:教会下一代跨越“自以为是”。苏格拉底的挣扎招致了恐慌,被认为他在毒害年轻人,于是人们判他死刑赐他毒酒。尼采所说的“超人”大抵上指的也应该是跨越了“自以为是”那道障碍的人。托马斯索威尔注意到大多数人如果未经教化,就很难超越这个障碍,同时也意识到人们如若无法超越这障碍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所以这样慨叹:“每一代的出生,从效果上看,都相当于野蛮对文明的侵略,我们必须在太迟之前教化他们。”

 

如果你在任何讨论中发现参与者里面有“自以为是”者存在,你其实只有一个选择,退出讨论。只要他们存在,讨论就不再是讨论,不会产出任何有意义的结果,继续下去只是浪费你自己的时间。而你自己千万不要自以为是到认为自己有能力、有时间、有责任、有义务教会他们想明白的本领,甚至跨越那道难倒大多数人的障碍——1) 绝大多数情况下,心智成长从来都是是自己的事情,并且只是自己的事情;2)这是几乎每个社会都想系统地完成却从来没有成功过的事情(因为每个社会中总是存在着另外一股强大的阻挠力量)。最后,你也应该考虑自身安全因素——不要被“吸血鬼”咬到,最好甚至都不要被他们看到。

 


第三个原则:


真理不变,也不会因任何人而变;不停变化的只是人们对真理的解释或者理解

 

当与人争论的时候,最终,对方抛出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看法,不是么?”你要知道你应该闭嘴了,因为此人已经把自己的脑壳闭掉了,或者干脆是毙掉了。

 

当我们在讨论,甚至争论之时,原本焦点在于“事实”(facts),而非“看法”(options)。因为“看法”无法争论,因为“看法”是对事实的“理解”而已,因为“理解”本身并不一定可靠。尽管在讨论(争论)的过程中,都是从交流双方的“看法”开始,但讨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剔除“看法”,萃取“事实”,把理解之中的不可靠因素过滤掉……

 

现在对方用“我要保留我的看法”来作为最后的挡箭牌,那么,他的意思是,“去你的,别再入侵我的领域了……”而事实上,如果一开始就以“看法”为焦点,那么,就没必要讨论甚至争论,而是只需要交流──我把我的看法告诉你,你把你的看法告诉我,我们各自弄清楚对方的看法,然后各自考虑哪个更有道理、或者这两种看法为什么可能同时存在……

 

对于任何事实,每个人都有看法,这话不假,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这话就是非常扯淡的了──对很多人来说,那看法究竟是不是他的,他自己根本不知道。大多数人根本不思考,少数肯思考的人之中,大多数又不懂得如何思考。所以,绝大多数人只不过是环境的产物而已。很多的时候,所谓的“主流”观点并非因为它正确才成为主流,只是因为它恰好最适合(或者迎合)那些不善思考,不愿思考的人的感觉而已。

 

大多数人的大多数看法,基本上都是被灌输的。只不过,对他们来说,那些“想当然”的看法早已与他们共生许多年,“不分你我”了而已。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地接受很多看法,这些看法越是隐蔽,越是根深蒂固,最终,它们会成为一个缜密的筛子,渐渐地使我们只接受符合它的看法,进而筛掉不符合它的一切。这个过程越久,我们越分不清楚那些“已接受的看法”究竟是被植入的,还是我们自己的。

 

当有人以“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看法,不是么?”,来维护自己的“看法”的时候,他其实早就根深蒂固地相信自己的这种手段是有效的,而事实会证明它确实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不是一个能够想明白的人,就会尝试着进一步说服,进而结果就是不欢而散;如果对方是一个能够想明白的人,就会偃旗息鼓,知道接下去的对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可无论是在哪一种情况下,这种“维护手段”都好象是成功的,达到了最终目的的……


于是,对“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看法,不是么?”这种手段的看法,将得到进一步巩固──这就是真理,这就是保护自己的已有看法(他们误以为很多想法是自己的,殊不知他们是隶属于那些想法的)的最佳手段──可惜的是,连这个想法本身都是他们的枷锁,而非他们的工具。

 


小结

 

上面的推理可以解释为什么逻辑书籍、哲学书籍甚至心理学书籍,从来都对人总是倾向于忽略以上第三个原则这一问题无能为力,所有来自外界的教化与训练通常也不了了之。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几乎只有一个手段——自我挣扎。


解决这个问题的力量若非完全来自自我,就根本不可能强大到能够忍受那种把自己与外界分离开来的痛苦。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说:心智成长是自己的事精,是一个的奥德赛。这不过是一个选择。是做快乐的猪,还是痛苦的苏格拉底?是甘愿享受虚假的欢乐,还是用长期的痛苦换取哪怕片刻的真正的幸福?子日:“朝闻导,夕死可矣。”大抵就是因为他选择了沧桑的正道,体会了磨难,才肯为那“道”付出如此的代价吧!

 

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真正跨出这一步其实很简单。如果你有一天终于跨出了这一步,就会理解为什么大多数已经跨出了这一步的人,从来都没觉得跨出这一步有什么痛苦,而且你也能很快体会跨出这一步之后的欢乐是怎样的欢乐。


如何跨出这一步?没有人能帮得上你,你只能依靠自己。并且,要牢牢记住:正如没有人能帮得上你一样,估计你也帮不上别人。你可以为之努力,就好像我现在做的这样,但,效果如何,不在于你。因为,你或与已经能够明白:很多时候,好的意图不一定会带来好的结果……


李笑来|原新东方托福阅读、作文老师,著有畅销TOEFL辅导书籍《托福iBT词汇分类突破》等。于2007年2月前后开始动手写文章,2009年6月出版《把时间当做朋友》,至次年6月已经重印11次,深受读者喜爱。

导 言|敏雅

转 载|《把时间当作朋友》(罗辑思维定制版),李笑来著,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P212-219。

编 辑|叶慧






领教工坊面向民营企业一把手,以「私人董事会」方式进行个人领导力修炼,致力于成为中国最专业的企业家终生学习与共同成长的私属社区。欢迎给我们推荐领教、组员,也欢迎咨询、培训、教练等企业专业服务行业的领先者与我们联系服务对接。联系人:陶小明(微信 taoxiaoming1986)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