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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聘请外教无须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操作指南)

 益都大虫 2019-04-18

时下,国民“外语热”氛围高涨,国际化的教育理念深入家长的心,家长愈发注重培养孩子的外语能力。在这样的利好环境下,语言培训机构遍地开花,甚至不少培训机构打出“纯外教”“欧美真人外教”等广告。一旦培训机构以“外教教学”的招牌揽客,其课程收费可以高出中教课程的好几倍。因此,部分语言培训机构为了抢占生源,聘用没有教学资质的外国人担任英文外教,如在华留学生做临时工或者东欧、拉美等母语非英语的外国人。

语言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绝大多数是未成年,其中不乏没有辨识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少儿、幼儿,可能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隐患。那么,培训机构欲聘请外教应当怎么办?本文以上海市为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培训机构无须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444项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实施”及《关于下放“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外专办发[2009]158号)将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外国专家局的规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教必须取得外专局颁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但是,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规定,取消“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审批。虽然教育培训机构聘请外教无须具备“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按我国的政策法规为所聘请的外国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相关许可,否则该外国人属于在华非法就业。

二、培训机构应为外教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规定,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上海市用人单位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单位注册操作指南

视频演示已准备好,请戳视频观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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