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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新《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后,党员违反财经纪律这样处理

 冬荣悦阅 2016-02-04


 

  问:党员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照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应该如何处理?

 

  答: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多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这类行为,可以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如这类行为情节较轻,不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组织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相关条款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四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来源:“我们都是纪检人”公号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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