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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1.7

 晨曦微露505 2016-02-24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子夏说:“多多变换面部表情:奉事父母,能竭尽其力;奉事君主,能致命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说还是未学道之人,我一定说他已是学道的人了。”
    这一章跟前一章的中心思想是一样的。把“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跟“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互换,这两章都同样可以成立。所以说,这一章再次强调了“行”(包括实践和德行)的重要性,是“文”和“学”(表面的、书本上的文化知识)的基础。
    同样,这章所说的几种行,在孔夫子时代是重要的、正确的,对于我们今天,可以学习那种认真的精神,而不必一板一眼按照当时的要求来做今天的事情。
    对“贤贤易色”的理解,历来存在较大的分歧。我倾向于这样的理解:以“贤德”为贤,而不那么看重“色”。也就是说,丈夫对于妻子,要看重的是她是否贤惠,而对于她是否漂亮,可以看得淡一些。这一条,对于今天大部分普通人来说还是有意义的。“事父母能竭其力”,在当代还是需要的,只是“事父母”的方式,应该与时俱进。象“郭巨埋儿”之类的孝,那是犯法的!“事君能致其身”,这就是非常忠于主人了,把整个身家性命都投进去了。在当代社会,人是平等自由的,这种忠君,我反对。但如果,有一个事情,你认为值得你投入整个身家性命去为之奋斗,那么,这种对自己理想的忠,我认为是十分美好的。“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显然,我们今天还是不喜欢跟言而无信的人交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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