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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豪园业委会 关于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讨论事项的 公告 _ 中鼎豪园业主论坛

 昵称27326513 2016-03-04

 

附件   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综合管理服务内容

1.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 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 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4. 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5. 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6.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7. 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8.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9. 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10. 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11.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2.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13.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 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5. 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

16. 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7. 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18. 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9. 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20. 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21. 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22. 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楼内公共区域

1. 墙面每日清扫一次,地面和门厅每日清扫二次,地面每日拖洗一次以上;门厅花岗石、大理石每二个月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无灰尘。霉雨季节要增加一次保养。

2.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隔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3.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4. 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5. 门、窗等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其中门厅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6. 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7. 垃圾收集每日清理二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8. 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

楼外公共区域

1. 道路地面、绿地、明沟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以上,广场砖地面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二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2.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抹、除尘一次)。

3. 水景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4. 垃圾厢房有专人管理。生活、建筑垃圾封闭存放,垃圾厢(房)每日清理、冲洗二次以上,垃圾厢(房)整体清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5. 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6. 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一次,夏季每月二次,每半年灭鼠一次。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1. 专职保安人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2. 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 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4. 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5. 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6:00-20:00立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6. 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通过对讲系统联系住户,决定是否放行。

7. 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8. 保安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如无巡更器,巡逻时二人一组)。

9. 接到火警、警情后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10. 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五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11. 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像监控(监控点应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等4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12. 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

13. 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

14. 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15. 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

16. 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

1. 修剪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8cm,不低于2cm。

2. 清杂草每年清除杂草七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5%。

3. 灌、排水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4. 施肥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二遍以上。

5.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6. 其它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

7. 修剪乔、灌木修剪每年三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

8. 中耕除草、松土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9. 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10. 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11. 扶正加固树木基本无倾斜。

12. 其它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13. 布置一年中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14. 灌、排水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15. 补种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

16. 修剪、施肥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17. 病虫害防治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公共部位

1. 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2. 门窗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3.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4. 管道、排水沟、屋顶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

5. 围墙每半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6. 道路、场地等每周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7. 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8. 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每日一次巡查定期消毒,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9. 安全标志等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供水系统

1. 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季一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泵,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2. 每年定期三次清洗水箱、蓄水池,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3. 高层房屋每年二次对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4.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公共照明

1. 公灯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98%以上。

2. 景观灯、节日彩灯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8%以上。

3. 公共电气柜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月一次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消防系统

1. 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 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 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4. 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

5. 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

6. 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避雷系统

1. 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18层以上的楼宇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弱电系统

1. 楼宇对讲系统(可视)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2. 住户报警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 周界报警 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 监视系统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

5. 电子巡更 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地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升降系统

1. 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2. 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 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一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4. 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的,或由业主大会要求专人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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