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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实践打造“精品预防”

 weimin58 2016-03-02
实践打造“精品预防”
时间:2016-01-19  作者:吴贻伙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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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精品预防”,服务发展大局,安徽省检察机关持续推进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精品预防带动战略结出硕果。日前,该省首届“十大精品预防项目”评选揭晓,一批涉及国企、民生工程、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项目榜上有名。

  一份剖析报告获5位省领导批示

  2013年12月,一场反腐风暴在安徽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卷起千层浪,数起窝案、串案集中爆发,21人涉嫌受贿犯罪相继落马,另有13人因涉及行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通过对案件和办案过程进行梳理,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发现,该系列案件暴露出马钢在原材料的采购、储存、产品的销售、内部项目建设材料的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监管问题。安徽省检察院遂联合办理此系列案件的安庆市检察院,深查细究,分析总结,向安徽省委提交了《关于马钢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剖析的报告》。该报告得到了包括时任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内的5位省领导批示,安徽省国资委将该报告在省属企业会议上全文传达,并在30余家省属企业集中整改。马钢也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系统梳理出七个方面12项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修订公司内部制度3项;安徽省检察院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马鞍山市检察院进驻公司内部进行整改指导。

  “在转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暴露出了许多腐败新问题,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刻不容缓。”安徽省检察院预防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专门开展“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专题预防活动,深入国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5年,芜湖市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国企阳光行”活动:组织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结合查办国企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国企职务犯罪主要特点和重点环节,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并组织了14家国有企业2500余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参观该院警示教育基地。淮北市检察院则将“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项目”作为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重点,按照企业分布,将风险防控项目的工作任务划分到各县、区院和驻矿检察室,强化监督,就地预防,有效遏制了该市国企职务犯罪频发势头,为当地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份检察建议让微权力慎运行

  “今天来自首,把这笔闹心钱交还给国家,心里踏实多了。”2015年6月底,六安市霍山县某村干部来到该县检察院上交冒领的补贴款后,如释重负地说。2014年底,该干部利用经手办理国家农业补贴的机会,以假冒村集体茶厂的名义领取了6000多元茶叶机械补贴,而促其投案自首的,是霍山县上线运行的“民生工程资金监管平台”。

  2015年3月,霍山县“民生工程资金监管平台”上线运行。该系统将全县的农村、城镇的农业机械补贴、就业促进工程等覆盖33类民生工程的37项具体民生工程数据,通过授权,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开放。相关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可通过平台随时了解和监督民生工程资金的申领及流向使用情况,使得涉农惠民资金领域的腐败无处藏身。而该监管平台的建成,最初来自于霍山县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据介绍,近年来,霍山县检察院在查办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犯罪时,发现了涉农惠民资金多头管理、去向分散、统一监管困难等问题。为有效化解这一难题,该院向县预防腐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借助“互联网十预防”研发出有效监管资金流向流程的软件,开辟出专项预防的新模式。

  该建议很快得到采纳,半年后,这一监管软件被研发出来,上线运行后,效果立显。仅十多天时间内,就有30多位冒领资金者主动退还了相关资金。

  被媒体称之为“合肥房叔”的方广云,是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原主任。2005年以来,方广云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价值345万余元,骗取拆迁补偿费、安置费共计人民币398万余元。该案查办后,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及时深入开展个案预防,通过走访拆迁安置住户,召开案件剖析座谈会,撰写出个案分析报告,同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管委会集中整改,促使新站区建设发展局修订了《全区拆迁工作登记、结算、报账规范标准》,有力推动了该区征地拆迁领域的制度完善。

  地处皖北农业大县的灵璧县检察院,则因地制宜地开展起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活动。他们组建检察长宣讲团和预防宣讲团,深入20多个乡镇举办预防讲座,让2100多人次的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为推动制度建设,他们开展退耕还林、农村低保、农机补贴、水利补偿、土地整理等专项资金的调研,形成调查报告5篇,提出合理化建议10余条,推动全县乡镇落实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监管等制度。自活动开展以来,该县20个示范村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一次系统预防促反腐成果转化

  两年前,安徽省宣城市国税系统职务犯罪窝案曾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包括宣城市国税局原副局长祝进、张小林,泾县国税局原局长胡晓华等14名工作人员因受贿犯罪而领刑,创造了宣城市自建国以来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两个“历史之最”。

  该案办理的同时,宣城市检察院将国税系统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小组,帮助当地国税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配合、联席会议、案件通报、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制度。两年来,检察机关到该市国税系统开展座谈、约谈20次,举办警示教育讲座40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8批次、受教育人数1800人次,教育覆盖面达100%。在该市检察院的协助下,宣城市国税局组织编印了《市国税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25个,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逐渐优化,部门形象逐步提升。去年,在全省纳税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中,该市国税局干部廉洁自律满意度为90.7%,位居全省第二。

  去年下半年,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腐败窝案先后有12名工作人员涉腐,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人,党政纪处分9人。该案涉及国土资源业务范围广,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长,社会负面影响大。颍州区检察院应对迅速,深入开展系列预防工作,及时向该区国土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了重视与采纳。之后,当地国土分局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加强土地登记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及“一岗双责”,为职务犯罪再次发生打上了“预防针”。

  “群众举报多、反映强烈的领域,就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的重点。”安徽省检察院预防部门负责人表示。2014年年底,滁州市检察院选取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凤阳县矿山执法领域开展预防调查,积极向市委提交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书记、市长等4位领导的7次批示。滁州市国土房产局根据检察机关的这一调查报告,重点围绕矿权出让、矿业权评估违规非法开采行为等,认真整改违规违法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凤阳县矿山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滁州市检察院还向凤阳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该县政府采取建立远程监控系统等举措破解矿管难题,非法开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必然延伸,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所以,查办案件是成绩,抓好预防也是成绩,而且是更大的成绩。”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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