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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休假模式”引热议 看人们都说些啥?

 师德量 2016-02-15

  澳门日报14日社论称,原题:落实带薪休假得到执行才是根本 只有当带薪休假本身落到实处,常年的法定假日和“2.5天小长假”才可锦上添花。

  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要求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近期,河北、江西、重庆、广州、甘肃等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刺激旅游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安排2.5天休假,当能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休假福利。

  但同时,其他“没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员工,则可能从中得不到任何实惠。如此一来,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与其他单位员工之间,休假福利的差距可能越来越大,后者的不公平感可能越来越强,倘由此却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的福利差距,无疑需要警惕。

  内陆舆论和部分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对实行“2.5天休假”普遍欢迎,这一政策能否落实、如何落实,人们主要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央文件和地方出台的意见都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进行“2.5天休假”安排,这里的“鼓励”只是引导性的态度,不具有普遍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一些单位特别是非公营单位和私营企业,很容易以“不具备条件”为由拒绝实行。

  另一个问题是,人社部去年的调查数据,全国单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五成,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情况不佳,连带薪休假都难以充分保障。

  调查显示,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部分人之所以不休年假,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和收入。与权益主张上的“主动放弃”并存的,还有用工方的计算——近年来,随着人力成本的攀升,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动落实带薪休假。

  因此,带薪休假固然美好,但是由于劳动者对前途和收入的考虑,以及用工方基于利益计算的消极,足以让带薪休假成为“纸上福利”。众所周知,国外之所以不会出现“黄金周”这样的资源过度集中使用,对社会形成无比压力,就在于其带薪休假制度执行得较好,员工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出行,也可以到自己想到的地方,所以法定假日就不会显得那么重要并成为人人出行的优先选项。

  当出行的需求被分散而不是集中地释放,如何安排周末的小长假就显得并不重要了。

  带薪休假得到执行是本,只有当带薪休假本身落到实处,常年的法定假日和“2.5天小长假”才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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