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是基层工商法制机构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近年来基层工商法制机构核心工作之一,必须高度重视。 作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基层工商法制机构在审查时应当把握四个要点。
一、规范性文件的定义 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界定,但一些地方政府有所规定。 例如,北京市相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制定和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文件,对具体事项的布告以及行政处理决定,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制定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能反复使用的文件。” 从这些表述和规定可以看出,规范性文件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也就是说,规范性文件必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是能反复使用,不是使用一次就失效。
二、正确把握合法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重点细化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1.是否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 关于这一项,需要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者是否具有三定方案或者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职责,特别是按照各地规定新整合的市场监管部门,更要注意编办重新核定的职责。 2.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关于这一项,需要重点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 3.是否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处罚,只有规章以上规格的才能设定行政处罚。 4.是否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这一项,需要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是否履行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必经程序。征求意见可以是网上公开征求,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公开征求。 5.制定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关于这一项,需要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要求。 6.本机关不同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是否冲突。 关于这一项,需要重点审查本机关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内容是否有类似规定。 7.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各级工商机关必须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内容。近几年来,行政相对人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越来越多,各级工商机关必须引起重视,依法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
四、定期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清理情况报送上一级工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要求的只是定期报送给上一级机关,方便上一级机关及时掌握了解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清理情况,而不是向上一级机关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
□国家工商总局 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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