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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王君超——媒介融合研究新视野

 xinwenlizhuoyu 2016-03-07


2015年,中国传媒“融合”的热度丝毫未减。从“顶层设计”到媒体实践;从业界创新到学界论争;从“融媒体”到“平台型媒体”……媒介融合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不断被刷新,呈现出关注前沿与注重创新的特点。

媒介融合研究新视野

王君超   刘沫潇

2015年有关媒介融合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注媒介融合的思维方式变革

思路决定出路。对媒介融合的探索,无论是实践层面还是理论维度,思维方式都至关重要。盘点2015年有关媒介融合的研究成果,对思维方式的探索主要集中在“互联网 ”和“互联网思维”两个方面。

喻国明认为,从“‘互联网 ’到‘传媒 ’是传媒发展的高级阶段”,因为前者是属于“物理层面”的“互联网化的过程”,而后者则是传媒经过互联网“改造”后“媒体盈利模式真正变革的新时代”。

周鸿铎在《我理解的“互联网 ”——“互联网 ”是一种融合》一文中,从关于“互联网 ”的三种主要观点分析入手,提出科学、完整地理解“互联网 ”的五个维度,指出“互联网 ”的实质就是融合,就是为推进社会媒介经营与管理,各行业、各部门通过融合走向成功的一种 “力量”,就是探究建立在融合化基础上走向成功的一种 “道路”,就是寻找借融合化牵引经济社会发展的 “火车头”。

蔡育恒、沈嘉悦在《互联网思维视角下媒介融合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将互联网思维上升到媒介融合的指导性思维,提出“既要在互联网思维的指导下融合,又要确保媒体的政治属性和社会效益……许志强、李海东在《中国出版》撰文,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传统媒体应用全新的互联网思维来谋划和推进融媒工作,以实现各种媒介资源优势互补、创新发展,实现功能的融合和相互渗透。” 

也有学者对“片面强调互联网思维”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报纸、广电和通讯社业务如果片面强调‘互联网思维’,就会陷入‘互联网决定论’的怪圈”。“在‘融合文化’的背景下,仅有‘互联网思维’是不够的。在媒介融合时代,更需要的是超越‘互联网思维’的‘融合思维’”。因此,在传统媒体转型中,应该用“融合思维”取代片面的“互联网思维”,以避免传统媒体在转型中的优势丧失。所谓“融合思维”,即“基于融合文化的特征,从新旧媒体融通性的角度考虑问题的一种大系统思维方式,它包括并超越了单纯的‘互联网思维’”。

这种融合思维在媒介融合实践中已有迹可循。由亚马逊公司开发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虽然依托于互联网技术,但其“电子墨水”显示技术也能使人们拥有类似于纸质阅读的体验。这种“融媒体”的设计思维,就是融合了传统媒体读者的阅读体验。

“平台型媒体”受推崇

平台型媒体(Platisher)是平台(Platform)和出版商(Publisher)两词的合成缩略词,最早由美国人乔纳森·格里克(Jonathan Glick)于2014年2月提出。焦洁区分了平台型媒体与“中央厨房”的区别,并归纳出其三个特点:用户参与新闻内容的生产;有咱们的编辑团队对内容把关;通过与用户合作的方式压缩媒体的采编成本,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方式。

2015年是“平台型媒体”在世界传媒领域大范围试水的标志性一年。脸谱网(Facebook)5月推出的“新闻快读”(Instant Articles)服务,邀请了来自《纽约时报》、BBC和《卫报》在内的9家媒体入驻。这些媒体的部分原创内容将直接在脸谱网上发布,不必导向媒体自身的在线网站。推特也在2015年进行了“闪电项目”(Project Lightening)的实验,通过新闻主题聚合推文,完整地为用户再现新闻事件,实现了计算机算法与人工编辑的融合。类似的实验还包括谷歌推出的“新闻实验室”(News Lab)、苹果公司的“新闻”(News)应用程序以及《华盛顿邮报》连接自由撰稿人和编辑部的“才华网络平台”(Talent Network)等。

喻国明将物理学中“超弦理论”的空间概念引入互联网,提出“与互联网逻辑相吻合的”、具备“开放、 激活、 整合和服务属性”的平台型媒体(Platisher)将成为“媒介发展的主流模式”。

此外,也有学者探讨了具体媒介形态的平台化转型,提出:“新闻类APP的‘平台化’,包含了内容类型的多元化(囊括时政、财经、娱乐、科技等多方面),产品形态的融合化(包括呈现形式的音频化和视频化),更需要实现功能的一体化,即在一个平台上一站式解决用户从资讯到消费、社交、娱乐、支付等全面需求。”

引入“场景概念”

2015年春晚的摇红包现象引发了学者对媒介融合中“场景”的关注。有学者认为传统媒体融入互联网的第三个阶段就是“场景媒体时代”。

所谓“场景”是指“人与周围景物的关系的总和,其最为核心的要素是场所与景物等硬要素,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空间与氛围等软要素。”彭兰认为,“场景”已成为了“继内容、形式、社交之后媒体的另一种核心要素”,“移动媒体服务的核心目标”就是做到“场景适配”,同时“场景”本身也可能成为“移动媒体的新入口”。谭天认为媒体融合必须通过“场景再造”实现,即从“受众场景”向“用户场景”的转变。 

在拓宽研究范畴的基础上实现创新

得益于业界的丰富实践,学界在2015年进一步拓宽了媒介融合的研究范畴。如从受众角度出发,研究媒介融合下从信息采集到新闻表达方面“更挑剔的受众需求”;互联网新兴媒体从文本融合到产业融合的创新策略;作为新型融媒体的平台型媒体对传统媒体进行融合转型的实践参考与借鉴意义以及媒介融合下党报媒体话语方式的转变等等。

杨伯溆对媒介融合过程中政府角色进行了探究。他认为,虽然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着“不可调和甚至相互冲突的属性”,但“政府有条不紊的介入和成功的推进”使探讨新旧媒体的融合成为可能。还有学者对媒介融合立法进行了探索。林凌认为媒介融合立法将有利于实现“媒介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和促进媒介融合的顺利发展。 此外,融合对新闻伦理带来的负面影也受到了学者的关注,如媒介融合带来的“信息过剩”“信息污染”“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媒体品格降低”和“记者负担加大”等一系列的新闻伦理问题值得注意和审视。 

总的来说,与2015年风生水起的业界媒介融合实践相比,有关理论研究显得滞后,客观上不利于“融媒体”建设厘清发展思路和获得进一步的发展。比如,在“媒介融合”的概念体系中,“融媒体”“全媒体”“平台型媒体”“中央厨房”等概念的逻辑关系如何?现有的创新理论是否能够满足媒介融合实践的需要?媒介融合的文化特色如何界定?新媒体如何进行“媒介融合”?如何策划、呈现与规范融合报道新闻业务?等等。

责任编辑:祝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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