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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敢腐”走向“不想腐”

 超越梦想之上 2016-02-15

从“不敢腐”走向“不想腐”

中央人民政府网 2016-02-15 10:57

据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消息,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其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有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有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160人。

“凡提必核”预防的是贪污腐败的侵蚀,无疑是“治病于未发之前、杀毒于初起之始”之举。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无疑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之一,该项工作的推出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更为构建清正廉洁党政形象提供了制度保障。抽查核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对“心思不正”的人形成了威慑,切断了弄虚作假的后路,为党员干部“清廉务实”提供了平台,为贪腐筑起了“隔离墙”。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易腐,进而不想腐。

要建立警示教育等机制。本着教育为先、警示为辅、救人为主的原则,给那些“背后有事”的领导干部一个“坦白从宽”的机会,使其认识到不报告不如报告、迟报告不如早报告,维护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无论是加强制度建设还是思想教育,都离不开惩治,离不开强化不敢的震慑。没有严格执纪、严厉问责,再完美的制度也会成为摆设,再深入的思想教育也见效甚微。要实行内部掣肘与外部紧盯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把“负隅顽抗”的“老虎”和“苍蝇”揪出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而做到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从“不敢腐”到“不想腐”,是转变作风从被动到主动的过程。广大领导干部必须积极参与,上行下效,做到说真话、讲实情,监督透明公开,违规严肃处理,坚持光明磊落、廉洁务实的作风,方能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到实处。(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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