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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关于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的公告

 健康智慧情感 2016-02-26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3年  第21期
省安监局关于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精神,全国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自201371日起,不再受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延期和变更,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不需要办理培训机构资质。特此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3年7月1日
发布处室:评审处     发布时间:2013-7-12    点击次数: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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