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出现,劳动合同会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我现在在病假期间,但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可否与我终止?听说单位要关闭,可我已经怀孕了,单位可以不要我吗?单位可与工伤人员终止劳动关系吗?了解更多,请看下文。
问:哪些情况出现,劳动合同会终止? 答: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问: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 答: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者。但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关系终止而非解除,且合同到期时点在订立时双方均已知晓,故提前30日通知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形。
问:我现在在病假期间,但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可否与我终止? 答:可否终止取决于是否在规定医疗期内。规定医疗期内,且符合用人单位假期管理制度的,可继续享受病假待遇,劳动关系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反之,若劳动者未出现顺延情形的,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问:听说单位要关闭,可我已经怀孕了,单位可以不要我吗? 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责令关闭的,双方劳动关系则无法继续履行。所以,即使处于“三期”女职工,单位仍可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问:单位可与工伤人员终止劳动关系吗? 答:工伤致残7—10级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无续签合同意愿的,可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但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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