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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30万吨/年土壤调理剂及10万吨/年液体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WAERTER 2016-01-30
 发布日期:2015-12-22   来源: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62  文章字号:   

  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30万吨/年土壤调理剂及10万吨/年液体肥项目已于2015年10月17日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保护部2015年9月1日颁布的环境保护部令 第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该项目利用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先进生产技术,利用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已建成的供电、供水及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年产土壤调理剂30万吨及年产液体肥10万吨。项目采取租用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内的预留用地来进行生产,占地总面积33649m2。

  二、针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以下污染物防治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

  1)液体肥生产装置

  1、反应槽尾气

  液体肥生产过程中,硝酸会分解氮氧化物,尾气经水喷淋洗涤塔洗涤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2、石灰石投料仓废气

  液体肥生产过程中,石灰石由铲车上料进入投料仓,投料仓仓顶有粉尘产生,经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2)土壤调理剂生产装置

  1、热风炉干燥尾气

  土壤调理剂生产过程中,磷尾矿(含水约15%)通过定量输送螺旋均匀连续的送入锤式干燥机,在干燥机内与热风炉提供的热风充分接触换热。

  本项目采用1台干燥热风炉提供热源,热风炉耗煤量为1458kg/h,每天开24h,每年开300天,年耗煤量10500t/a。干燥尾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双碱法脱硫(脱硫效率为85%)后,经15m的烟囱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

  2、干矿粉料仓废气

  干燥完成的磷尾矿送入干矿粉料仓,干矿粉料仓有粉尘产生,经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3、土壤调理剂成品包装废气

  土壤调理剂成品包装过程中有粉尘产生,经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土壤调理剂地面冲洗废水、液体肥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为办公人员洗手、冲厕产生的生活污水。土壤调理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水排入沉淀池预处理后,返回脱硫塔作补充水使用,不外排。液体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水排入沉淀池预处理后,返回尾气洗涤塔作补充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液体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废包装物、地坪冲洗水沉淀池中的沉淀渣、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压滤工段会产生压滤渣,可外售至砖厂,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生产及包装过程中有废包装物产生,主要为废报纸纸、包装桶和包装袋等,外售给资源回收站回收处理。地坪冲洗水沉淀池中沉淀渣可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已建的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风机、斗提机、混合机、压滤机和水泵,其声压级约为80~100dB(A)。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以及在室内增设弹性减震垫等措施,使其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所以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选址所持的态度;②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③公众认为对本项目的有益表现在哪些方面;④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成对其生活、工作、学习及健康的影响情况;⑤在改善环境方面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项目采用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环评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5985158063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1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31日。

  

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编辑:孙健    审核: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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