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打老婆打女票的男人们 你们犯法了
2016-02-29 22:26:19 来源: 网易女人
《反家暴法》告诉你,以后遇到家暴怎么办? 3月1日起,《反家暴法》开始正式施行。《反家暴法》在中国从无到有经历了20多年的历程,这背后有无数中国女性的努力,甚至有着生命的代价。 [回顾:2000年之前 中国法律不承认“家庭暴力”] 在2000年之前,中国的法律术语中没有“家庭暴力”这个词,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中只有对虐待、遗弃、侮辱、伤害、杀害等行为的规定,没有家庭暴力,也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任何救助手段。 1996年1月4日,湖南长沙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案,被害人姚亿召,37岁,因不堪丈夫疯狂的家庭暴力虐待提出离婚,被丈夫从6楼抛下摔死。同年,湖南省长沙市政府出台我国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 2000年3月31日,湖南省人大在全国率先推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协议》。这份跨越湖南省两届人大才出台的决议虽然只有13条内容,却大胆提出了什么是家庭暴力,以及面对家庭暴力公检法司和妇联的职责。这是家庭暴力作为法律术语第一次写进中国的立法中。
![]()
[案例:从姚亿召到董姗姗 在《反家暴法》之前倒下的女人们] 调查显示,约有四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不同程度的家暴。2010年,北京女孩董姗姗在新婚一年内,被丈夫长期家暴致死。她曾经8次报警,但最终依然没有挽回生命…… 2012年,四川李彦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将屠刀对准了他…… 2012年,“疯狂英语”李阳家暴美国妻子KIM,时至今日,大部分男人依然觉得李阳打老婆没有问题…… 这都是在《反家暴法》诞生之前的故事,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
[《反家暴法》被打不再是女人活该 以后有国家管] 从3月1日开始,“反家暴”正式开始有国家法律撑腰。家庭暴力不在是小事儿、家务事,而是事关国家公民人权的大事。打老婆绝不是天经地义,打女朋友也不行。而对家暴求助置之不顾的各级机关,“不作为”也同样违法—— Q:精神暴力是家暴,性暴力也能算 《反家暴法》明确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解读:反家暴法明确了精神暴力也算家暴,同时“等侵害行为”也为性暴力留下空间。 Q:同居暴力,警察也得管! 《反家暴法》中有一条,“有同居关系的人等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适用本法”。将同居等亲密关系的暴力纳入范畴。 不光是“打老婆”,打女朋友,警察也管! Q:强制报告制度,“不作为”也犯法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要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 法律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介入家暴事务,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即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Q:人身保护令,给你“护身符” 《反家庭暴力法》专门设一章规定实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反家庭暴力法》特别提出,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从此后,遇到家暴这么办——] 1、《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如果不便上门求助,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2、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担心举报后有家难回?《反家庭暴力法》也有应对之策。《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4、如果施暴者持续骚扰你和你的家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只有当事人能申请,若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威胁无法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法院须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则要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