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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解析:道德观和伦理经

 mrsh 2016-02-22
古有‘百善孝为先’之说,这也是国人引以为豪的有关‘孝道’的经典名句。倘若我们认真推敲一下,很容易就能发现它的荒谬性。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善’既是世界观的载体又是方法论的母体,是绝对的概念,‘真’与‘美’则是相对的概念,故而有‘止于至善’的说法。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体现出‘至善’呢?就世界观而言,世界是祖宗创生的,祖宗是创世之初世俗神话里的‘人神’,故而敬畏和报恩祖宗就成为必然,‘孝弟忠恕、礼义廉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层级递进、等级分明,如此‘孝道’的概念应运而生了。

 ‘孝’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它与‘道’连体就映证了这一点。无‘孝道’则无‘仁德’,无‘仁德’则无‘政道’,‘孝道’最终归结到‘权力’上,顺服权力、权利只能出自权力,这就是国人传统道德观的逻辑程序。换句话说,在‘孝感动天’的传统意识中,‘孝’是国人对宇宙和世界认知的最根本性思考,是构建‘至善’世界秩序的逻辑本体。就方法论而言,‘伦理’的相对性被‘道德’的绝对性取代,从‘二元论’陷入‘一元化’极端思维的泥沼,如此,固化的思维惯性只能随波逐流,失去变易和创新的能动性。也即是说,不知‘道’而言道,道、理不分,一任‘道’的绝对性恣意强暴‘理’的相对性,无论因果;一任‘理’的相对性滥情乱伦‘道’的绝对性,无法可效。国人在追求‘至善’理想或伦理学的同时,不仅遗忘和迷失了本我的存在,也阉割和糟蹋了道理的真谛。

 我们知道,‘真’与‘美’是绝对的概念,不是相对的概念,它们才是人类世界观的本真载体和天然母体,是人类‘至真、至美’道德观的始源存在和终极归宿。而国人的道德观被‘止于至善’的伦理学绑架后,‘真’与‘美’的绝对性惨遭毁弃,跌入相对化的黑暗之途。自此,我们在追求‘至善’的理想中,变得盲目又自大、狭隘又无知,转而被自己一把推进‘至恶’的现实,坠入幽深无底的精神黑洞之中。于是,‘真假莫辨、伪善不恶、以丑为美’登堂入室、当仁不让,甚至于成为趋之若鹜的时尚,这就是国人惯常‘以虚假当真、以伪善作乐、以病态为美’的思想文化根源。它们依次再现的是虚无之‘真’、虚伪之‘善’和虚荣之‘美’。无道可尊钟情牵手无德可贵,但凡一切难得糊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既猥琐卑微又目中无人,既不愿正视自己又无意直面真在,心甘情愿地堕入自我欺骗的眩晕之中。可以归纳出其变现的路径:把无道无德的等级观视作天经地义的‘道德’论,把无理取闹的造神(圣贤)论视作义不容辞的‘伦理’观,即取用‘一阴一阳之道’把‘道德’相对化,取用‘阳尊阴卑、对立统一’把‘伦理’绝对化。简而言之,把‘道德’的绝对性嫁接到‘伦理’的相对性上,而后再把‘伦理’的相对性转嫁到‘道德’绝对性上,从而混淆和模糊‘道德’与‘伦理’的严格界限,以构建蔑视和践踏个体尊严与生命价值的集体主义或家天下‘人间天国’的等级伦理秩序。由此可见,为融入世界现代文明,驳杂去陈、追本溯源,回归‘道德’的绝对性,确立‘伦理’的相对性,是当前中国再造新文化的必由之路。

 基于以上逻辑分析,对于‘百善孝为先’之说,即使不便持彻底否定的态度,我认为,应该将其改造成‘百善孝为理’为宜,至于‘孝道’之说,应该将其还原成‘孝理’之论。因为,惯常而言,‘孝’与‘慈’是相生相成的,均是相对的概念,两者合为一体,才可能更接近‘爱’的真意。无慈之‘孝’是愚谑,无孝之‘慈’是罪恶,无论是‘慈’还是‘孝’,倘若绝对化都是不人道的,甚而创生出人间横祸。比如,传统中,‘郭巨埋儿’是‘孝’绝对化的产物,应该是无道的结晶;‘护犊噬母’是‘慈’绝对化的生成,应该是无德的悲情。无论是‘郭巨埋儿’以行‘孝’还是‘护犊噬母’以彰‘慈’,都是一种受虐或施虐的变态心理作祟的焕发,都是对人类基本道德价值伦理的亵渎、扭曲和玷污。事实上,它们不是‘善’的自然溢显,而是‘恶’的功利暴露,是野生动物的伦理法则,不值得赞许更不值得提倡。诸如此类,我认为,遵循契约论,仁与义、忠与信同样是相对的概念,两两互补生成,当属理论,否则,权利与义务不相符,必然会造成是非不分、理乱情也乱的混沌无序状态。这也是孔圣人‘民(小人)无信,不立’转而‘(官)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的混账逻辑成因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之相应,由于儒家学说的倒行逆施、混淆是非,国人‘止于至善’的思维惯性也是此起彼伏、长盛不衰的。事实上,‘善’只可能是相对的概念,是人类适应当下生活情境的一种心理暗示或感知,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它是持续生成、淘汰和演化的,不存在永恒不易的‘至善’。对于儿子而言,‘郭巨埋儿’倘若是‘至善’的话,郭巨草菅人命是不是很凶残,那个可怜的孩子是不是很无辜?对于母亲而言,‘护犊噬母’倘若是‘至善’的话,母亲以残报怨是不是很卑贱,自残互害、嫁祸于人的罪恶会不会愈演愈烈!因此,‘至善’的本质是一种恶,而且是极端的恶。‘止于至善’同样是一种恶,而且是造恶,应该将其变更成‘止于至理’方才是正道。

 说到这里,有人或许会想当然地抛出‘中庸之道’的噱头消解‘止于至善’说辞的荒诞,事实上,同样没有道理。在儒学中,‘中庸之道’有舍首去尾、折中取用之义,然而,以‘道’观‘中庸’,真与假、美与丑显然是不可以折中的;‘中庸’以‘理’论,矛盾普遍存在的客观性只能在是非曲直的明辨取舍中逐步消除或化解,显然也不是一句‘中庸’的大话就能旋即吹散的!事实上,作为一种方法论,‘中庸’以‘道’标识,这种作法本身就是荒谬的,或者说,即便是所谓的‘中庸’也只能以‘理’论,而不能以‘道’观,而‘理’旨在取直,而非‘中庸’。比如,在一些实用科学技术领域,‘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更新、升级或换代的,实践中,形式逻辑遵循‘对立互补’的因果律,在不断矫正中纠偏纠错,‘理’之取直是关键要素,不应该也绝不能用所谓的‘中庸’一概忽悠。可见,无论何种情况,作为一种方法论,倘若以‘中庸’取用,只会阻碍理论的发展、创新和实践,是没有任何积极的价值与意义的。关于这一点,它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需要恪守或打破的伦理规范并无本质不同,都是演绎一种形式逻辑的复制或再造程序,‘中庸’实在是拖泥带水、多此一举,此论有投机取巧、浑水摸鱼之嫌。

 从以上辨析可以发现,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和‘伦理经’是紊乱不堪,甚而是不可理喻的,从根本上说,在儒学的长期熏陶下,‘听圣言、修圣为、不逾矩’,国人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上述问题,也不屑于厘清其中的逻辑关系。于是,我们背负着传统,却踏上了毁灭自己的旅程,我们满嘴着仁义,却掉进了罔顾事实的陷阱,既阙失本真的道德观又阙失真正的伦理经,争来斗去,你死我活焦头烂额,一塌糊涂地折腾了数千年,至今似乎依然没有大的改观。把‘道德’与‘伦理’混为一谈,这不仅是国人匮乏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使然,也是奉儒学为圭臬,糊涂生死、不思进取和固步自封的必然。如此简单、清晰的逻辑问题,21世纪的今天,国人不但拒绝思考、体悟,更是胡搅蛮缠、无意反省,痴人说梦、坐进观天,真是活该挣扎在痛苦的深渊!

 至此,可以作一个小结:百善孝为理,孝慈乃一体;孝道实为谬,孝理方可行;止于至理则知善,止于至善不知理;仁义忠信当理论,中庸之道无意义。生而平等、自由是现代文明的道德观,也是全息逻辑的逻辑本体,它是恒在的、绝对的;博爱伦理是现代文明的伦理经,也是全息逻辑的逻辑形式,它是变易的、相对的。平等、自由与至真、至美之道相沟通,博爱伦理与善行之理相关联,平等自由的道德观与博爱伦理的伦理经共同构建出现代文明的全息逻辑图式,即‘真、美、善’的道德观和伦理经。

 既自虐又虐人,等级伦理构建的是一种尊卑贵贱关系的等级秩序;既自爱又爱人,博爱伦理构建的是一种平等关系的自由秩序。背负传统的包袱,再度出发,结局已经注定,要么徒劳无功要么一场噩梦;放下传统的包袱,再度出发,结局也已注定,要么迎来光明要么走出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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