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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在中央企业EVA考核的要求

 石头兰经典书屋 2016-03-04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9年12月28日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五大要件   统观《办法》及其《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国资委精挑细选的3个核心会计调整事项全部资本成本要求,以及利润指标与EVA指标间的关系和格局,构成了《办法》及其《细则》的五大构件或五大关键要素。   第一,EVA要求对非主营或非经常性业务形成的收益予以剔除(50%),这就意味着中央企业必须将主要资源投入主营业务。这对于一向习惯于多元化经营投机性经营的相当一部分中央企业而言,专注主业创新商业模式改善产业链位置追求高附加值将是严竣的挑战。   第二,以技术升级改造和产品创新为导向的研究性支出,以战略性资源开采为目的的投入将被予以资本化。这种鼓励性政策要求中央企业将研究规划与集团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在经营活动中着眼于长期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的培养。在研究性支出中,将更加重视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而不是过多依赖对外部技术的获取。   第三,以往,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的考虑因素仅仅是出于扩大经营规模和利润。引入EVA指标之后,股东(出资人)鼓励以持续经营为目的的在建工程建设,即将在建工程从计算资本成本的资本占用中剔除。但是,当在建工程一旦经竣工决算而转入固定资产后,该项资本支出复又被计算扣减资本成本。因此,对在建工程将转而采用投资项目的视角和相应的评价方法,而且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其资本回报率将被要求大于全部资本成本(率),这就给中央企业的经营规划资本支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第四,由于EVA要求计算包含股东权益资本成本在内的全部资本成本(其他为债务资本成本),这将对企业的战略制定业务经营融资并购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企业运作的一切环节,需要考虑资本成本因素,即需要衡量战略规划下及并购整合下的预期收益是否能超过资本成本以资本成本为判别标准的经营活动能否产生超额的收益,或者,是否需要对低收益业务低回报资产进行外包或处置,等等。面对这一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将显著提升中央企业的管理水平。   第五,在新的考核指标体系中,由于EVA具有最大的目标值实现考核得分(类似权重),以及在超目标值情况下的计算优先,EVA无疑处于新业绩考核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但是, 由于利润(总额)指标同时存在,作为价值指标的EVA与作为盈利或间接规模指标的利润,双方间的内在对立与冲突将导致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体制的高度复杂化。因而,如何建立这种双重战略目标下的考核指标间的协同效应将成为考验央企管理能力与素质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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