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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加层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方圆儒人 2016-03-07

    鼓励企业参与“三旧”改造、实行“一镇一策”……围绕企业集约发展、抱团发展,新“惠42条”推出系列举措,促进民营企业主动向工业园区、产业基地集中集聚,依托其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实现集约化发展;主动寻求加入龙头企业配套供应网络,形成分工有序、前后配套、连接紧密的产业链生态系统。

新“惠42条”提出,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符合省优先发展目录和集约用地要求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企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要求和省、市有关“三旧”改造政策,参与“三旧”改造。

与此同时,鼓励企业“抱团发展”。围绕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汽车和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四大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着力发展中下游及关联产业,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合作配套,着力构建纵向拓展延伸、横向关联配套的产业网络。各重点园区规划一定区域,让民营企业进园集聚发展。进入省产业园的民营企业,可按规定申报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规划一批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镇,实行“一镇一策”,每个专业镇培育形成1~2个特色产业、名牌产业、创新创意产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专业镇的创新发展。

(据市经信局网站信息 田铁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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