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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惊现天价救护车 面对生死怎能趁火打劫

 一叶竹青 2016-02-27

山东惊现天价救护车 面对生死怎能趁火打劫


  近日,山东泰安市民王女士父亲因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咨询时出车方称每公里收费15元,付钱时80公里路程救护车却要价3600元,每公里竟收费40多元,收据上盖有公章。事后向医院反映,院方称收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但考虑到病人家庭情况打算退1500元。

家里有危重病人需要转院,您会跟救护车讲价吗?近日,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父亲因为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8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3600元。面对病情危重的父亲,王女士只得掏了这笔钱。但是事后她却越想越不对劲,细算下来,每公里路竟要收费40多块钱,这救护车也有点太贵了吧?救护车收费是否有法可依?是什么造成了救护车趁火打劫的心态?下面小编为您分析。

山东现天价救护车 80公里收3600元

80公里路3600元车费,救护车开出的天价到底是如何产生的?24日,记者再次联系上了济南市急救中心森特医院急救分中心的王主任,据其介绍,当天的救护车调度以及定价都是他来执行的。

山东惊现天价救护车 面对生死怎能趁火打劫

“我一开始说的是按公里收费,每公里15元,但是后来考虑到病人病情比较危重,我又跟他说了协议价,就是三千多块钱。”王主任说。

80公里的路,为什么会开出三千多的“天价”呢?王主任表示,主要是考虑到病人病情严重,可能路上得用呼吸机等设备,而使用这些设备,大概要花1000多块钱。同时他也承认,路上这些设备全都没有用上,但是随车的大夫却依然按照三千多的价格收了钱。

“这个事的确是我们做错了,现在随车的工作人员都已经停职等待处理了,我们也已经分两批把3600块钱的车费和200块钱的诊疗费退给了病人家属。”王主任表示,其中1500元是23日下午通过银行转账退还的,剩余的2300元24日由医院专门派人到病人老家肥城送还,“就当是对病人和家属的精神补偿。”

救护车趁火打劫不能止于退钱

纵观山东省济南市《关于调整规范市急救中心有关收费的通知》,尽管不乏“急救救护用车收费基础价格为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的明确标准,但同时也包含了颇具争议性的规定:“治愈出院病人、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从表面看,“协商确定”似乎顾及到了双方的利益与选择,但患者有没有平等的资格、充裕的时间、足够的耐心和自信的底气与急救中心“讨价还价”?

透过这起“天价”救护车事件,不难看到诸多制度性漏洞。比如,120救护车究竟是不是“只能接病人,不能出去送”;抑或是只能去周边,不能跑长途?同一条道路缘何往返收费价格迥异?失范的价格该如何遏制乱象、回归公益?“天价”救护车的症结并非只在一个“钱”字,“退钱”之余,更需深层次把脉问诊、综合整治。

天价救护车病灶在制度缺失

“天价救护车”的新闻,惊掉了许多小伙伴的下巴——难道救护车不是免费的吗?难道救护车不应该免费吗?不过,如果我们搜索“天价救护车”关键词,就会在搜索引擎上惊奇的发现,“天价救护车”从来都不是某一个地区的“专利”,也不是个案。而且,比3600元收费标准还要高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山东惊现天价救护车 面对生死怎能趁火打劫

更让人惊讶的是,关于救护车收费问题,每一个地方政府的物价部门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许多地方的物价部门,还能够依据物价及消费水平,及时调整或是提高救护车的使用费用。在该新闻之中,我们能够找到济南市有关救护车使用的政府规定,即2015年4月23日由济南物价局印发的《关于调整规范市急救中心有关收费的通知》,其中规定,急救救护用车收费基础价格为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

问题本身不在于,该救护车是不是严格执行了物价局的标准,应该返还多少,而在于,院前医疗急救行为已经严重产业化了,救护车也已经不再是救护车而是宰人的“出租车”。这种印有“红十字”符号的“出租车”不仅收费标准严重高于正规出租车,也能让黑出租司机们望而生畏——原来,最黑的从来都不是没有正规手续的黑出租,而是有正规手续还有物价部门规定的救护车。

常识需要重申,医疗卫生事业,最需要政府财政的补贴与供给,最需要公益化或免费化。如果说连救护车转运病人都要政府定价而且是政府定一个天价的话,我们就必须要承认这个社会已经达到什么违背良心的钱都要赚的程度了。要清楚的是,赚急救病人的钱,就是在赚人的灾难钱和生命钱,这也是最令人所不耻的一门生意。

笔者查阅了国家卫计委在2014年发布实施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其中,对于救护车的一些使用和规范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却没有提及救护车是不是应该免费、相关维护运营及人员的经费如何来源的问题。应该说,这是一个制度缺失,也是导致各地“救护车出租化”的一个制度原因。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着力解决此问题,再也不要在急救病人身上赚黑心钱了。

如何管住天价救护车

80公里3600元,很多网友表示,这比机票贵多了。虽不能这么简单类比,但救护车收费明显超出了普通人的接受范围,而且收费标准不一,还能“讨价还价”,显得既不规范也不合理。

天价救护车的危害,不仅在于病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信任,恶化医患关系。需要叫救护车的,很多都是情况危急、人命关天,趁这个机会宰人一刀,无异于趁火打劫,破坏公众对医疗机构的观感,甚至冲击人伦和道德底线。

山东惊现天价救护车 面对生死怎能趁火打劫

更令人忧心的是,这样的事并非个案。之前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过天价救护车,甚至还有山寨救护车高价转运“倒卖”病人。几乎无一例外,这些天价救护车都跟正规医院有关,或者由医院统一管理,或者里应外合,成为医院创收的重要财源。

不可否认,救护车出诊接送病人需要成本,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而且这个成本,不仅是车辆交通费用,还包括急救人员、设备器材和日常维护费用。适当收取费用,也可调节公众对救护车的需求,防止一些非紧急情况滥用急救资源。但收费必须有明确标准,而且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管。

要看到,天价救护车屡屡出现,与一些医院借此创收以弥补诊疗收入不足有关。也有一些民营资本和机构,看到了其中的巨大需求,借此谋取商业利益。很多地方急救站点被转让,救护车也能私人承包,都增加了管理难度。

本来,社会力量参与办医是好事,但如果医疗卫生单位放手不管,甚至里应外合借此谋利,就会造成舍近求远、转卖病人等恶劣现象,严重的不仅救不了人,还会耽误救治。

山东此事件中,开出天价的救护车,属于急救中心统一调配,但差别巨大的收费,似乎是“于法有据”:虽然物价部门对救护车收费有明确规定,但在长途转送等情况下,设置了“协商议价”的条款,给个别人乘人之危留下了自由裁量空间。

因此,对于救护车管理,应首先明确其公益和公共属性,保障正常运转。对于有特殊需求和非危重病人,可选择民营医疗机构,哪怕收费高一些,只要双方自愿,也可自由协商。但紧急救助必须有兜底机制,社会急救体系应首先保证紧急危重病人能得到及时救助,不会因收费问题耽误病人。即便救护车需要单独收费,也应明码标价、全程监管,不给个别机构和医护人员“挟病人要价”的空间。

责任编辑: yangg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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