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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纳税人如何应对三证合一?(国税篇)

 刘刘4615 2016-03-05
2016-02-24 纳税服务网


  三证合一之后,纳税人税号从15位升至18位,有不少涉及税号变更事项,要逐一办理。建议区分不同情况合理筹划、适时办理,规避可能出现的麻烦。税控变更是三证合一中的重点和难点,务必引起重视。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一)无税控

  此种情况建议纳税人尽早办理三证合一变更手续,拿到新营业执照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未营改增纳税人建议比照处理。

  注:部分地区税务局规定“三证合一”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发生业务后去税务局补充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后报税。建议纳税人按照当地主管税务局的要求办理“三证合一”的后续事宜。

  (二)有税控

  纳税人因为税号升位,税控系统需要注销重发行,建议纳税人适时办理。

  如非三证合一纳税人未来要转成一般纳税人,建议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完成三证合一变更手续。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无税控

  建议纳税人务必尽早办理三证合一变更手续。

  因纳税人存在认证抵扣事项,变更税号后原15位税号抵扣联无法认证抵扣,因此,应合理安排认证抵扣工作,变更税号前务必将已取得的抵扣联认证,通知公司人员停止取得新的抵扣联。

  注:开票方三证合一后,受票方收到18位税号发票抵扣联的,受票方联系主管税局。

  (二)有税控

  此种情况最复杂,必须合理筹划。

  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要注意以下事项:

  1.建议全部发票开具完毕,验旧完成,结存为零;

  如果当月购票且余票全部作废,当月不能再次领票,需要办理增量手续;

  2.建议认证已取得全部抵扣联,通知相关客户暂停开票;

  税号升位后如再取得15位抵扣联将无法认证,必须退回重开。

  3.如果纳税人变更当月不领票、不开票、不认证将会简化操作,在升级时间上建议选择上述时间办理;

  4.企业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务必及时开具负数发票,税号升位后,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将无法开具,需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5.升级前对税控设备进行资料备份;

  …………

  注意:准备申请电子发票、多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建议完成三证合一后再申请。

注:本来来源“首善之税”微信公众号,纳税服务网整理。点击阅读全文,查看更多“三证合一”专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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